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抵押貸款夫妻一方能辦嗎
法律分析:不能。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申請,一方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才能處理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處理權,應當由雙方決定處置,一方不得怎麼處理相關情況。所以需雙方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⑵ 夫妻一方能單獨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單獨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貸款。夫妻共有財產處置單方處置沒有效。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產權人都要同意,簽字才能貸款。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⑶ 夫妻一方名下房產抵押貸款所需資料
摘要 你好,想去銀行申請房產抵押貸款的話,需要准備好以下資料。
⑷ 請問夫妻雙方,一人拿房產做抵押貸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房產是男方媽媽的房子。
您好,如果貸款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那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在實際操作中,法院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往往有以下幾個方法: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在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還存在一些例外情況:(1)一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2)債權人與夫妻一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上述三種情況下,一方主張為夫妻個人債務的且有證據支持的,法院會判決屬於夫妻個人債務。
⑸ 夫妻共有房產一個人能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夫妻共有房產一個人是能抵押貸款的。但是需要夫妻的另一方已經同意房產抵押貸款,並且要滿足貸款的要求,比如抵押人或借款人的身體健全;住宅或商品房以及經濟適用房要產權確二十年之內;抵押人或者借款人徵信近二十個月不得連3累6;抵押人或者借款人可以證明還款的來源和其他資產;實際的用款用途要明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⑹ 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可以貸款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夫妻一方是可以個人名義貸款的。
⑺ 夫妻共同房產證單方可以拿去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能抵押。除非另一個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⑻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抵押貸款有效嗎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抵押有效。法律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抵押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才能辦理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⑼ 房產證夫妻一方,如果抵押房貸,要不要另一方簽字
根據巜民法典》規定,抵押貸款的抵押人以不動產權證登記人為准,無須另一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