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買房子老公還貸款寫誰的名字
婚後買房子,老公還款,貸款當然應該寫他名字的,因為本來是他還款的,那麼貸款必須要有他本人的,所以婚後買房子,如果貸款的話,當然寫老公名字是最好的。
B. 婚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該寫誰(夫妻)的名字比較好
1、如果是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貸款買房,夫妻雙方的名字都必然都出現在房產證上。2、如果是以男方父母的名義給你們貸款買房,單獨以妻子的名字上房產證,除非男方父母特有錢或瘋了,所以能把妻子的名字和老公的名字一起寫上去是最好的選擇;3、如果是女方的父母為你們貸款買房,男方的名字最好也能上去。這么說的吧,夫妻雙方的名字都在房產證上誰都不吃虧,如果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萬一將來離婚,有一方是要吃虧的。
C. 夫妻二人共同買房,誰做主貸人更合適呢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本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誰做「主貸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1、應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便於貸到更高的額度;
2、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一般選擇較年輕一方,這樣貸款年限更久。
D.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貸款,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呢
房產證上可以同時寫兩個人的名字,如果只想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那就是誰的公積金賬號還款,就寫誰的名字。
E.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F. 夫妻貸款買房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如果有特別的約定,是指夫妻雙方私下怎麼分配財產的協議,並做了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G.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子證上不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貸款買房子程序是,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憑購房合同才能辦理貸款和房產證,否則就不能,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