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可以擴帶貸款的額度,減輕還款的壓力。
但是申請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
注意一:備好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材料
證件准備是關鍵。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戶口本(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購房合同、結婚證(拿一個就可以)、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注意二:簽約、簽合同、過戶均需雙方同時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在申請房貸時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所以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注意三:誰是「主貸人」不是鬧著玩的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那麼誰是「主貸人」更合適?「主貸人」到底起什麼作用?
「主貸人」主要關系一些保險的問題,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注意四:離婚後「非主貸人」也有債務
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擔償債義務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好處多?要利用起來不簡單
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⑵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優勢是什麼
為什麼要設立「共同參貸人」呢?主要的原因在於擴大貸款的額度。
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
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因素當然就是住房公積金。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提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商業住房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低1.07個百分點,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以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⑶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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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夫妻可以一起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夫妻兩人都有公積金的情況下,是可以一起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只是在購房合同上要寫下夫妻二人的名字才能用兩人的公積金共同貸款買房。所以,夫妻是可以一起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
⑸ 如果兩個人一起買房,兩個人都可以貸款嗎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什麼?
1、辦理手續證件要齊備
辦理房產共有的相關手續需要帶齊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購房合同,證件帶齊才能順利的辦理好相關的登記手續。
此外,雙方如果要共同申請房貸的話,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2、房產手續辦理必須雙方共同到場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2)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3)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3、准夫妻需要約定好房產份額
一般情況下,如果夫妻二人已領結婚證的話,那麼房產一般為平等共有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准夫妻會在婚前購置新房,那麼在還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雙方共同購買房子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房產的。
那麼此時購置房產,應該按照雙方的出資情況多少,來按份共有房產,這也就需要各位準夫妻在辦理相關手續前,約定好各自享有的份額是多少,避免日後引起糾紛。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
有一些夫妻約定共同買房,由於男方出的錢多,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後又提出希望女方向家裡要部分資金把房貸提前還掉,這種情況下需要注意,我國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所有權是以登記為准,如果還款雙方沒有約定相關合同,由於房產證上寫的男方的名字,所以房子所有權仍是男方所有。沒領結婚證買房,可共同申請商貸嗎?
沒有領結婚證的兩人,買房時也可共同申請商業貸款。但在申請貸款時,雙方要協商確認貸款的相關事宜。如:確認雙方中的一方成為主貸款人、協商確定雙方各自貸款的比重與金額等。
非夫妻關系可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非夫妻關系的兩人,只要均為房屋產權人,且符合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那麼在共同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時,可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婚前共買的房子如何避免糾紛?
婚前共同買房,一定要注意在不動產權證上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同時可就雙方的出資比例等事項,起草一份事先協議,把出資方的金額、房屋的歸屬以及婚後怎麼辦理過戶手續等情況如實寫清楚,或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其他注意事項
1.在雙方未確定婚姻關系前,在分手後,如果一方選擇退出貸款或更換主貸人等,可能會產生糾紛,所以一定要明確清楚各方出資的情況。
2.買房時,免不了要向父母親友藉助,所以在貸款買房前,對於出資各方的錢款一定要列明清楚,最好向借款人打借條,以免牽扯不清。
⑹ 夫妻共同貸款購買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夫妻貸款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在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且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所有,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⑺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該怎麼處理這個房子
離婚後,可以對貸款房子進行估值,根據市場價格,扣除貸款金額與利息後,將剩餘金額平分,而後由獲得房產一方支付給未獲得房產一方。
部分網友在看到這的時候,會有所疑慮,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那麼離婚後,另一方是否有權利分配這套房子,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新婚姻法規定,只要是婚後購房,即使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依舊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根據相關法律予以平分。
3、如果遇到無法協議情況下,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在離婚時,法院一般建議夫妻雙方能夠友好協商對共同財產進行分配,但如果爭議不斷,無法協商,那麼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與無過錯方,那麼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有傾向性的照顧養育孩子方與無過錯方,也就是說夫妻離婚時,如果女方負責撫養孩子,且無過錯,那麼在財產分配上,會適當偏向女方。
⑻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子,離婚以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離婚夫妻事先有約定的話,按事先約定協議進行辦理就可以了。如果沒有約定,雙方婚後共同貸款買房的,則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雙方自行協商如何處理,協商不成的處理方式如下:1.夫妻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2.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由於房屋評估機構按照現在房屋的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房產所有權的夫妻一方應當給予房屋另一方相應的補償;3.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根據夫妻雙方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⑼ 婚後夫妻二人共同買房,一個人貸款可以嗎
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准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
a、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b、戶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c、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d、購房合同;
e、結婚證;
f、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是一式三份。
2、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
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3、申請房貸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9)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子嗎擴展閱讀:
兩夫妻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夫妻雙方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後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