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已婚的可以單獨貸款買房嗎
已婚可以單獨買房,但是單獨買房如果是一方首付,婚後雙方還貸的,房子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首付,用其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才歸一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❷ 夫妻雙方都有住房公積金,一方單獨貸款購房可以嗎
夫妻雙方都有住房公積金,那麼肯定一方可以單獨去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呀,希望能幫到你
❸ 婚後單獨貸款買房的條件
婚後需要單獨貸款買房的,一般需要用婚前財產付首付,再用婚前的財產還房貸。因為婚後的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用工資進行還貸的,則屬於用共同財產還貸。或者由父母幫忙還貸也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❹ 已婚可以單獨買房嗎
結婚後可以單獨買房,但是因為購房一般以家庭為單位,在這之前夫妻名下已經有一套房的,無論誰名下有房,之後購買的房屋都屬於二套房。如果沒有則算一套房。
【法律依據】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❺ 夫妻一方單獨購房辦理房貸,可以已個人名義貸款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即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2、這樣一來婚後想要自己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那麼就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財產的歸屬,在將來不會因此財產發生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寫一份協議進行公證。
3、另外還可以在婚後委託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也就是說,可以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屋只贈個人一方,最好採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
根據《婚姻法》有關條款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產權證雖只是一方名字,但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想要個人貸款買房最重要的就是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買房過程比較復雜,涉及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登記屬於個人財產的需要雙方協議約定,可以交由專業的律師起草一份協議然後辦理公證,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3、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可以父母代辦貸款買房事項,也就是說以父母出資的名義進行房屋的購買,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視為個人財產。
❻ 夫妻一方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但是在建立借貸合同關系時,如果銀行讓夫妻雙方共共同簽字,即是為了鎖定或固定債務人的責任,保障貸出資金的回收安全系數。但即使不讓雙方簽字,其中一方簽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擔債務的償返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❼ 夫妻可以單獨買房嗎
夫妻可以一方單獨買房,但是在買房後房子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不管一人還是兩人在場都屬於共同財產。因此可以以一人名義買,不一定需要另一方到場,但是房子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婚後買房規定
1、婚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婚姻法新規: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該房屋屬於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夫妻買房注意事項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5、准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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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夫妻一方能單獨向銀行貸款嗎
❾ 夫妻一方能單獨貸款嗎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的貸款條件的公民,就可以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第十六條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條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質押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
❿ 婚後如何單獨貸款買房
法律分析:1、婚後不能單獨貸款買房。結婚之後想要貸款買房的話,銀行是會要求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
2、一般需要用婚前財產付首付,再用婚前的財產還房貸。因為婚後的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用工資進行還貸的,則屬於用共同財產還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