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協議簽訂好以後,購房者夫妻一方不願簽字做貸款算不算
對於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簽名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關鍵在於房屋究竟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
按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公示,因此,若房地產權證是記載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者記載在非簽合同一方名下,考慮購房人具有依據房屋權屬證明審查房屋的權狀態的義務。在房屋共同登記在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者在非簽合同一方名下時,在購房人僅與夫妻中一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而且在簽名一方未取得其配偶的授權下,此時,不能輕易認定購房人為善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無權處分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的人在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因此,在未取得出賣人的配偶同意的情況下,上述情況中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待定。若出賣人的配偶終拒絕追認合同的效力,則該合同不能作有效處理。反之,如果房屋僅登記在夫妻其中一人,該《房屋買賣合同》由登記的權利人簽名。
考慮到購房人對房屋出賣人是否有權處分房屋僅負有形式審查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的規定。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購房人有理由相信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出賣人是唯一的權人,其有權處分房地產。購房人沒有義務去審查出賣人是否已婚,轉讓的房屋是否為只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之類的信息。事實上,購房人也難以核查上述信息。若將審查義務強加於購房人將不利於鼓勵交易,也將增加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在現代社會經濟生活中,維護交易安全是法律所追求的價值目標。因此,在這情況下,認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有效為宜,若因此損害到出賣人的配偶的利益,出賣人的配偶可向出賣人請求賠償損失。在案例三中,由於該房是只是登記在乙一人的名下,也沒有其它證據證明甲乙在簽訂合同有惡意串通損害乙配偶的情況,應認定合同有效。甲付清房款後,其請求乙交付房屋和辦理過戶是合理的。
當房價逐漸上升時,基於利益的驅使,出賣人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為爭取大利益常常提出各式各樣的反悔理由,其中以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簽名,另一方事後不同意而主張合同無效的理由較為常見。同時,如果在購房人採取按揭付款或者轉按揭付款的情況下,按照廣州市各商業銀行目前的操作,若出賣人已婚,還是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商業銀行處當面簽署有關的法律文件。為避免日後的麻煩,購房人好還是要求出賣人的配偶在合同中簽名或者要求出賣人的配偶出具同意出售房屋的函。同時,盡量縮短從簽約到房屋過戶的時間
② 夫妻以一方名義買房,如果貸款人不還房貸,銀行會要求另一方還貸款嗎
這個比較復雜,是抵押貸款還是什麼貸款,如果是抵押貸款,你希望把你家房子讓貸款公司拍賣,因為房產是你們夫妻雙方的。
如果是擔保貸款,他不還由擔保人還款,擔保人能饒了你們夫妻兩,所以你首先考慮的不是要求你還不還錢的問題,應該考慮你丈夫為什麼不還款,能還款那錢去哪了,總之他不還款,你什麼時候都脫不了干係,都是受牽連的一個,所以貸款買房不是和你沒關系,而是和你息息相關。
③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一方不還貸怎麼辦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一方不還貸怎麼辦 ,夫妻雙方婚後共同貸款買的房的話,一般情況下,如果一方不還貸,這個他肯定是因為自己的資金有問題,出現了資金困難才會這樣的,如果他不反戴的話,一方負責房貸,一方負責生活 生活這方面的也是需要錢的
④ 如果想買房,夫妻一方不同意,一個人能辦買房手續嗎
買房,夫妻一方可以辦理,但是如果辦理貸款按揭,需要夫妻倆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情況證明,資金流水證明,才可以辦理借貸合同,
買房,可以有一方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售樓處簽署購房合同,辦理買房手續。
⑤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一方不還貸怎麼辦
摘要 我國婚姻法有相關的規定:
⑥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現一方拒絕還貸,而另一方無力獨自償還,如下:無力獨自償還方能否就拒絕還貸
夫妻共同貸款買的房,就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和債務。不管是一方拒絕還款還是一方無力還款,所產生的結果都一樣,一定產生貸款逾期到一定的期限。夫妻雙方就是接到銀行催收電話和信息,如果依舊不能及時還款。就會收到法院傳票,房屋也隨即會被拍賣。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也會上徵信黑名單,後期買房買車或者出行一般都會受到影響。
⑦ 買房搞按揭夫妻一方不簽字怎麼辦
你好
一方不簽字 貸款就不能發放 你也買不成房子
而且一方不簽字 銀行也不會受理該業務
⑧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需要還款嗎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依然需要還款
因為這是共同的債務,所以需要共同償還的
⑨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一方一直不交房貸怎麼辦
可以像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我國婚姻法有相關的規定: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如果自行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雙方還貸支付的錢和房子增值的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沒涉及到離婚問題,就算一方不還款,另外一方也可以選擇繼續還款,反正以後房子最終分割是根據還款金額和增值部分來算
只要符合其他銀行的貸款條件,都是可以貸款的。 在銀行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1、持有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⑩ 婚後買房,房產證寫了雙方名字。首付男方交大半,可女方不願意還貸,該怎麼辦
你說明這個女人不是好好跟你過日子的人,婚後雙方賺的錢要兩個人一起花的,她不還也行,那就她出生活費也行,要是啥都捨不得往這個家花,那娶她幹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