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夫妻貸款買房,男方父母出資付的首付,錢打在女方卡里交首付款,男方還月供女方未參與離婚如何分割
Ⅱ 婚後娘家出資買房的歸屬問題! 是否算婚後共同財產呢
這種情形在實踐中是比較復雜的,需要按照雙方是否存在協議約定來分類討論。
(1)雙方無任何協議約定
①婚後父母全款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麼該套房產視為父母對子女一人的贈予,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②婚後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貸款每個月都由父母償還,並且在離婚時已經還完貸款,又能夠提供充足的證據,法院一般不會認定該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③婚後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貸款每個月都由父母償還,離婚時貸款仍未還完,法院一般會認定為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但是在分割時會考慮出資問題,在平分的基礎之上照顧出資多的一方。
④婚後父母買房交付首付款,登記在子女名下,子女每個月償還貸款,原則上該套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法院處理時會適當考慮父母出資的問題。
(2)雙方有協議約定
①當時的出資行為如訂立了借據、借款合同的話,實踐中需要三方簽字(父母、子女及配偶),認定為借款的可能性才更大一些,若認定為借款的話,則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平均分割,借款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連帶償還。
②實踐中還存在一類情形,受限於政策原因,父母無購房資格,買房後登記在子女名下。子女離婚時,父母需要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存在借名買房的事實,例如三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簽訂的借名買房協議,一直實際經營管理該套房產或者表達借名買房意願的聊天記錄、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如果借名買房的事實可以被法院認定,那麼法院在離婚訴訟中不會處理該套房產。
Ⅲ 結婚後一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
法律分析:結婚後一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貸款是由孩子償還的,不管登記人是男方還是女方,只要事先沒有特殊書面約定的,產權都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雙方自行協議分割分配,原則是一人一半。有書面約定給一方的,首付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還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Ⅳ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貸款,貸款是以男方名義貸款.合同寫男方和男方父親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了男方只給你還款的補償,還款那一部份還是有的,因有你老公的名字,有一部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只能得到三分之一的補償款,
Ⅳ 婚後由父母出資貸款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的,算婚後財產還是婚前財產
你好,屬於
婚後財產
,但根據
婚姻法
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婚後,
一方父母
買房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的,除非有特別約定,該房屋應屬於該子女的
個人財產
。
Ⅵ 兒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
結婚之後一般都是由男方父母購買婚房給小夫妻倆,關於兒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我認為兒媳是沒份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該套房產屬於男方父母對兒子的贈予,屬於個人財產,和兒媳無關。其次,像這樣的情況,男方父母一般會在贈予房產的時候給出書面說明,該套房產是屬於兒子個人所有還是夫妻雙方共有。最後,現在的人對於結婚的要求越來越高,有車有房是結婚的標配。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能夠全資買房的人占據極少數。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資買房,婚後依然有貸款需要償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那麼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兒媳的名字可以加到房產證上。否則兒媳會不高興。
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該套房產屬於男方父母對兒子的贈予,屬於個人財產,和兒媳無關。
關於兒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認可本篇文章,記得點贊加關注哦。
Ⅶ 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需要貸款嗎
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法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Ⅷ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如果房產證是你的或者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你爸媽出的錢,可以保留付錢的憑據,遇到離婚有爭議時,申請取回買房所用的錢,房子的增值部分由夫妻去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