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倆人在購房合同上簽名,銀行貸款是一個人,在購房算不算二套房
算,還是算第二套房的。不過現在好多地方辦一個假離婚證就可以了,根本沒人查的,然後房產證寫另一個人就可以了
B.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即使是寫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夫妻按揭貸款買房購房合同寫一個人擴展閱讀:
夫妻房產辦產權證都需在場,工作人員稱一人辦即可:
說好了婚後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但是媳婦卻不巧出差了,要獨自去辦房產證的胡先生感到困擾,「我們買的是新房子,我之前聽別人說,如果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辦房產證的時候雙方就都要在場。如果有一方不在場,那另一方就要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現在我媳婦不在本地,我可怎麼去辦房產證啊?」
近日,胡先生撥打沈陽晚報、沈陽網新聞熱線96009向都歡瑩咨詢,「不知道我聽到的這個說法是否准確,沈陽真有這樣的規定嗎?」
胡先生的問題確實挺棘手,都歡瑩請教了沈陽市房地產交易登記權屬中心窗口服務人員王先生,他笑著說,胡先生可以一個人來辦理,不需要妻子到場。
如果房產證上要寫兩個人名字,那麼胡先生需要帶著夫妻雙方的身份、結婚證、維修基金收據、購房合同就行了。
「胡先生買的是新房子,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還需要開發商到場,如果開發商不能親自到場,就需要開發商向代理人寫一份委託書。
從今年年初開始,購房人和開發商可以互相委託辦理房產證,只要一方拿著另一方的委託書到場就可以了,十分方便。」
另外,王先生還提醒說,平時辦事的「高峰時段」是上午,建議胡先生選擇工作日的下午或者周六去辦理房產證,「錯峰」辦理更快捷。
遼寧登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譚德明介紹,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後買房,如果雙方有約定,那麼房產歸屬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將作為夫妻共有財產。
C. 為啥購房合同只讓寫一個人
所有權寫一個人,共有權人再寫另一個人。
房屋買賣合同上是怎麼寫的?
如果購房合同上寫的是兩個人,你完全可以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如還有什麼疑問你隨時可以與我手機聯系.
不用擔心,可以在房產證的共有人里加你 沒有關系。這份購房合同對份額的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第一,合同是取得房產證的前提條件,也是在辦證之前發生的法律事實;第二,按份共有既然有合同為憑,將來萬一離婚分割財產,就應以購房合同為依據;第三,合同上沒有你的其他信息也沒有關系,有姓名就行了,姓名與你身份證、結婚證上姓名一致,即可認定為同一人,除非他舉出可以採信的反證;第三,拿到房產證後,去房產交易中心打聽,是否可以在還清貸款前更改(添加)按份共有人,如果可以,盡早辦妥,你心裡也就踏實了。房地產開發商違約的情形 1.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准 我們在選房、簽訂合同時,正是對房子的面積和質量確定下來,而實踐中,譬如承重牆、梁開裂;外牆、外窗、衛生間滲水;牆面不垂直;大面積的空鼓等情況出現,這實際上開發商違約的表現。 實踐中,針對房屋質量的問題,具體可以分兩類情況處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有質量保修的責任。 二是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譬如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買房人可主張退房和賠償損失。 2.房產證逾期未辦下來的 逾期辦證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逾期辦證超過一定期限,買房人可以主張退房,如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可以按實際損失來主張。 3.如宣傳與實際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價格、面積、戶型、裝修標准、小區綠化、物業管理、周邊配套等與實際不符。 這種情況也常見,很多人以為是虛假宣傳,見怪不怪,實際上是開發商違約! 4.不合理收費 出現了合同約定以外,又沒有法律依據的收費,譬如手續費;面積補差款;產權代辦費;產權證分戶圖表費等等。如上所述,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償還貸款的。那麼,解除購房合同以後,按揭貸款應當怎麼償還?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絕不會吃虧。那麼,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以上就是對「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所作的解答。購房者必須要記住的是,購房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屬於兩份不同的合同,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還是有效的,當事人必須要償還按揭貸款。至於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的具體怎麼還,實踐中,一般都是由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
【拓展資料】
1、銀行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或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定:「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並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後,再另行起訴,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一、《認購合同》或《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簡單說來,即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徵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並非最終達到簽約。 《認購合同》或《房屋認購協議書》中一般確認認購人打算購買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樓層、房價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認購人在購房前作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保證,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訂金或者定金。 二、《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購房合同》也是確定不動產權利人、辦理《不動產權證》和確定業主人的重要依據。
D. 婚後購買的房子,兩人共同貸款,不動產登記證明和購房合同都是我的名字,房產證可以寫一方的名字嗎
不動產證明和購房合同寫一個人名字,那麼房產證上也就是一個名字,不管寫一個名字還是兩人名字婚後買的房都是兩人共同財產。
E.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5)夫妻按揭貸款買房購房合同寫一個人擴展閱讀: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父母要證明婚後的出資,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只要贈與人和被贈與人到場就可以。也就是說,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場,子女的配偶則不需要到場。
除此之外,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寫下「茲證明,某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出資多少給某人用於購房,是對某人個人的贈與,而非對其夫妻雙方的贈與。」的證言,公證員在核對了贈與人的出資證明後,證明此次贈與行為合法有效。以後如果夫妻鬧離婚,公證書也能作為證據,以保護父母的財產。
F.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子證上不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貸款買房子程序是,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憑購房合同才能辦理貸款和房產證,否則就不能,希望對你有幫助。
G. 如果按揭買房的時候,購房合同只寫夫妻兩人中一人的名字,另一個人也要查看徵信嗎
如果要按揭買房子的話,如果已經結婚了,是都需要打徵信報告的,就算寫一個人的名字也需要兩人打徵信報告。
H. 按揭購房,購房合同寫一人名字,辦理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摘要 很高興能夠回答你的問題。不可以的,因為購房合同上的名字要和房產證上的名字要求一樣的,因為你是按揭貸款買房的。
I. 購房合同只簽了一個人名字,貸款可以寫上兩個人名字嗎
夫妻婚後購房,無論寫了誰的名字房子都屬於夫妻共有產權。貸款無論寫了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有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