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銀行個人消費類貸款使用規定
您應提交用款材料。額度項下用款應在原經辦機構辦理,單筆用款需逐次提交用款申請,並提供如下材料,經核批後方可使用:
1、貸款用途證明材料:購買商品的發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針對提供貸款用途聲明的特殊情況,須保證貸款用途的合法性,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個人貸款用途方面的相關規定,不得任意挪用。
2、根據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採用受託支付,應提供有效的交易對手方賬戶信息等。對滿足自主支付條件的,需提交個人賬戶信息。
3、用款時間如與額度審批通過時間間隔六個月及以上的,需提交最新的收入證明佐證材料等。具體以中行要求為准。
4、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Ⅱ 銀監會貸款新規
法律分析:根據新規,銀監會要求各大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於借款人的資質審核,尤其是經營用途,要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的核查,一定要根據借款人的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額度。如果借款人申請的是信用貸款,一定要根據新版徵信和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來綜合確定授信額度。除此之外,也要核查借款人提供的個人基礎資料,如果有虛假信息,一定要第一時間駁回申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Ⅲ 個人貸款暫行管理辦法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有效防範風險,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提升信貸資產管理的精細化水平,構建和諧信貸文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在綜合借鑒和吸納國內外個貸業務先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起草制定。
【拓展資料】一、第一條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四、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五、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六、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七、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八、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九、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與調查。
十【拓展資料】一、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十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十三、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2]
十四、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十五、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十六、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Ⅳ 銀監會關於貸款利率上限最新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月20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1年期LPR為3.7%,5年期以上LPR為4.6%。以上LPR在下一次發布LPR之前有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意味著,從2022年1月20日起,民間借貸的最高利率從之前的15.4%降到14.8%。
作為民間借貸的借款人來說,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可以拒還!
Ⅳ 銀監會對跨區域貸款的規定
對發放跨地區貸款,現行規章一般是不贊成甚至是禁止的。跨區(片)貸款由於存在多頭貸款的可能性,增加了貸款風險,因此跨區(片)貸款一般都是按照違規貸款來處理的。 根據專業人士透露,銀行一般不可以跨區域發放貸款,但可以跨區域辦理抵押。
【拓展資料】
一、貸款。
貸款(電子借條信用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二、三性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一)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二)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三)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三、還款方式。
(一)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二)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三)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四)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五)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六)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隨時都可以一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Ⅵ 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辦法
一般來說,白戶是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的,這種情況下只有找當地正規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這是我給你找的銀行貸款的一些相對知識,你瀏覽的看一下《小指陣》,也許對你有所幫助。
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以貸款為例,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Ⅶ 貸款展期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貸款展期期限的規定:
短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
長期貸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三年。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
一年以上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該貸款品種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拓展資料:
合同法中規定的借款展期是什麼意思
沒有借款展期。一般是貸款展期,是貸款到期不能歸還,經批准辦理延長歸還時間的手續。貸款到期就要歸還,是企業必須遵守的信用原則,也是銀行加速信貸資金周轉的前提條件。
如企業遇有特殊情況,確實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提出申請,說明情況,經銀行審查同意後,可延長還款時間,但需辦理轉期手續,否則按逾期貸款處理。?
借貸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就商定以短期資金市場的利率為基礎,根據各個時期利率的波動情況定期進行調整。
目的是避免國際通貨膨脹給貸款方造成的損失,促使貸款方長期提供信貸資金。它最早出現於歐洲貨幣市場。
進入70年代以來,整個資本主義世界出現了經濟停滯和通貨膨脹的「滯脹」局面。
尤其是世界性的通貨膨脹給世界金融市場、歐洲貨幣市場以很大的沖擊,使其利率頻繁變動且波幅很大,為了消除通貨膨脹的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十一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八十三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八十五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第八十六條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