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雙方都用公積金貸款一共可以貸多少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⑵ 夫妻兩個人公積金貸款最多可以貸多少
根據地區不一樣,夫妻最高能貸的限額也不一樣。以福州為例,根據規定,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按雙職工80萬元、單職工50萬元執行。同時,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與公積金繳存情況、職工年齡、家庭收入、福州個人信用評分、貸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等因素密切相關。
⑶ 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您好,根據廣州公積金中心的規定,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⑷ 夫妻雙方異地都有公積金,如何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
⑸ 想問一下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您好,根據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倍數、貸款最高限額和貸款比例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
1、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
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賬戶余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
2、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可貸額度
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80萬元。但公積金貸款額和貸款者每月交款額、個人信用情況有關。因此目前無法確定貸款者公積金貸款額。需要提醒的是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是連續交費半年。
溫馨提醒: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即「主貸」和「參貸」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
夫妻誰做「主貸人」有講究銀行的業內人士表示,「主貸」和「參貸」都是不標準的稱法。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共同去貸款,但是住房貸款涉及到的細則,也值得很多夫婦仔細揣摩,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就是其中的一項。但是,仔細查看保險條款,我們可以看到,還貸保險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⑹ 夫妻雙方公積金最高可以貸款多少
每個地方公積金貸款的金額是不相同的 在我們這個地區的話 夫妻雙方最多也就30萬
⑺ 夫妻兩人公積金一共可以貸款多少
夫妻兩人公積金一共最高可以貸款60萬。
1、央行規定:首套房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80萬;二套房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60萬。
2、夫妻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歷史繳存公積金額+貸款申請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的繳存的公積金)×2。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