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男方還貸款,女方能分得嗎
法律分析:房屋雖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但如果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男方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倆人結婚後,該房產當然也是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Ⅱ 婚前由男方的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婚後由我和我老公還房貸,離婚時有沒有女方財產
婚前由男方的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寫是男方的名字,婚後由你和你老公還房貸,離婚時有女方財產,理由是婚後你也出資還房貸,對房子擁有部份產權,只是多少問題,取決你出資比例,希望對你有幫助。
Ⅲ 婚後男方父母買房,男方父母還貸,女方不出資,名字寫在夫妻雙方名下!算共同財產嗎
現今的物權法一開始好幾條都強調了該法的適用范圍,人民群眾別瞎想物權法。名下與實際所有是兩回事,是誰家的是實際所有狀況決定,當然是不是財產另當別論。就問題里的情況而言,說是家庭的房子是天經地義,法律也是這么直接默認的,家裡的東西談不上共同
Ⅳ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貸款,貸款是以男方名義貸款.合同寫男方和男方父親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了男方只給你還款的補償,還款那一部份還是有的,因有你老公的名字,有一部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只能得到三分之一的補償款,
Ⅳ 請問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購房,婚後也是男方父母出資還貸(貸款人是男方),婚後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
可以加也可以不加女方名字,加不加都不影響是男方的婚前財產
Ⅵ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有份額嗎
現在的人結婚與離婚都不再單純,很多時候都夾雜了利益的關系,其中最為看重的是房子、車子和錢。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沒有份額。
一、房子屬於男方所有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即使在婚後,但是房子是一方的父母買的或者供養,都只能屬於一方。在結婚後,對於房子的所有款項都是男方父母在還貸,女方沒有出錢,這不存在女方會擁有這套房子。離婚後要分割的是屬於雙方共同有的,而不是拿父母的房子來分割。
如果自己足夠的有實力,就不會因為房子問題爭得你死我活。我認為女人應該努力上進,讓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不依靠任何一個人,這樣才能活得更加的精彩。想要什麼東西自己去爭取,這樣得來的才更加的踏實。
Ⅶ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Ⅷ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貸款是男方父母還
摘要 男方父母支付首付並且還貸,但是房屋產權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此種情況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在具體分割時:如果房屋最後歸屬男方,那麼在給女方的補償中要扣除男方父母在男女雙方結婚前的出資所對應的增值部分;如果房屋最後歸屬女方,那麼在給男方一半於房屋價值補償的基礎上,還應將男方父母在男女結婚前出資所對應的增值部分的一半額外補償給男方。
Ⅸ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么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但是前提是需要經過男方和他的父母的同意,因為加了女方的名字後,財產就有女方的一份。
Ⅹ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女方的名字么
1、按揭未還清,不能加名字、換名字、贈與。
2、只要寫了名字,是有沒有婚姻都要分,因為寫名字的時候必須寫上所佔分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