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另一方可以按首付貸嗎
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如為全款購房或貸款已還清,屬於首套房;如果沒有還清貸款,是屬於二套房的。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現行政策下,已婚的提問者夫妻雙方其按家庭單位計算,名下已有一套產權房屋,故無論是以自己名字或是妻子名字購房皆算第二套房。
不過,該政策的具體實施根據各地情況不同,也不盡統一。涉及到具體的案例時,應向當地有關部門咨詢。
(1)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另一方還能貸款買房嗎擴展閱讀:
首套房,是指購買僅擁有一套住房(以國家對首套房的的認定標准 )。央行規定我國城市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貸款利率優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優惠政策。
2014年9月30日,央行發布最新房貸政策,決定放鬆首套房認定,對擁有1套房並還清貸款後再購房家庭,執行首套房政策,並且首套房貸款利率最低為7折。
2019年8月,全國多城房貸利率上浮20%。
所謂的"首套房"得同時滿足三個條件:買房人年滿18周歲;買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稅稅率1%的優惠);購房人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不過與父母一起購買的、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遺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除外。
2014年9月30日,央行正式發布《央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是以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已高於當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❷ 夫妻共同買房使用一人公積金,另一人後續繳納還能貸款嗎
夫妻一人公積金貸款了另一個人就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了。根據規定,夫妻以一方名義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另外根據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規定,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一人使用公積金貸款,在未還清貸款本息前配偶不得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所以夫妻不能分別辦理公積金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1、在當地工作並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申請貸款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3、購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有貸款逾期3次以內不良信用記錄的,貸款首付比例在現有政策規定基礎上按不同房源分別增加10%。貸款逾期連續3次(含3次)以上累計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5、申請人同意提供 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如何申請公積金貸款
1、借款人持有效購(建)住房資料、首期付款憑證領取、填寫申請表,由借款人(配偶)單位簽章後連同所需提供貸款材料交由中心審核作面談。
2、公積金管理中心據借款人申請材料結合其公積金繳存等情況,對借款申請進行審核;批准後通知借款人 (房產共有人)簽訂借款(抵押)合同、開辦還款帳戶及辦理保險手續。
3、借款人簽訂借款 (抵押)合同並填寫房地產抵押(或期權)登記表等,交由中心經辦人核對;同時,根據在受託銀行開辦的還款帳戶填寫劃款授權書及借據。
4、借款人持受託銀行審驗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抵押登記表及相關材料,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將期權抵押證明(或他項權證)交回中心。
5、受託銀行根據中心的劃款通知、放款名單及借款合同等,在兩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及填寫貸款發放日期等。貸款發放後及時將有關合同、借據等材料返回中心。
❸ 夫妻之間其中一方還有貸款,另一方還能申請貸款買房嗎
❹ 夫妻一方有貸款,會影響另一方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不會!公積金貸款是每個自然人的個體權利,只與公積金存款人有關!
❺ 夫妻雙方有一方貸款了,另一方還能貸款嗎
您好,只要您的家庭資產負債沒有問題的話是可以由另一方申請貸款業務的辦理的,請悉知。
❻ 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未還清,另一方可以再用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嗎夫妻雙方都有公積金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❼ 夫妻一方名下有房另一方還可以買房嗎
夫妻一方名下有房另一方還可以買房,算二套房。
二套房認定標准: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7)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另一方還能貸款買房嗎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規定,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是:
1、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2、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❽ 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另一方還能貸嗎
夫妻一方已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另一方是不可以再用的,一個家庭不能同時申請兩筆公積金房貸。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要是夫妻雙方以任意一方名義申請下來的公積金貸款,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8)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另一方還能貸款買房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全稱為: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於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並且即日起用。
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❾ 夫妻婚前一方貸款買過一套房子,婚後另一方再購買能不能算首套購房
兩種情況:
1、不算,你們結婚辦理了結婚證,但是戶口不在一起,打住房證明的時候是以戶為單位,所以打不出對方的住房證明,當然視地方政策而定,我所知道的我朋友所在的城市只要房產證上有名字,都要打住房證明。
2、算,這就很好理解了,結婚,且戶口在一起
❿ 夫妻雙方有一方有貸款還能貸款買房嗎
名下如果僅此一套房子,可以繼續貸款。大部分城市限購政策僅僅名下兩套房子,房屋貸款不允許第三套。而你們夫妻名下僅有一套房子,又僅辦理過一次貸款,那麼是可以購買房屋,進行第二次貸款的,不過首付款會受到影響。大部分城市規定名下有貸款房後,第二套房子首付款不會低於50%的。
拓展資料:
一、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二、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一)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二)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三)關於借款人的借款條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戶;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對外投資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50%;借款人的負債比例是否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四)關於擔保對於保證擔保的,對擔保人的資格、信譽、履行合同的能力進行調查。
三、對借款人及其負責人還應專項審查為減輕貸款人的道德風險,對借款人及其負責人還應專項審查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除了審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等情況外,還要對企業的投資人及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的個人品質加強審查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