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房子子女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押貸款的貸款條件:有合法的身份;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B. 父親去世兒子是否能拿父親房產證在銀行抵押貸款!
不可以。
因為父親去世後,存在遺產繼承分配或者繼承權不明確的情況,銀行在沒有確權的情況下,是不會辦理抵押貸款的。
父親去世後,兒子必須取得或者確定擁有父親遺產的明確繼承權,然後繼承後變更為兒子所擁有房產才可以辦理銀行抵押。
C. 爸爸媽媽的房子被兒子拿去抵押貸款了,請問可以告他嗎房子是父母的,按理說房子不是他一個人的
一旦有風險發生,父母房屋被執行,父母沒地方居住,所以在做事之前要與父母商量溝通,把風險預測到最低考慮周全才可以去抵押貸款,否則父母可以告他來抵禦風險的突發。
D. 父母房子拿去銀行抵押貸款
因繼承產生的物權變動,需要進行過戶登記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在抵押期間是可以辦理過戶的,但相應的抵押權也發生了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等而取得物權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一條 非依法律行為享有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九條 抵押權的效力對抵押物處分權的影響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E. 子女怎樣用父母的房產證抵押貸款
子女是不能用父母的房產證做抵押的,首先房產證上面寫的是父母的名字,父母的房產,他和你從法律意義上來講的話,父母健在,那麼這個房產證他就和你沒什麼關系,所以說不能用作他人的財產來為自己做抵押。
F. 父母的房子子女可以抵押貸款嗎
父母的房子兒女不可以抵押貸款。
父母的房產證,只有父母本人才能用其做抵押辦理貸款。也就是說,若是你確實是需要錢,也只能由其父母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或經由其父母同意並簽訂相關書面同意書)獲得錢後交由給父母,而不能由本人直接用其辦理。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卻只能用以購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九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
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八百四十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G. 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子女不可以拿父母的房產證作為抵押貸款的,除非父母寫了授權書授權子女。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H. 兒子欠錢要拿父母房產去抵押貸款,兒子每月還款,父母應該怎麼做
兒子欠錢要拿父母的房產去抵押,兒子每個月還要還款,作為這個父母的話,這個房產他是在父母名下的,如果父母不選選擇不簽字的話,父兒子他也是沒有權利拿著父母的房產去做抵押的。
I. 子女能拿父母的房本做抵押貸款嗎急!!!
從嗯,正規角度來說,子女不可以拿父母的房產證作為抵押貸款的,除非父母寫了授權書授權子女。來使用房產證,這樣才可以,所以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那些不正規的貸款機構所想的辦法。
J. 父母的房子子女能用來抵押貸款嗎
可以,但是需要父母出面同意。房屋抵押貸款最長可貸款年限為1-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