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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按揭貸款的風險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2-05-31 10:48:59

⑴ 按揭貸款風險點分析

個人按揭貸款的風險防控

(一)樹立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完善內控機制。一是樹立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要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和貸款准入條件,做到合規辦理每一筆按揭貸款業務。二是按揭貸款要實行「面簽」制度。而「面簽」,就是要由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進行審核,並做好客戶面談記錄。

(二)做到盡職調查和盡職審查。一是認真審查購房合同的真實性。二是審查首付款憑證的真實性。首付款要繳存在開發商在經辦行開設的賬戶上,嚴格執行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的規定。三是客戶經理及審查人員要了解本地區的房價水平及周邊同檔次樓盤的房價,防止房價過高。

(三)加強合作樓盤的審查,從源頭上把關。對非本行開發項目的按揭樓盤要進行樓盤審查,主要審查項目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是否齊全。通過樓盤審查選擇合規樓盤和有實力的開發商進行合作,從而堵住「 假按揭」的源頭。

(四)選擇優質客戶。利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查詢借款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通過對借款人的工資單、住房公積金收入證明、繳稅單的審查,結合其年齡、學歷、職業、工作年限等信息,判斷借款人目前收入的合理性及未來行業發展對收入水平的影響。

(五)加強抵押(預)登記工作。

(六)加強貸後管理。一是加強對按揭合作樓盤(開發商)的定期檢查工作,分析其經營財務狀況、資信狀況、抵押落實情況,評價其擔保能力。二是加強到期逾期貸款的催收工作,當借款人連續逾期達30天時,客戶經理要在5個工作日之內向客戶發送書面催收通知書,當借款人連續6期未按期歸還本息時,要依法處置抵押物。三是加強按揭貸款保證金賬戶的管理,以保證開發商階段性保證擔保和回購責任的落實。四是加強貸後監測分析,如分析一人購買多套房產、或同一單位購買同一樓盤;多個借款人集中在同一天或幾天內辦理貸款;還款時多個借款人集中供款,且存款憑條上簽名為同一人;同一樓盤多個借款人同時違約,違約期數相同或相近;按揭樓盤的房價明顯高於周邊或相近檔次的樓盤等,排查疑似「假按揭」的特徵。

⑵ 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主要風險點有哪些

商用房貸款是購房者經常採用的貸款方式,但是商用房貸款有一些風險,具體的風險點包括
以下內容:
(1)商用房貸款信用風險的主要內容
①借款人還款能力發生變化。
②商用房出租情況發生變化。
③保證人還款能力發生變化。
(2)商用房貸款信用風險的防控措施
①加強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
②加強對商用房出租情況的調查和分析。
③加強對保證人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

⑶ 工商銀行重慶分行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風險

1、利率風險。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業務的期限一般都比較長,在五年以上,最長可達三十年。在這種跨度較大的時間內,可能會出現幾次大型經濟波動,導致市場利率出現變化。在商業銀行的經營過程中,當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業務所佔的資產達到某一界限時,利率的變化就可能會給其帶來無法避免的經濟風險。
2、流動型風險。銀行的資金大都始終處於一個流動狀態,當銀行的流動資金無法滿足其流動需求量時,就會出現銀行資金無法滿足支出資金需求量的風險,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是一種有效期比較長的業務,其資金流動特性比較低,而在銀行中的資金來源大都期限不長,會導致其將短期資金用於長期運作,造成支付現金無法達到支付需求的風險。
3、住房貶值風險。新世紀以來,我國的住房價格一路上漲,但隨著我國政府對房地產經紀的宏觀調控力度不斷加大,其市場回歸理性發展,有些城市的住房價格將會逐漸下降,一旦房價下降幅度超出購買者原來的預算范圍,就會給商業銀行的貸款造成一定的風險。

⑷ 二手房按揭貸款有什麼風險

風險主要有3種:一是借款人方面的風險:個人借銀行(包括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的錢用於住房消費,如果不按期還錢便產生了風險,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兩種: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賴賬、詐騙、假借款、惡意不還錢;後者是借款人因失業、傷殘、死亡、離異等原因導致借款人不能如期還錢。
二是開發項目的風險:開發商經營不善,或挪用資金,造成項目不能完工,形成"爛尾",借款人購買並用來抵押的房產成了"空中樓閣";借款人購買的房產存在較大質量問題。這些情況將導致個人貸款的相關合同難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貸款行的權益受到侵害。
三是銀行方面也存在風險:對借款人情況審查不嚴;對開發商銷售情況、工程進度、售房款監管賬戶和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流向情況控制不夠;缺乏與房屋土地部門必要的聯系,抵押登記不落實;檔案管理不嚴,丟失重要合同單據,由此造成銀行貸款風險。

