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結婚證可以貸款嗎可以貸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結婚證是不可以到銀行進行貸款的,如果貸款時沒有抵押物,可以申請無抵押貸款,貸款利率會比較高。結婚證只是貸款中的准備材料,不能作為貸款時的依據。如果夫妻一方為擔保人進行貸款,貸款最多可以發放三到五年。貸款額度的高低一般是由個人收入決定的,一般貸款金額只有固定收入的10倍左右。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緊急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對分行發放的緊急貸款實行單獨管理和限額近代制。分行應在總行下達的緊急貸款額度內,依據本辦法規定,審批、發放和管理緊急貸款,確定對單個借款人的貸款方式、數額和期限,並對轄內緊急貸款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負責。
⑵ 夫妻結婚證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能僅憑結婚證貸款。結婚證只是貸款中的一份資料,同時貸款要准備的很多的材料比如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夫妻雙方所在工作單位開據的收入證明、抵押物所有權憑證或購房合同,以上資料是缺一不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⑶ 老公拿結婚證去貸款,妻子有責任嗎
老公拿妻子的結婚證去貸款,如果這個貸款是用於家庭支出,妻子是有責任來進行償還義務的,如果老公拿身份證去貸款,但這個貸款用在其他方面,與家庭的日常生活無關,妻子是沒有責任來償還這個貸款的。也不需要因為老公拿著自己的結婚證去貸款而感覺到特別擔心,如果自己在生活當中沒有用到這筆錢,那麼就不需要償還,如果用到這筆錢,作為夫妻來說還是應該共同承擔這一部分貸款的。
在法律的規定下,如果自己不知情或者既是知情但自己沒有用這錢,就是不用償還這筆錢,由對方來償還就可以,即使兩個人離婚,也不會作為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倆一起來償還,只是作為借貸人的個人債務。
不要因為丈夫拿著自己的結婚證去貸款,就感覺到特別擔心,只要有證據能夠表明自己沒有用過這些錢,就不用償還。
⑷ 結婚證可以貸款不
法律分析:夫妻貸款,需要拿結婚證一起去銀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⑸ 老公貸款為什麼要用結婚證
貸款申請資料包括以下幾點:
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
2、穩定的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3、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由此可見,貸款時是需要出具結婚證明的,尤其是以夫妻名義貸款的必須出具結婚證才可以貸款。
拓展資料:
為什麼要用結婚證貸款?
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後的所有財產均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如購房人是已婚的話就必須出示結婚證,才能申請購房貸款,用貸款所得的房產則可以作為夫妻今後的共同財產。
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婚後雙方簽訂的債務協議屬於共同債務。如用夫妻共有的房產作抵押貸款時,需要用到結婚證才能貸款,這貸款的金額將會是夫妻今後需要共同償還的債務。
其實,現在大多數的傳統貸款方式是需要在貸款時要結婚證的,而且除了結婚證還需要其他證件來證明,比如,身份證,戶口本,房屋合同等等。
貸款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隨時都可以一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⑹ 拿結婚證去銀行貸款可以貸多少
結婚證是不可以到銀行進行貸款的,如果貸款時沒有抵押物,可以申請無抵押貸款,貸款利率會比較高。結婚證只是貸款中的准備材料,不能作為貸款時的依據。如果夫妻一方為擔保人進行貸款,貸款最多可以發放三到五年。貸款額度的高低一般是由個人收入決定的,一般貸款金額只有固定收入的10倍左右。
(6)夫妻一方可以用結婚證貸款嗎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抵押與無抵押
一、從貸款性質上來講,無抵押貸款屬於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屬於保證(或擔保)貸款;
二、從貸款利率上來講,無抵押貸款的利率會遠遠高於抵押貸款的利率。一般利率會是抵押貸款2-3倍。
三、從貸款年限上講,無抵押貸款的年限比較短,一般不會超過3年。抵押貸款年限可長、可短,可以是一年的,也可以長至20年。還款壓力較小。
四、從貸款金額來講:無抵押貸款金額一般都比較小,它是根據貸款人的工資、流水、負債等來進行評判的。從而決定貸款金額。
抵押貸款主要是根據抵押物的價值來確定貸款金額,如果貸款金額比較大,還要考量貸款人的還款能力。
五、從貸款發放的時間來講,無抵押貸款貸款審批時間較短,一般3-5天就能拿到貸款;抵押貸款從審批---抵押登記---放款,需要2-3周的時間。
⑺ 辦理離婚協議書後對方可以拿對方的結婚證辦貸款或者是網貸嗎
可以的那就不要去登記處辦理離婚,就是兩個人承認這段婚姻有效,就可以已已婚人士的身份辦理貸款,隻字不要提離婚的事情,就說兩個人的收入就可以。
⑻ 用結婚證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結婚證不能貸款,因為辦理貸款如果是用財產作抵押的,必須是有財產價值的產權證明,而結婚證本身沒有財產價值,只是婚姻關系的登記證明,不能算做資產,是不能進行貸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⑼ 夫妻之間如果拿結婚證貸款,沒有妻子的簽字,找別人代簽可以貸款嗎
可以貸款,因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倆任何一方的債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也要負法律責任的。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⑽ 拿結婚證可以去銀行貸款嗎
法律分析:用結婚證不可以到銀行貸款。申請個人貸款需要符合以下這些條件: 1、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65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 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