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另一方可以按首付貸嗎
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如為全款購房或貸款已還清,屬於首套房;如果沒有還清貸款,是屬於二套房的。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現行政策下,已婚的提問者夫妻雙方其按家庭單位計算,名下已有一套產權房屋,故無論是以自己名字或是妻子名字購房皆算第二套房。
不過,該政策的具體實施根據各地情況不同,也不盡統一。涉及到具體的案例時,應向當地有關部門咨詢。
(1)貸款買房夫妻一方買能貸嗎擴展閱讀:
首套房,是指購買僅擁有一套住房(以國家對首套房的的認定標准 )。央行規定我國城市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貸款利率優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優惠政策。
2014年9月30日,央行發布最新房貸政策,決定放鬆首套房認定,對擁有1套房並還清貸款後再購房家庭,執行首套房政策,並且首套房貸款利率最低為7折。
2019年8月,全國多城房貸利率上浮20%。
所謂的"首套房"得同時滿足三個條件:買房人年滿18周歲;買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稅稅率1%的優惠);購房人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不過與父母一起購買的、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遺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除外。
2014年9月30日,央行正式發布《央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是以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已高於當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Ⅱ 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另一方還能貸嗎
夫妻一方已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另一方是不可以再用的,一個家庭不能同時申請兩筆公積金房貸。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要是夫妻雙方以任意一方名義申請下來的公積金貸款,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2)貸款買房夫妻一方買能貸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全稱為: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於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並且即日起用。
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Ⅲ 婚後夫妻二人共同買房,一個人貸款可以嗎
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准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
a、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b、戶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c、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d、購房合同;
e、結婚證;
f、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是一式三份。
2、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
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3、申請房貸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3)貸款買房夫妻一方買能貸嗎擴展閱讀:
兩夫妻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夫妻雙方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後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Ⅳ 夫妻一人徵信不好,另一方可以貸款買房嗎
不能。
已婚人士貸款買房,夫妻任何一方信用記錄不良,銀行都會拒絕放貸。
以夫妻一方名義貸款買房,即使貸款人徵信記錄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還款,銀行也會懷疑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貸時更加謹慎。若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六次逾期還款,銀行都會拒發貸款。
銀行個貸人士提醒大家,調查貸款人徵信記錄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任何一方有過六次以上逾期還款記錄,另一方信用記錄良好,貸款買房也會被拒。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產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夫妻雙方在法律上是一個經濟實體,商業銀行在考察個人信用狀況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時,要同時考察貸款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因此,一個家庭良好的信用,也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維護。
【拓展資料】
申請貸款買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1.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
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存余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麼您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繳存期將發生變化,如果不滿足的相關對繳存期的規定,將不能申請到供積金貸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
按照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1年後提出,並且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3.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
當您在借款期限內償債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銀行的客戶可向銀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的貸款本金、利息的,銀行就會受理您的延長借款期限申請。但是,借款期限變更按規定一般只可辦理一次。
4.貸款後出租住房不要忘記告知義務。
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的房屋,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5.貸款還清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
當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明前往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6.不要遺失和借據。
申請按揭貸款,銀行與您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於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作為借款人,您應當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據,同時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Ⅳ 夫妻雙方有一方有貸款還能貸款買房嗎
名下如果僅此一套房子,可以繼續貸款。大部分城市限購政策僅僅名下兩套房子,房屋貸款不允許第三套。而你們夫妻名下僅有一套房子,又僅辦理過一次貸款,那麼是可以購買房屋,進行第二次貸款的,不過首付款會受到影響。大部分城市規定名下有貸款房後,第二套房子首付款不會低於50%的。
拓展資料:
一、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二、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一)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二)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三)關於借款人的借款條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戶;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對外投資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50%;借款人的負債比例是否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四)關於擔保對於保證擔保的,對擔保人的資格、信譽、履行合同的能力進行調查。
三、對借款人及其負責人還應專項審查為減輕貸款人的道德風險,對借款人及其負責人還應專項審查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除了審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等情況外,還要對企業的投資人及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的個人品質加強審查和控制,
Ⅵ 夫妻雙方都有住房公積金,一方單獨貸款購房可以嗎
夫妻雙方都有住房公積金,那麼肯定一方可以單獨去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呀,希望能幫到你
Ⅶ 夫妻一方單獨購房辦理房貸,可以已個人名義貸款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即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2、這樣一來婚後想要自己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那麼就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財產的歸屬,在將來不會因此財產發生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寫一份協議進行公證。
3、另外還可以在婚後委託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也就是說,可以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屋只贈個人一方,最好採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
根據《婚姻法》有關條款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產權證雖只是一方名字,但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想要個人貸款買房最重要的就是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買房過程比較復雜,涉及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登記屬於個人財產的需要雙方協議約定,可以交由專業的律師起草一份協議然後辦理公證,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3、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可以父母代辦貸款買房事項,也就是說以父母出資的名義進行房屋的購買,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視為個人財產。
Ⅷ 買房子貸款必須夫妻雙方才能貸嗎
買房貸款需要夫妻雙方徵信。夫妻一方有信用逾期會對貸款買房產生影響。申請房貸都是夫妻雙方共同申請,所以銀行受理申請後,也會查看夫妻雙方的信用情況,若任何一方有逾期情況都將影響房貸申請。每家銀行的對於徵信的要求不相同,若借款人逾期情況不是很嚴重,那麼銀行會酌情考慮為其放款。若逾期行為非有意,可向銀行說明情況,出具相關「無意逾期」證明,這種情況通常不會拒絕放貸。從逾期次數看,銀行對於辦理貸款可能執行的標准有:減低貸款成數,提高貸款利率。如果是首套住房貸款的情況下,很可能不會享受貸款利率優惠。但若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六次逾期還款,貸款會被拒絕。
【拓展資料】
住房貸款是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向房屋購買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購房貸款支持,通常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按貸款款項來源分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兩種。按還款方式又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住房貸款的利率以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為基礎,不同銀行的貸款利率略有上浮。
還款方式:
按還款方式又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這樣由於每月的還款額固定,可以有計劃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於每個家庭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確定還貸能力。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是將本金每月等額償還,然後根據剩餘本金計算利息,所以初期由於本金較多,從而使還款額在初期較多,而在隨後的時間每月遞減,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由於在初期償還較大款項而減少利息的支出,比較適合還款能力較強的家庭。
等額本息還款法也叫月均法,本金歸還速度較慢,還款壓力較輕,代價是支付的總利息較多,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對比,總利息差額在中短期(1-5年)的期限不會十分明顯,在長期限內(20-30年),總利息差額才明顯。無論等額本金還款是等額本息還款,每期的利息計算方法是一致的,等於剩餘本金乘以月利率。
選擇什麼還款方式,要看個人還款能力,不可貪圖支付總利息少就選等本金還款法,實際操作中,不少人還是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
Ⅸ 夫妻一方能單獨貸款嗎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可以憑借一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工資證明、流水、徵信報告通過一方的信貸額度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第十五條
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第十六條
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質押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