⑸ 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分析

個人信用帶來的風險
這是個人住房貸款風險中比例最高的種類,主要包括借款人償債能力不足風險及擔保人償付能力風險兩類。
對借款申請人進行信用調查是銀行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的一個重要環節。對於貸款銀行來說,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是既要獲得有關申請人充分的信用資料,又不用投入過多的時間和成本。在國外,貸款銀行均通過商業信用機構來完成信用調查工作,但由於我國個人資信制度尚未建立,對個人的資信狀況缺乏合理、完整的判定標准,銀行只能以借款人所在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等材料作為信用評定的依據,其真實性、時效性難以確定,對個人收入的核實成本較高。個人住房貸款年限最長可達30年,在這樣長的時間跨度內無法對借款人經濟狀況進行持久的監控,現階段商品房價格較高,每月的還本付息負擔較重,一旦借款人失業或正常收入減少便有可能產生違約風險。
擔保人(即開發商)作為借款人從銀行獲取貸款履行擔保的第三方,如果借款人不能在其貸款年限內按時清償相關債務,按照約定理應由擔保人在借款人未取得兩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或貸款終結之前履行其連帶責任,但由於房地產開發業也是高風險、高收益行業,開發商的經營狀況、支付能力也是很難准確把握的,因此也極易產生風險。
欺詐風險
這里所謂欺詐行為是指違反金融管理法規,捏造事實、隱瞞真相,採取不正當手段套取銀行資金,騙取根本無償還能力或超出其償還能力的貸款,致使我行信貸資產遭受損失的行為。重復抵押、虛擬抵押、租賃房屋抵押、故意遺漏房屋共有人的抵押,或亂開收入證明、偽造身份證件等,這可能是借款人的欺詐行為,也有可能是開發商為盡快套取銀行資金授意借款人的欺詐行為,還有一種可能是開發商與借款人聯手製造出的欺詐行為。
銀行風險
隨著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量的急劇上升,各銀行在「簡化信貸手續」的呼聲中提高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速度,這種服務上的改進,無疑帶來了住房信貸消費群的擴大,直接促進了住房市場購買力的提高。但是,如果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過於追求效率而忽視了貸款操作的嚴謹性,將會造成相關法律手續及文本的缺漏,從而直接導致貸款的損失。
抵押物風險
這是抵押物產權問題所造成的風險。如在個人住房貸款尚未清償期間,由於城市建設規劃,拆遷等因素而產生產權風險,盡管政府出台了相關辦法對此予以保障,但銀行仍面臨著兩種風險:一是拆遷補償後,其補償價格遠遠低於住房市場價格,即使貨幣化補償金全部用於還貸,也可能難以清償全部貸款。二是抵押權人(銀行)無法實施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權,即可能產生產權替代風險。
抵押物處分引起的風險
這是指借款人不能清償債務時,銀行依法對貸款抵押物進行處置以償還貸款時產生的風險。主要表現為:(1)執行難。由於我國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當借款人發生信用危機而形成不良貸款時,銀行正常行使抵押物處分權比較困難,其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其實這已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問題,而可能延伸為一個政府極為棘手的社會問題,因為任何一個政府都不會讓失業的人再一次「流離失所」。雖然在產權房抵押時,房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借款人出具第二住所證明,然而這一紙證明的效力有多大,它能否成為銀行處置抵押物時的有力依據,我們還不免要打上一個問號。(2)變現難。銀行欲通過拍賣抵押物實現抵押權時,如果遇到有價無市的狀況,那麼銀行雖然實現了對抵押物的佔有,但抵押權尚未真正實現。此外,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較長,抵押房屋可能因經濟環境、房地產市場狀況的變化和自然損耗而貶值,變現價值較貸款時原售價按抵押率打折後的價值還要低,從而造成銀行資產的損失。
貸款條件風險
這是指個人住房貸款的按揭成數、利率、還款方式、貸款期限等貸款條件因借款人經濟狀況的變化而對貸款產生的影響。如2012年銀行一般所採用的還款方式有3種,3種方式償還貸款本金的速度有所差別。如發生借款人無力還貸的情況,採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方式與按月還款方式相比,由於按月還款本金余額在不斷降低,相對而言貸款風險要小得多。此外,個人住房貸款屬於中長期貸款流動性差,相對於短期借款亦具有較大的風險。
其他風險
其他不可抗風險:其一,為自然災害及人為傷害風險,如水災、火災、地震及戰爭等使房屋毀壞,貸款無法收回;其二,房地產業因客觀經濟大氣候影響,行業蕭條,造成銀行貸款風險;其三,借款人意外地喪失勞動力或突然死亡也應劃作此種風險。

