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雙方為避免其中一方不經對方同意私自把共同共有的房子的房產證拿去私人抵押貸款、賣房等,可公證嗎
1、其實,雙方簽訂一份財產協議,就可以了。至於是否公證,無關緊要。
2、不過,最好的辦法還是在房產證上登記兩個人的名字。
② 「賣房貸款需要夫妻雙方出示工資收入證明嗎」
如果一方的貸款額度足夠,就不需要另外一方提供收入證明。
但是辦貸款時,是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場面簽的。
③ 夫妻離婚了,丈夫賣房給妻子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丈夫的房子嗎
這個問題太具體太專業了,你可以去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咨詢,採納謝謝
④ 兩夫妻賣房貸款兩個都要回訪嗎
一般是不用的,賣方還要提供相關的資料才可以。
⑤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內賣房是否需兩人都同意
法律分析:婚前按揭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產增值部分歸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賣房需雙方同意並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⑥ 夫妻賣房只有一人能到場怎麼辦手續
法律分析:1、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
3、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
4、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⑦ 夫妻賣房需要查貸款嗎
夫妻在買房子的時候是要查貸款的,如果房子還有帶款當中,需要把貸款還完之後才可以把房子賣掉。
⑧ 房貸夫妻簽字賣房
1.房本是幾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兩個人的。他要賣就必須有你的手寫委託書在做公證他才可以獨自去完成交易。
2、如果房本是他一個人的。(我以前做這行的,根本不用夫妻的另一方到場)
過戶跟貸款還有戶口沒有關系。我在北京。
⑨ 夫妻賣房,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買家貸款買房,付款一定要打款到房產證靠前的人的嗎
夫妻賣房,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買家貸款買房,付款一定要打款到房產證靠前的人嗎。這個不一定吧。打在前後都可以。只你們夫妻商量好就好。我國的法律法規是沒有規定的吧。
⑩ 寧波本地人夫妻個人可以貸款賣房不
寧波本地人夫妻個人完全是可以貸款買房的,因為這事房屋銷售,最基本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