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朋友在婚前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給他父親住.
結婚後這個要求不過分,可以和你老公好好的商量一下,你男朋友是獨子的話以後老人去世後還是你們的。
Ⅱ 兒子擅自網路貸款,現與父母住(戶口在一起),父母房有被扣押的危險嗎
不會的,因為這個房子的所有人應該沒有寫他的名字吧。所以他的債務和這個房子沒有關系
Ⅲ 婚內和自己的父母一起貸款買房,請問這屬於婚內共同財產嗎
婚內買房已經結婚之後了,然後自己和父母一塊買的房子,這個房子是不是算共同財產,應該說有一部分算的,你自己出資那一部分算是共同財產,然後父母出資的一部分可以算作借款性質。雖然說這只是一個名稱上的差異,但是借款性質和贈與性質可是完全不同的。
女性也是,你要是打算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那你就出錢,一分錢不出就想加自己的名字,美其名曰男性給你的安全感,誰來照顧男性的安全感,人家買房子花了幾十萬幾百萬,美其名曰你要個安全感隨便就給你加名字,到時候你婚內出軌了,你跟別人跑路了,人家的安全感誰來負責?不是一直提倡男女平等嗎?怎麼到這就不平等了,到這就提倡尊重女性啊?自己覺得是沒道理。
Ⅳ 父母要求我貸款買房和他們一起住
你父母比較有主見,而你缺乏主見,容易被主導。
這種做法需要看你自己和未來的媳婦,愛情還是找自己喜歡的好。
安置房也可以一起住啊,房貸自己看你能不能解決,以後買房可以跟老婆單獨住
Ⅳ 男方有房子(貸款買的)但男方和父母住一起,女方不想和男方父母一起住怎麼辦
看了你的這個,問題的描述,首先,南方的,雖然有房子但是是男方的父母出錢買的,雖然寫的是孩子的名字,你們不可能因為這個讓父母出去租房子住,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你們兩個自己出去住,要麼你們兩個人,租一個房子,要麼就是你們兩個人買房子。兩個人一起出錢買房子錢不夠,貸款或者什麼樣的都可以,還有一點,我不是很清楚,你的父母不出錢買買房子,我可以理解那你自己為什麼不出錢買房子呢?反正買房子又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所以沒有什麼影響,所以這點個人覺得你的思想可能應該轉換一下。
Ⅵ 本人申請了一套經濟適用房(貸款買的)已結婚跟父母一起住,父母沒房產這種情況可以繼續申請保障性住房
首先 你的父母不能和你在同一本戶口上 因為一旦在一本戶口上 只要有人名下有房產都不可以
其次 你的父母的退休金或者說工資不能超過政策上的收入
最後 你父母有房子么? 是房改售房么(單位分的然後買斷、回遷以很便宜的價格買斷)
Ⅶ 自己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的,父母是買了房子的,如果我想辦張銀行卡需要出示居住證
和父母住在一起的,父母是買了房子,如果我想辦張銀行卡需要出示居住證,那麼你就可以用父母的房產是可以的,因為你也算是當地人了。只要你年齡足夠十八歲,那你是可以獨立辦理銀行卡的,成年人有自己的生活
Ⅷ 和父母共同居住貸款買的房子,父母有義務償還貸款嗎
如果產權證、或者貸款有你父母的名字,
父母是有義務的。
如果沒有,
則沒有償還義務。
Ⅸ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過後一直和父母同住,離婚房子增值的部分父母是不是也有權分
同住並不一定有有分享權,主要看父母是否跟他出錢,如果有出資證明就可以
Ⅹ 男人工資低,房子是父母貸款購買,並和父母同住,算不算沒用
不算沒用,年輕人剛出來參加工作,工資不高,房價超高。有幾個人能自己買房買車的,全是靠父母資助才能買房買車的,父母也是積攢了幾十年,才有了今天的財富。你憑自己努力也考上了事業單位,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你也算小有成就了。不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