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一定要夫妻雙方都去簽字嗎
銀行貸款不是一定要夫妻雙方都去簽字。要看協議怎麼約定,如果能約定只有借款人一方簽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中,因為夫妻是家庭組合,一般都要雙方簽字的。
⑵ 老公欠的貸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嗎
大多數的夫妻在結婚之後所掙下來的財產也就屬於共同的財產,這只是在兩人互相信任的同時。而有一些人可能就特別的自私,瞞著老婆在外面欠下很多貸款,另一方都是不知情的。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有疑問,這屬不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其實老公欠的貸款如果老婆是不知情的,老婆還要承擔這種義務,確實是對女方很不公平。
維持好家庭根據現實社會綜合情況來看,想要維持好一個家庭的和睦財務問題,確實是最大的保障也是維持婚姻最好的一種方式。因為在婚姻的生活中,兩個人想要共同的去維持,在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夫妻二人一定將個人的財物都處理好,這樣生活才會更有意義,畢竟家庭美好對感情也比較和諧,婚姻也比較有意義。
⑶ 老公在離婚後借款了復婚後需要夫妻共同還嗎
不需要,在離婚期間借的款,夫妻雙方復婚之後,也是由男方單方面還款,女方沒有還款的義務,男方離婚後借的款肯定是由,男方單方面簽字畫押,所以說只有男方有還款義務
⑷ 老公欠了貸款,老公還不上,老婆要還嗎
老公欠了貸款,老婆要不要還。對於這種情況,首先要分析:老公欠貸款幹啥?老公欠貸款的時候是以誰的名義欠的這筆錢?對於夫妻之間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所欠的債務,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與一方債務的認定,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事情本身比較復雜,而是在舉證證明的時候,沒有證據支撐你所說的事實。因此,往往會出現很多讓人不能理解的判決。在實際操作中,法院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往往有以下幾個方法: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在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還存在一些例外情況:(1)一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2)債權人與夫妻一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上述三種情況下,一方主張為夫妻個人債務的且有證據支持的,法院會判決屬於夫妻個人債務。
因此,當老公以自己個人或者以夫妻雙方的名義欠下債務,但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時,妻子有償還的義務,當老公以自己的名義欠下債務,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時,這便屬於他自己的債務,老婆不需要償還。
⑸ 愛人借銀行貸款需家庭那些成員還貸
愛人借銀行貸款需夫妻共同承擔還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因此,民間借貸的借款人為夫或妻一方,該筆債務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
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處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1087條第1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⑹ 老公貸款為什麼一定要老婆簽字,如果不簽的話就不能貸了嗎
如果是婚姻內,貸款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當然要雙方簽字了。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准,而由於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間是有家事代理權的。夫妻共同債務其實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的范圍內,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款的使用超出了這個范圍,妻子就不需對債務負責。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⑺ 我老公要在信用社貸款,要夫妻共同簽字,會查夫妻雙方的徵信嗎
您好!在銀行貸款是會查詢夫妻雙方的徵信的,因為銀行需要考慮你們夫妻雙方的履債情況,綜合評估你們的借貸風險,如果你的徵信有問題,銀行也是會拒批的。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
⑻ 婚後買房,只寫丈夫名字,由丈夫貸款的話,還需要雙方到銀行提供徵信或者簽字嗎
只要是已婚人士貸款,配偶都必須作為共同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簽字,這個是銀行規定。你在借款的時候必須提交婚姻材料的,所以這個無法隱瞞,除非你作假。夫妻兩人的徵信都要查,你們要自己提交一份徵信報告,信貸員也會當場網上查看你們的徵信,所以有網貸的話肯定會當場露餡,無法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