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父親拿我的身份信息給別人貸款做擔保,我需要負責嗎
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你父親拿你的身份信息給別人貸款做了擔保,你不需要負責。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做擔保人是無效的。
『貳』 父母寧願自己家人餓著也要把錢借給親戚怎麼辦
跟父母表明態度,態度要強硬些,自己都吃不飽了,為什麼還要借錢給自己所謂的那些親戚,如果親戚實在是遇到困難,可以選擇幫助,但一定是保證自己還有飯吃的情況下。
『叄』 情況是這樣的,我父親給親戚做了銀行貸款的擔保人。現在把錢還了,是不是也會影響我父親的個人徵信
這個會影響你父親的徵信記錄的。所謂貸款擔保人,其承擔的是在借款人到期沒還時由擔保人履行還款的責任,因此,當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沒有或沒有能力還款時,你父親作為擔保人就要及時代為償還。因為那個親戚的貸款逾期三個多月,同時也說明你父親作為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時間也逾期了三個多月,這會在借款人和擔保人兩個人的徵信記錄中都會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的痕跡,但有所區別的是,如果你父親以後經濟活動中有單位或個人需要查看你父親徵信記錄時,因你父親不是主債務人,且擔保債務逾期時間較短,對你父親的評價的容忍度會高一些,一般地不會造成較大影響。其實你父親作為擔保人能夠正常履行擔保責任墊還貸款,是講信用的表現,是值得稱道的,但徵信記錄中只有借款人、擔保人及逾期金額、逾期時間、還款時間、還款金額等記錄,不會有還款來源是你父親墊還這樣的記錄,所以你父親墊還貸款這樣的加分項在徵信記錄上就反映不出來,只有作為擔保人且其擔保的貸款曾經逾期三個多月的不良記錄。
『肆』 父母死心眼,要借錢給親戚,因為還錢得罪的親戚還不夠多嗎傻呀,真是,
父母的思想就這樣!他們想的很多!親戚再怎麼不好也是親人!都有感恩的心!在這個人情冷暖的社會!除了親戚!對於父母還有誰會在意呢!這是他們的紐帶!理解他們!對父母好些!不要和他們發脾氣呀!
『伍』 父親把房子做抵押貸款給親戚,如果還不上款,有什麼途徑不被收房子
沒有途徑。
簽了合同,就要履行合同,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和承擔後果。
你說的情況,是你爹把住房抵押給銀行,拿到錢給親戚使用,就屬於你爹欠著銀行錢。
如果親戚不按時還貸,就需要你爹去拿錢還貸,不還,銀行會多次催繳,達到一定金額和時間,銀行會凍結你家住房產權,依法起訴你爹,勝訴後,會申請拍賣你家住房抵債。
然後,你爹可以憑和親戚簽署的借貸合約,起訴你家親戚要求賠錢。那是另外一回事。
『陸』 父母幫親戚貸款買房,現在對方要求過戶,我父母貸的款如何擺脫責任
銀行貸款還不上會產生的後果:貸款行會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你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質押的財產等。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你的信用會受到影響,如果是以公司為借款人,您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如果貸款行不給你消除記錄,你可能今後在所有的銀行都貸不到款了,呵呵。如果你不是惡意的拖欠銀行貸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貸款的利息,建議你先向貸款行先申請貸款展期,說明你的還款意願和暫時還不上貸款的事實和以後還款的計劃,一般情況下銀行會幫助你的。盡量申請延期還貸、不然三個月後法院會給你下通知追究你的違約責任和擔保人的責任、實在申請不上借錢吧最後不行你自己賣房子吧別讓銀行通過法院給賣了…不然更真賠本了。
