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女方一個人付首付買房和還貸款,屬於個人財產嗎
不算,屬共同財產。但可以劃分比例。
『貳』 婚前買房婚後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嗎
婚前個人出資首付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首付部分是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貸以及還貸的額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叄』 婚後,一個人出錢買房屬於個人財產嗎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個人財產則是在婚姻締結後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一、婚後財產—夫妻雙方協商約定為個人的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具體如下: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只要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沒有違法法律,那麼他們約定的內容就是有效的,並受到法律保護的。這就表明婚內的任何財產都可以是個人財產。二、婚後財產—法律規定屬於個人的財產: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具體包括: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2、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為個人財產。3、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肆』 我婚後辦理的貸款買房,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就寫我自己的名字,證明產權歸我所有,和我老公沒有關系
如果婚後貸款買的房在辦理產權證時,你老公自願放棄產權寫了你一個人的名字,那房屋所有人就是你和你老公沒關系的。
『伍』 您好!我婚後個人通過親朋借款首付購房,個人按揭月供,請問房產是個人的還是夫妻雙方的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給你以下回答,供參考:
1.婚後你通過親朋好友借的用於購房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2.婚後你的收入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一部分
3.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產證上有你的名字,那麼在你名下的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因此,不管你的購房款和還款方式,只要在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的話,那麼你名下的就屬於夫妻共有。供參考。
『陸』 婚後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貸款買房嗎
婚後可以通過個人的名義買房,但如果要證明該套房子是自己的個人房產的話,前提條件是買房的這筆資金是個人財產。
所以,買房的時候就要保留相關的證據,能證明買房是用個人財產而不是用夫妻共同財產的,這樣的話,在離婚的時候該套房產才會被界定為個人房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婚後個人貸款買房屬於個人的房產嗎擴展閱讀: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了不動產,而且這個不動產的產權只登記在了出資人子女名下,那麼該不動產就被視為該方父母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因此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二)夫妻雙方共有不動產的情況
1、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則認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歸夫妻共同共有。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如果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並不當然的認為是該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有約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認為該不動產是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3、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產,並已辦理房屋產權登記,不論房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產證上可以寫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據2011年國稅局的最新規定,不會對夫妻房產證加名征稅。
(三)婚後買房產權歸於其他人所有的情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因為房改房一般都與一定的職工身份相關,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產權,而身份資格又是不能轉移或變更的。
所以此時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屬於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雙方當時的出資只能作為債權處理,也就是當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時擁有產權的父母或者他人應當歸還出資方對該房改房的購買出資。
『柒』 婚前自己買房按揭,婚後也自己獨自還貸,屬於個人財產嗎
婚後即使你用個人收入還房貸,你的收入本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這個也是說不清的。提前做個財產公證,證明這套房屬於你個人所有。
『捌』 婚後的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房產:
1、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全款買房,並於婚前取得房產證;
2、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貸款買房,於婚前取得房產證並還清全部貸款;
3、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貸款買房,結婚前還清全部貸款,結婚後才取得房產證並登記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種情況是無可爭議的夫妻一方個人房產,離婚後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如果結婚後房產證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視為對另一半的贈與,房子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有名字並不代表離婚時可以分得房產的二分之一,這種情況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來分割;
4、結婚後,夫妻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買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並非投資經營行為,屬於一方婚前財產的轉化,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
5、結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6、結婚後繼承或贈與所得房產,合同中明確規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
7、一方婚前建造,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雙方無約定,該房屋屬於個人婚前財產,應歸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後建造,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共同房產:
1、無論婚前還是婚後,雙方共同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買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房子登記在出資方子女/雙方名下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出資部分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4、結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買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有;
5、結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買房,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證據證明出資方父母是向其子女配偶單方贈與,否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特殊情況:
1、結婚前雙方共同出資全款買房,但只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有證據證明出資情況,那雙方對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證明,且一方否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則只能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2、結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房屋只登記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離婚時房屋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法院可判決房子歸登記房,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均分割;
3、在結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個人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變更為夫妻共有,但未辦理公證,也沒有辦理房產更名/加名手續的,贈與方可以撤銷贈與(口頭承諾不可信!);
4、夫妻共同出資買房,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離婚分割財產時會審查夫妻雙方在購買房屋時的真實意願。如果確定是贈與未成年子女,但就是未成年子女的個人房產,由直接撫養一方暫時管理,如不是,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6、結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款買房,雙方共同還貸,房子無論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還是夫妻雙方名下,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出資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適當多分;
7、結婚後,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給子女買房,房子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