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父母已經離婚,申請貸款時都可以帶其中一位去貸款是嗎
是的,你說的沒錯呀,如果真的發生這種情況是這樣。
『貳』 父母離婚但戶口在一起,兩人可以共同作為子女的貸款共同還款人嗎
只要徵得雙方同意,即使戶口本不在一起,也是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的。其次,還是需要看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畢竟,如果是婚前購買的話,他依然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還是無權分享的,當然了,作為子女,看見父母離婚,是個正常的人,心裡可能都不好受,所以,作為子女,我們可以勸解父母,畢竟,如果兩個字真的沒有感情的話,
戶口本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所以,我個人認為,父母還是存有餘地的,其次,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房產,即使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同的財產了,所以應該平分,但是,我們作為子女的應該要知道,無論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買的,如果貸款是雙方一起還的,那麼剩下貸款的部分,跟增值的部分應該在婚後雙方平分。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
『叄』 父母離異房子戶主是母親法院判決給兒子可兒子沒過戶這個情況能拿去貸款嗎
可以拿相關憑據貸款的,法院判決證明,房產證。望採納
『肆』 父母離婚了,我們是判給母親的,父親欠的貸款子女必須要還嗎
子女沒有賠償的義務。
父母和子女均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對其所參與的民事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和子女之間並不存在法律上的連帶責任關系。
如果父親去世的,子女如果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伍』 父母離婚了,我們是判給母親的,父親欠的貸款子女必須要還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按照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陸』 您好,我父母離婚了,但在離婚前他欠下銀行貸款,我現在跟著媽媽,請問您我有必要去承擔嗎
那的看他欠下的貸款做什麼用了,如果他貸款的用途是為了你們之前的家庭,那麼你父母應當共同來承擔 如果是他個人為一己之私那麼你們就不用承擔
當然處於血緣關系,你如果有能力的話你可以幫他承擔,如果你不願承擔,法律也不會管
『柒』 父母離婚,是否可以兩人共同作為子女的貸款共同還款人父母戶口還在一起
一、父母可以作為住房商業貸款的共同還款人的,具體需要提供的貸款材料和要求以銀行的規定為准。
二、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買受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個貸制度明確規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在實際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權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於其共有權人與共同借款人的趨同性,較好理解和把握。
三、共同借款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年齡在30至60周歲;
2、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戶口在本縣。
四、 共同借款人的認定順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法定監護人。
『捌』 如果兩口子離婚以後一方買房產抵押貸款還不上影響下一代嗎
影響下一代的,只要是列入了你徵信黑名單中,下一代會受到牽連的,所以能還的話,盡量還,這樣的不要被拉入徵信名單
『玖』 一起貸款離婚了貸款要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房產存在貸款的,一般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獨自還款,房產的具體處理方式如下:1、若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雙方可以協議或者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方式取得房產所有權的歸屬;2、若房產登記一方名下的,法院會傾向於將房產判決給登記的一方,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拾』 父母離婚,房子判給孩子,孩子現在未成年,可以用此房來貸款嗎
憑法院判決書與監護人(持房產證)一起,可以去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