『柒』 父母用自己的房子幫親戚抵押擔保貸款,目前已到期可親戚無力償還,我如何才能保障我父母利益
看一下你父母承擔的擔保責任是連帶責任還是一般保證責任。一般保證責任在親戚無力償還時,必須是他所有的資產清償後,仍然不夠償還貸款,就剩餘部分承擔還款責任。連帶責任需要你父母在親戚無力償還後,就要承擔還款義務。如果你家親戚是在銀行做的抵押擔保貸款,那基本可以確定承擔的是連帶責任,需要你父母承擔還款義務。
『捌』 我父親母親幫親戚貸款20萬,人跑了,父母快60了無力償還,家裡只有套住房,我結婚想蓋房子的,
沒事·,你父母就一套住宅沒事的,不過你的房子不能買賣,不會讓你還,,看你的父母是擔保,還是拿房子抵押
『玖』 父母擔保給別人貸款沒還對子女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父母擔保給別人貸款沒還對子女有影響。這種擔保貸款建議以後不要做,因為它具有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拾』 我爸媽都是打工的,也沒存到什麼錢,,為什麼我爸媽總是喜歡借錢給別人無論是同事,或親戚,問我爸媽借
盡量不要和親戚保持債務往來。
正常情況,不借是本分,借是情分。現實是,不借頂多被說薄情,借出去要不回來或者很難要回來,還要被說無情,心生間隙,親情全無。
以下,我的切身案例中的親戚都是至親,至親,現在基本行如陌生人,傷財不說,更傷心。
第一例,哥嫂開店,嫂子上門借錢,借出2萬(其中1萬還是我倒信用卡的),現金送上門,親姊熱妹。次年,我買房首付差點,還錢無果,我老公貸了一些信用貸湊齊。之後的房貸、房租和信用貸還款,導致我們家的現金流非常緊張,這2萬的借款,在我的催促下,哥嫂陸陸續續還了4次還是5次還完,每一次都還說是借別人還我的,要不就說是倒信用卡還我,我難道還要表示感謝不成???
第二例 , 某至親長輩A,電話借錢 X 萬,急用還一筆到期貸款(劃重點),我答應借出,但是等半個月左右,理財到期才能取出來。親戚的貸款還款日和我的理財到期日當時都沒有明確。於是,高潮來了。。。。某日,親戚:你答應借的錢方不方便打過來? 我:還要等幾天,10號(打比方)到期取出來我轉給你。 親戚:那時間趕不上,貸款8號(比方)到期,主要我是不想你爸進入黑名單,到時還款逾期了,你爸徵信受影響,進黑名單不好!……………………我順間石化,石化,石化,這跟我爸怎麼又扯上關系了???? 一系列你來我往多方電話溝通後,了解實情如下:A稱認識銀行的人可以拿到低息貸款,但是A徵信有問題款下不來。A找到我爸媽,說服用我爸名義貸款,每個月利息他還,到期一次還本。於是,貸款到期,出現開頭一幕,借我的錢,給我老爸還貸款,我還不知情。。。。。。中間不開心+傷心+腦怒+費神的過程不表,貸款順利結清,銷戶。兩家關系也基本進入冰封期。以後能不能化解開,只能隨緣了。
題外話:一定要告誡父母,不要給任何人擔保、貸款及理財。身份證、銀行卡、戶口本不要借給任何人,任何親戚,只能本人使用,自己保存。我老爸識字,但是對銀行的各種需要簽字的文件完全是兩眼一抹黑,只知道簽字。對於簽字的後果,徵信、風險、逾期、抵押、凍結對他來說是天方夜譚,他認為只是給親戚幫個忙而已,像借袋米,借個鋤頭一樣,舉手之勞,何況是至親加持。
我老爸第一次受騙就是在銀行(農行)存款被辦理財(新華保險一身黑),過年回家被我發現,一個月後取回1萬塊虧2100。第二次就是被親情蒙蔽+無條件信任,去給別人貸款,錢財止損,親情受損。 我爸原本還答應親戚A,這次貸款還清,過完年再去幫他貸一次。。。。
這兩次事件,我決定不再和任何親戚有債務往來,不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