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一方單獨購房辦理房貸,可以已個人名義貸款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即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2、這樣一來婚後想要自己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那麼就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財產的歸屬,在將來不會因此財產發生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寫一份協議進行公證。
3、另外還可以在婚後委託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也就是說,可以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屋只贈個人一方,最好採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
根據《婚姻法》有關條款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產權證雖只是一方名字,但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想要個人貸款買房最重要的就是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買房過程比較復雜,涉及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登記屬於個人財產的需要雙方協議約定,可以交由專業的律師起草一份協議然後辦理公證,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3、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可以父母代辦貸款買房事項,也就是說以父母出資的名義進行房屋的購買,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視為個人財產。
Ⅱ 我是已婚人士,想以個人名義買房可以申請貸款嗎
您好,當然可以。個人名義買房,個人名義貸款都沒問題,只是貸款時候需要您愛人到場簽個字。但是
房本
產權人,和
房屋貸款
人依然是您。
Ⅲ 婚後能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子嗎
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二、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Ⅳ 結婚後可以以個人名義買房嗎
可以的,不過仍是共同財產
除非有其他約定。
如果你和妻子之間沒有婚內財產單獨所有的特別約定,則此房屋無論雙方哪一方出資以哪一方名義購買,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貸款辦理分期的話,要看開發商同不同意。
具體手續需要看開發商的要求。
Ⅳ 婚後能不能以個人名義貸款請專家指教
你好:
是這樣的,婚後可以個人名義貸款,但必須有你愛人的簽字。因為婚後購買的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銀行貸款也是夫妻共同債務。
購房合同可以由你一個人簽合同,但是銀行貸款是共同債務,而且要用你們的共同財產來抵押,所以需要你愛人簽字同意才行。
如果你是因為二套房貸款問題,我在這里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這個是避免不了的,國家有規定,二套購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不過有兩個辦法你可以考慮一下。
1、就是大一點的二手中介公司可以幫你搞定。
2、就是等國家的新政策,現在國家對二套房產已放寬政策,規定二套房產只要是非市區,就可以享受第一套的優惠政策。
Ⅵ 結婚後能以個人名義按揭買房嗎
買房是以夫妻的名義買的,在貸款方面你做主貸人就沒問題了。銀行不會查你老公的。你那個過期的信用記錄去那家銀行寫個情況說明,讓他們幫你老公敲個章,就沒問題了。
Ⅶ 婚後按揭買房,可以以夫妻單獨一方的名義貸款嗎
不行.要兩夫妻一起去銀行簽字,還要提供些收入證明,結婚證明等等.
Ⅷ 婚後可以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嗎
Ⅸ 婚後可以以一個人的名義貸款買房嗎
「小賺」解答:婚後買房,用一個人的名義也是共有資產,銀行審核資質時,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審核的,所以家庭中一個人的徵信不好,可能會影響貸款的審批。
Ⅹ 婚後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貸款買房嗎
婚後可以通過個人的名義買房,但如果要證明該套房子是自己的個人房產的話,前提條件是買房的這筆資金是個人財產。
所以,買房的時候就要保留相關的證據,能證明買房是用個人財產而不是用夫妻共同財產的,這樣的話,在離婚的時候該套房產才會被界定為個人房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0)婚後可以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嗎6擴展閱讀: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了不動產,而且這個不動產的產權只登記在了出資人子女名下,那麼該不動產就被視為該方父母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因此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二)夫妻雙方共有不動產的情況
1、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則認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歸夫妻共同共有。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如果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並不當然的認為是該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有約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認為該不動產是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3、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產,並已辦理房屋產權登記,不論房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產證上可以寫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據2011年國稅局的最新規定,不會對夫妻房產證加名征稅。
(三)婚後買房產權歸於其他人所有的情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因為房改房一般都與一定的職工身份相關,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產權,而身份資格又是不能轉移或變更的。
所以此時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屬於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雙方當時的出資只能作為債權處理,也就是當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時擁有產權的父母或者他人應當歸還出資方對該房改房的購買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