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有一方婚前成為老賴,婚後還可以買房買車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2.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貸款買房嗎
夫妻雙方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貸款購買房屋的,但如果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3. 老婆為失信被執行人(已履行)影響買房貸款么
夫妻的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購買房屋的,但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4. 丈夫是法院被執行人,妻子能按揭買車嗎
配偶是失信被執行人的,銀行會認定其不具有還款的能力和還款的意願,所以一般是不會向其以放貸款的,也就不能貸款買車。
探究的一般過程是從發現問題、提出問題開始的,發現問題後,根據自己已有的知識和生活經驗對問題的答案作出假設.設計探究的方案,包括選擇材料、設計方法步驟等.按照探究方案進行探究,得到結果,再分析所得的結果與假設是否相符,從而得出結論.並不是所有的問題都一次探究得到正確的結論.有時,由於探究的方法不夠完善,也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因此,在得出結論後,還需要對整個探究過程進行反思.探究實驗的一般方法步驟:提出問題、做出假設、制定計劃、實施計劃、得出結論、表達和交流.
科學探究常用的方法有觀察法、實驗法、調查法和資料分析法等.
觀察是科學探究的一種基本方法.科學觀察可以直接用肉眼,也可以藉助放大鏡、顯微鏡等儀器,或利用照相機、錄像機、攝像機等工具,有時還需要測量.科學的觀察要有明確的目的;觀察時要全面、細致、實事求是,並及時記錄下來;要有計劃、要耐心;要積極思考,及時記錄;要交流看法、進行討論.實驗方案的設計要緊緊圍繞提出的問題和假設來進行.在研究一種條件對研究對象的影響時,所進行的除了這種條件不同外,其它條件都相同的實驗,叫做對照實驗.一般步驟:發現並提出問題;收集與問題相關的信息;作出假設;設計實驗方案;實施實驗並記錄;分析實驗現象;得出結論.調查是科學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調查時首先要明確調查目的和調查對象,制訂合理的調查方案.調查過程中有時因為調查的范圍很大,就要選取一部分調查對象作為樣本.調查過程中要如實記錄.對調查的結果要進行整理和分析,有時要用數學方法進行統計.收集和分析資料也是科學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
5. 法院判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是被執行人,那另一方是不是就沒有責任了
如法院執行過程中的財產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都有義務償還欠款,被執行償還後,夫妻另一方要續集旅行償還欠款的義務
6. 失信被執行人老婆可以買車嗎如果買車會被強制執行嗎
失信被執行人老婆買車很可能被強制執行,因為這個屬於婚內夫妻共同財產。
7. 夫妻一方成失信執行人了,另一方是否也成失信被執行人
不是,列入失信執行人的可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到,夫妻雙方不一定會被同時列入
8.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貸款買房嗎
夫妻的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購買房屋的,但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根據《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8)夫妻買車貸款一方是被執行人擴展閱讀:
《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關單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仍允許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9. 夫妻一方有強制執行記錄可貸款買車嗎
不可以。夫妻各方的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就享有所有權,除非一方自願為另一方承擔,則既然為一方的婚前債務,那麼只能由該方自己承擔,法院也只能執行該方享有所有權的財產。如果法院確實執行另一方的婚產財產,那麼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執行異議的。但因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法院在執行時,可以對婚後該方享有所有權的財產進行執行,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除非夫妻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則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是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該方所享有的份額的,但應依法執行,不能侵害另一方的財產所有權。
10. 夫妻一方為被執行人,配偶方財產會被法院執行嗎
如果判決沒有判明是夫妻共同債務,基於審、執分離原則,不得在執行程序中認定系夫妻共同債務,只能作為被執行人的一方債務進行執行。如果判決判明屬於舉債一方個人債務,作為被執行人一方債務執行,自不待論。
實踐中,常常有一種情況,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財產,但其配偶名下卻是房子幾套、車子幾輛,還有大量存款。
由於目前沒有關於可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人的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最高法最新出台的《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規定》中,也沒有規定可當然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人(聽說本來想規定且已規定,最後時刻刪掉了。不知是否與當前媒體聚焦且日益為社會各界重視的「被負債」相關。),基於「追加法定主義原則」,毫無疑問,不可在執行程序中當然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人。對於此點,一些執行同仁和律師還有模糊認知,特此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