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聯交易的認定
關聯交易的認定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類型,購買或者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提供財務資助、提供擔保、租入或者租出資產、委託或者受託管理資產和業務、贈與或者受贈資產、債權、債務重組、簽訂許可使用協議、轉讓或者受讓研究與開發項目、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銷售產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委託或者受託銷售、在關聯人的財務公司存貸款、與關聯人共同投資。
所謂關聯交易,指公司與其關聯人之間發生的一切轉移資源或者義務的法律行為。其特徵是交易雙方中一方是公司,另一方是公司的關聯人。
交易雙方的法律地位名義上平等,但交易實由關聯人一方所決定。交易雙方存在利益沖突,關聯人可能利用控制權損害公司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一百零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關聯方,是指與企業有下列關聯關系之一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一)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控制關系;
(二)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⑵ 二手房貸款條件有哪些 貸款風險是什麼
人們在購買二手房時,有兩種付款方式:其一是全款購買;其二是貸款購買。這兩種購房方式相信大家都知道,那麼如果您選擇了貸款購房,有些條件是需要您進行了解的。只有當滿足了這些條件時,您才能成功申請到購房貸款,進行下一步的交易。那麼二手房申請房貸的條件都有哪些呢?可能發生的風險又有什麼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進行一個詳細的介紹和說明!
一、申請二手房購房貸款的條件
具體來說,二手房貸款需要的條件有很多,包括適用對象、范圍以及所應提交的材料。
1、二手房貸款的適用對象。
(1)已經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繼續支付剩餘二手房房款能力的購房人。
(2)各類中介公司、物業公司和開發商。
2、二手房貸款的范圍。
二手房貸款的其范圍包括業主在房地產二級市場上購買的自用房,包括商品房、私房以及允許上市交易的已購公房、經濟適用房。
3、二手房房貸所應提交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二、申請二手房購房貸款的風險
在二手房的購房貸款時,銀行有時會存在無法按時收回貸款的風險,這些風險並非無法避免,只要加強防範,很多都是可以避免的。二手房房貸有什麼風險主要有:
1、用他人證件及資料申請貸款,在銀行批准貸款後,用偽造的證件或由他人冒名來簽訂抵押借款合同,這種合同當然無效。
2、交易無效。這是由賣方帶來的風險,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的不是真正的權利人,而是他人冒名頂替的。一旦出現糾紛,法院會判決交易無效,銀行便被捲入其中。這種風險的防範取決於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審核嚴格程度。
3、假按揭。先杜撰一個權利人,再將所謂權利人的房屋出售給借款人,用這些虛構的材料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申請獲批准後,辦理交易過戶登記時,僅僅提供銀行的抵押材料,抵押完成後便可得到銀行的放款,以此騙取利率較低和年限較長的住房貸款。這種騙術有一個特徵,就是他項權利證明和房產證的發證日期不一致,除非其再次造假。
4、關聯交易。通過自己人之間的關聯交易來達到獲取銀行貸款的目的,如配偶、兄弟姐妹、父子之間的房屋買賣。這種交易除了產權的過戶外,沒有居住人的變更,也不存在首期付款,貸到的資金根本不是用於支付房款,而是用於其他方面,甚至是歸還賭債,目前逾期的貸款中這種情況很多。
以上就是關於二手房申請貸款的相關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銀行貸款的相關知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0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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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夫妻一方是公司股東另一方是公司法律顧問是否存在關聯交易
摘要 您好,現行《公司法》第21條將關聯交易人界定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自然人和企業法人。關聯交易是發生在公司與其關聯人之間的交易,交易一方對另一方具有控制權或者重大影響,雙方事實上處於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夫妻一方是公司股東另一方是公司法律顧問,一般來說是已經形成了關聯交易。[開心]
⑷ 離異夫妻是否構成關聯方
如果離異夫妻沒有孩子,離婚後就沒有任何關系了,更不能構成關聯方,如果要是有孩子的話,那就構成關聯方,因為孩子構成關聯方,並且是不能改變的事實。
⑸ 夫妻各自成立的公司,發生交易是關聯交易嗎
是,下列各方構成企業的關聯方:
(1)該企業的母公司。
(2)該企業的子公司。
(3)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4)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
(5)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6)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7)該企業的聯營企業。
(8)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能夠控制、共同控制一個企業或者對一個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個人投資者。
(9)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並負責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與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
(10)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⑹ 離婚賺回700萬網傳的房貸新技能可行嗎
