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丈夫的貸款用於賭博,丈夫死後妻子有權還丈夫的貸款嗎
如果能證明丈夫背著妻子舉債或妻子不承認是夫妻共同借款則沒有還款義務。
銀行貸款的貸款人死亡後,如果有遺產卻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在遺產的份額內歸還;如果遺產有繼承人並繼承了該遺產,由繼承人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如果繼承人沒有還款能力,則由擔保人還款。
現在的情形是,貸款屬於夫婦雙方共同貸款,即便當初妻子沒有在丈夫的貸款文書上簽字,也要在繼承遺產范圍內繼續償還。
B. 老公以做生意為名讓我做的貸款,實際上被他拿去賭博了,現在還不了了,我該怎麼辦
老公以做生意為名讓我做的貸款,實際上被他拿去賭博了,現在還不了了,你該這么辦:想辦法把錢還了。另外,和老公好好談談,如果不戒賭博,就讓他當前夫哥。
C. 我和老公一起向銀行貸款做生意、但 他偷偷拿去賭博、輸掉了所有、還
肯定是夫妻共同債務。你們是在合法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雙方的名字共同向銀行貸款的。共同債務成立。一般情況,你們屬於連帶責任關系。銀行可以向你們一方要求償還,償還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他應該償還的部分。也就是說銀行可以讓你全部還,也可以讓你老公全部還。
至於你們現在離婚了,且老公賭博消耗掉了所有錢,這是夫妻關系之間的財產關系,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對銀行是沒有效力的。
所謂的債務不是共同債務是指,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借債,且不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於非法活動或者揮霍的。如果離婚,一方可以主張是其個人債務。你們明顯不屬於這種情形。
現在的辦法有幾個:1、如果你們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對該債務要有明確的界定,是他來償還。如果銀行向你追償,你可以以協議請銀行向老公追償,但是這種協議對銀行沒有效力,看銀行是否同情你。2、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的裁定判決中要對該債務要有明確的判決,主張因為賭博而揮霍,屬於他個人債務,這個判決比離婚協議效力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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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老公通過信用卡和貸款的錢用來賭博,欠的債,離婚的話老婆要義務還債嗎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有兩種例外情況:(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2)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老公和銀行明確約定屬於你老公個人債務,或者你們約定了夫妻進行財產分割制的,銀行也知道的;你可以以此為由主張這不屬於共同債務,離婚時不需要還債,否則要還債。
E. 夫妻一方偷偷貸款用於賭博,另一方不知情,這屬於共同債務嗎
這不屬於共同債務,因為一方貸款另一方不知道,而且是用於賭博,另一方也沒有享受到貸款的錢,不屬於共同債務。
F. 老公民間借貸被起訴老婆不知情可以說錢他拿去賭博了對他有沒有什麼影響呢
1.在法庭上不是你說怎樣就是怎樣。你說他去賭博了,必須拿出證據證明才可以。沒有證據證明,法庭不會採信。
2.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他是把錢拿去賭博了,你不知情:可以向法庭主張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你不必幫他還。
3.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他是賭博:可能影響他的聲譽,沒有其他影響。
G. 丈夫向銀行貸款賭博,妻子是否應該承擔還款責任
妻子應該承擔還款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有明確的界限,其范圍和償還方式都有明確區別。
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按個人債務處理,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一)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三)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四)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為維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產生,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應以夫妻個人財產償還。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用一方用個人財產償還。確定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償還。
從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從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來看,我國在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上,採取的是以債務的發生時間為原則、以特殊約定為例外的判斷標准,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只要不存在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債權人明知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情形,則一律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判斷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應以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為標准。
H. 離婚夫妻有共同貸款但被用於賭博要雙方承擔還款嗎
這得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2016年向銀行貸款的20萬如果是用於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產經營活動,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如未償還,夫妻雙方對該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是2017年丈夫用於賭博的20萬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I. 夫妻一方貸款用於賭博要共同償還嗎,求專業律師
你的問題很復雜,我從以下幾個方面給你解答:
1、首先,需要明確一下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從這個意義上講,你老公的賭債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你沒有義務代為償還。
2、要想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銀行的貸款不太好說,因為你老公在貸款時銀行的貸款種類你沒有說明,而且不知道你是否作為了共同借款人或者擔保人。另外,也不完全像銀行說的那樣,不是所有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債務都是共同債務,銀行主張是共同債務的,需承擔舉證責任,同樣的,你也可以舉證證明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3、保險起見,你最好把你名下的資產保護好,具體怎麼做我在這就不教你了。
4、最壞的結果就是法院認定你老公的全部債務為共同債務,要求你償還。
5、你老公被判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信用記錄肯定不行了,可能被記入黑名單。
6、如果你擔保了,上述部分答案不成立。
J. 夫妻婚內共同貸款買房,婚內男方私自信用卡貸款用於賭博,離婚後銀行可以拍賣男方名下的房屋財產嗎
基本用於男方還債,夫妻存續期間共同享有利益也共同承擔責任。所以婚姻存續期間的房子男女雙方共同擁有,男方的債務女方也需要承擔一半。所以法院拍賣的房產所得款因優先用於男方歸還欠款,剩餘部分則需要你和男方再共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