1. 夫妻在銀行有貸款現在要離婚該怎麼辦
貸款並不影響你們離婚呀貸款是貸款離婚是離婚。如果是你們各自不同的財產上有貸款的話那完全不影響如果是你們共同財產上的貸款的話只要在離婚協議上去做具體的分割就好了比如說你們名下各有一輛車子但是同時都在還車貸。這種情況下只要你這邊。沒有對對方的財產和貸款有任何意見的話,還是在離婚協議上去簡單約定一下各還各的貸款各自擁有各自的車輛。或者是比如你們有共同的一間房的房貸那這個時候的話你們在離婚協議上就要明確說明這個房子的房貸以後是該怎樣扣款。最後這套房子的產權各佔多少比例或者是乾脆就是墊資直接把這套房子。還完貸款變現然後把各自的那部分應得部分拿走。
2. 銀行有貸款能離婚嗎
法律分析:可以,被有貸款不影響辦離婚手續。如果是共同債務,離婚免不了債務清償責任。夫妻通過法庭離婚,在開庭前法院不會凍結雙方的銀行賬戶。若對方有轉移財產的嫌疑,需要舉證申請凍結。離婚涉及財產糾紛案件中,為防止當事人一方轉移財產,另一方當事人提起財產保全,經法院審核後符合的,可以凍結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 夫妻雙方欠下銀行160萬貸款,這種情況可以申請離婚嗎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均享有離婚自由。但是即使離婚,對於婚內存續期間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仍需雙方共同承擔。按照您所描述的情況,若夫妻雙方欠下銀行160萬貸款,那麼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了,仍需共同承擔返還該筆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 夫妻離婚如有銀行貸款能離嗎
分割好貸款即可。
謝謝你的提問
5. 在銀行辦理的貸款,我和老公要離婚了,貸款人名字可以改嗎
不可以。
貸款中間是不能辦理更改的,借貸者可以選擇提前還款,如果更改就是更改借款人。借貸者可以將夫妻的貸款辦理轉按揭,將貸款轉出去。
辦理轉按揭借貸者需要滿足條件:
原借款人所需資料:
1、借款人和權利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
2、房地產權證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一期銀行還款對帳單原件;
5、還款卡或還款存摺復印件;
6、買賣合同。
6. 夫妻共同欠銀行貸款怎麼離婚
夫妻共同欠銀行的貸款,不影響夫妻離婚。對於銀行貸款的清償,應當首先確定貸款的用途以及性質,確定貸款歸屬於雙方還是夫或妻一方債務。如果該筆貸款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而負擔的,那麼該筆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該筆貸款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債務,原則上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能夠證明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共同意思的,那麼仍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債務。屬於雙方債務的,用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仍由雙方償還;屬於個人債務的,由債務人個人財產予以清償。雙方也可以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7. 夫妻欠銀行貸款可以離婚嗎
【法律分析】:可以,能否辦理離婚手續和夫妻是否有外債無關。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8. 夫妻有貸款可以離婚嗎
夫妻有貸款可以離婚,因此,有貸款的夫妻依然可以辦理離婚,關鍵是在離婚時要對雙方共同所有的債務關系,按法律規定進行合理劃分,防止因此產生的經濟糾紛影響各自以後的生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9. 夫妻之間有銀行貸款離婚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如果在銀行貸款了,在離婚的時候女方是需要承擔的,因為這是夫妻雙方進行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0. 夫妻在銀行有貸款可以離婚嗎
法律分析:夫妻銀行有貸款能離婚,雙方自願且能處理財產分割等問題時可以到民政部門登記離婚,一方不想離婚等的情形可以起訴離婚。也就是說有無貸款與是否辦理離婚手續沒有必然聯系。但離婚的時候,需要處理好銀行借貸等的債務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