社交媒體近日流傳的一則「假離婚騙貸700萬炒房」消息引發關注。消息內容講述了如何通過現有住宅套取銀行貸款的方式,引得不少網友直呼get到了「發家致富」的新技能。此法真的可行嗎?業內人士指出,「假離婚騙貸」倒騰術操作難度大,提醒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網傳案例的操作方法是:「夫妻在北京有套房,我把房子只寫在老婆名下,然後假離婚。現在房子市價700萬,我讓她把房子1000萬賣給我,首付300萬,貸款700萬。這樣,我倆繼續住著房子,手裡卻多了700萬。這700萬投資的收益,剛好可用來還房貸。如果房價大跌,我就不還房貸了,讓銀行把房子拿走。這樣我們的房子就在高位變現了;如果房價繼續漲,我還可以在適當的時候真賣出去,再賺差額。」
近期,在房貸政策、房價、監管輿論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房地產市場開始「興奮」起來,此輪房地產加杠桿也備受關注。網傳案例中這種大額的「做高」情況比較少見。但也不排除市場上有人利用房子,從銀行貸出錢,投到理財、股市、樓市,或用於民間借貸。
炒房者通過假離婚,用已有房產套取銀行資金,套取的資金再拿去繼續炒房。這邏輯聽起來似乎沒錯,而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房貸評估有著一套專業化的流程,離婚騙房貸這種空手套白狼的事情看似簡單,實際操作中很難逃過銀行風控部門的『火眼金睛』。房屋估值金額需要專業機構或者專業人士進行評估,並不由買賣雙方說了算,而案例中成交價較市場價高出40%,價差如此明顯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雖然二人假離婚,但是此前的確有婚姻事實,這種關聯交易嫌疑非常明顯,加上房價估值較高,銀行會直接拒貸。
除了房價估值的不合理,該過程的另一個問題是個人收入門檻。目前銀行房貸非常重視個人經濟實力。在辦理房貸時,銀行會要求貸款者提供個人賬戶的資金流水,這是銀行評估借款人的第一還款來源。其次,在銀行的實際操作中,抵押則被視為第二還款來源。案例當中,貸款700萬,如果按照等額本息還款法(30年),則每月需要還房貸3.7萬元。按照銀行普遍實行的貸款基本要求,即便貸款者除房貸之外再沒有其他負債,則其每個月的收入必須達到還款額的兩倍,即每個月收入7.4萬元。
最後,從法律角度分析,這一操作過程中,夫妻兩人還面臨其他操作風險。如果日後兩人關系破裂,變成真離婚了,那麼房產證上沒有名字的一方將面臨財產損失風險。多位律師也表示,網傳案例是違法的,屬於為了騙取銀行貸款的虛假買賣行為,銀行可以立刻收回貸款,如果貸款收不回或造成重大損失,相關人員就可能涉嫌貸款詐騙,要承擔刑事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3-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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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債務人欠債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會受到牽連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如果是公司所借的債務,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會受到牽連的。但是,股東可能會承擔無限責任或賠償責任的六種情形如下:
1. 公司注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於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標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於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 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的,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 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餘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 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5. 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 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 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並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 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控制股東是指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並能對公司的主要決策活動施加影響的股東;控制股東可以是持多數股的股東,但不限於持多數股的股東
6. 股東資產與公司資產混同、股東業務與公司業務混同的(關聯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東所吸收而不再獨立,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⑻ 交易貸款是什麼意思
企業通過構建具有多層次股權關系的企業集團,以及利用錯綜復雜的關聯關系構成貸款擔保鏈,形成一個看似合法的融資平台,並以此獲取遠遠超過企業負債能力的巨額銀行貸款。
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是指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勞務或義務的行為,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
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一種交易行為。
關聯交易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現象,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容易導致公司債權人利益受損。
我國現行公司法首次對公司關聯交易進行規制。「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關聯交易風險
關聯交易風險是指企業在關聯交易控制過程中,由於關聯方界定不準確、關聯交易定價不合理以及關聯交易活動中斷等原因導致的各種風險。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
公允的關聯交易,是指一個具體關聯交易的實質內容主要是交易結果,對交易的相關權益人特別是交易所涉及的非關聯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非公允的關聯交易,是指一個具體關聯交易的實質內容主要是交易結果實質上是不公平的,有損於交易的相關權益人特別是交易所涉及的非關聯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