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是婚後買的,簽了雙方的名字,但是房子的首付和貸款一直是一方支付,離婚後房子如何分
房子是婚後買的,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雖然還貸款是由一方支付,但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各自的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雙方都有權利。
B. 婚後一人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屬於。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屬於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不能協議分割的,由人民法院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拓展資料:夫妻婚後買房離婚後房子如何分配?
1、結婚登記前簽訂購房合同,房款已經全額付清,則該套房產為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結婚登記前僅簽訂合同,婚後付全款或是婚後付首付款辦理貸款支付的,則該套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結婚登記前支付房款首付,餘下辦理貸款支付,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財產分割。
4、結婚登記前支付房款首付,餘下辦理貸款支付,房產權證上寫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則該房產本身為對方家庭共同財產,按揭款要看具體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貸款人僅僅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為貸款人參與還貸(需要有銀行還款憑證等文件證明的)的,則結婚登記後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財產分割。
5、領證後,無論購房時簽署合同是單方還是雙方,產證上寫的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是可以要求對該處房產進行財產分割的。
6、領證後,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購房,產證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則一方名下的房產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可以就房產份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另案起訴分割房產。
C.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D.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證寫女方一人名字,貸款共同還,離婚時怎麼分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E.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有份額嗎
現在的人結婚與離婚都不再單純,很多時候都夾雜了利益的關系,其中最為看重的是房子、車子和錢。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沒有份額。
一、房子屬於男方所有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即使在婚後,但是房子是一方的父母買的或者供養,都只能屬於一方。在結婚後,對於房子的所有款項都是男方父母在還貸,女方沒有出錢,這不存在女方會擁有這套房子。離婚後要分割的是屬於雙方共同有的,而不是拿父母的房子來分割。
如果自己足夠的有實力,就不會因為房子問題爭得你死我活。我認為女人應該努力上進,讓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不依靠任何一個人,這樣才能活得更加的精彩。想要什麼東西自己去爭取,這樣得來的才更加的踏實。
F. 兩套房子都是男方一個人付首付,男方一個人還房貸的,請問離婚時這兩套房應沒有女方的,女方婚後沒有掙錢
這個不好說,男方兩套房子一個人首付,一個人還貸,那麼要看他們婚後生活是不是AA制,如果是AA制,各負各的生活開銷,女方沒有參與男方還貸房子行為,那麼離婚時,房子只屬於男方一人,如果男方一人承擔房子還貸(即便女方沒有掙錢,但在做家務,服侍老人照看孩子也是算工作掙錢的,雖然男方沒有支付工資,但被視為隱性收入)則被視為共同還貸的,所以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