⑹ 房子按揭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1 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包括被迫違約和理性違約。被迫違約是指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支付能力理論認為導致被迫違約是因為支付能力不足。這說明借款人有還款的意願,但無還款的能力。理性違約是指借款人主動違約,權益理論認為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上借款人可僅通過比較其住房中特有的權益與抵押貸款債務的大小,作出違約與否的決策。當房地產市場價格上升時,借款人可以轉讓房屋還清貸款,收回成本並能掙取一定的利潤;當房地產市場價格下降時,借款人為了轉嫁損失,即使他有償還能力,他也主動違約拒絕還款。
1.2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資金短存長貸難於變現的風險,流動性是銀行保證資產質量的一條重要原則。現如今流動性風險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目前我國的住房貸款主要來源於公積金和儲蓄存款,銀行吸納的儲蓄存款屬於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貸款卻屬於長期貸款。這種短存長貸的行為使銀行的流動性非常低,繼而帶來流動性風險。二是銀行持有的資產債權不易變現,極易導致流動性風險。造成銀行可能喪失在金融市場更有利的投資機會,增加機會成本帶來的損失。
1.3 經濟周期風險
經濟周期風險是指在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而復始的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相比其他產業,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經濟擴張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場對房地產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變現不成問題,銀行與個人都對未來充滿樂觀的預期,銀行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數量也急劇增加。經濟蕭條時,失業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劇下降,大量貸款無力償還,即使已將房屋抵押給銀行,也因為房地產業的疲軟無法變現。這時抵押風險轉變為銀行的不良債權和損失,銀行則面臨大量的「呆壞賬」,極易導致銀行的信用危機甚至破產。
1.4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水平的變動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它是由其業務短存長貸的資本結構所決定的,利率的波動無論是漲還是跌對銀行都會帶來損失。如果利率上漲,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也隨著上調,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償貸壓力,借款額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長,其影響程度也就越大,從而增加了違約風險。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從當前資本市場融資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來提前償還貸款,給銀行帶來風險,主要表現在,提前貸款的發生使得住房貸款的現金流量發生不確定性,給銀行的集約化資產負債帶來一定的困難。
房屋抵押貸款風險防範
針對上面所述的這些風險,本文從以下幾個角度出發,提出一些防範的措施,使房抵押貸款在為民眾有效服務的同時所帶來的風險盡量最小化。
2.1 違約風險的控制
針對購房者存在違約可能性,我們應從以下兩點入手:一是銀行在接到購房者的貸款申請後,需要對購房者的基本情況(如收入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月供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購買房屋的用途等)進行詳細調查,並根據調查的結果決定貸款與否及合同條款的擬定。二是對置業者的資信進行審核。審核的指標主要有:置業者的家庭總收入及儲蓄證明:家庭人口、人均月收入;月供占月收入的比例。
2.2 流動性風險的控制
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而用於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存款及住房公積金,銀行存款已處於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但現有住房公積金制度尚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覆蓋率低,來自建設部的數據顯示,2007年實際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人數僅有7187.91萬;公積金存在應建未建的現象,如一些民營企業還未創建住房公積金制度;歸集的公積金較少,普及面不廣。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著手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讓住房公積金切實地滿足消費者實現住房融資需求,降低流動性風險。
2.3 經濟周期風險的控制
房地產業與經濟周期密切相關,應建立個人住房抵押
貸款風險預警系統,防範市場和政策風險。一是建立風險預警的資料庫,從各個方面取得數據,不斷積累和完善數據的收集整理,為模型開發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開發合適的風險預警模型,對預警區間、警戒線以及指標權重、概率密度函數等設置合理參數;三是建立快速反應和預控機制,對風險預警系統顯示的潛在風險進行及時處理和化解,最大程度地降低經濟周期給住房抵押貸款帶來的風險。?
2.4 利率風險的控制
針對利率變動帶來的風險,銀行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開發可調整利率抵押貸款,其利率根據市場利率不斷變化而作周期性調整。與我國現行的浮動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處在於這種周期性的利率調整將有助於改善銀行存貸款期限的匹配狀況,可將銀行承擔的利率上升風險轉嫁給借款人,同時借款人承擔的利率下降風險也可轉嫁給銀行。
二是開發固定利率抵押貸款,它是指在抵押貸款合同所規定的還貸期限內,貸款利率固定不變的抵押貸款方式。在這種模式下,銀行承擔了大部分的利率風險,如果銀行能夠通過獲得固定利率資金來源與貸款相匹配(如發行固定利率債券等),可以避免相應的利率錯配和流動性風險。

⑺ 個人信貸業務存在的風險

當前個人信貸業務存在的主要風險
1、信用風險: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由借款人到期拖欠還款和賴賬行為而帶來的風險。表現為個人貸款的風險相對較高。
2、徵信風險: 個人信貸業務是一個面向個人客戶的營銷的信貸業務,對個人的徵信系統有著非常強的依賴性,徵信風險是由於銀行無法取得借款人客觀、全面、真實信用,而導致的貸款損失。
3、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因現行法律法規不健全,無法保障銀行債權而出現的貸款風險。
4、支付風險:支付風險是由於借款人經營及收入的不確定性,發生變化而失去足夠的支付能力,導致不能按時還款付息,使銀行貸款出現風險。
5、自身風險
自身風險是指銀行在從事個人貸款業務中,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人員素質差等原因造成的風險~

⑻ 淺析個人住房貸款有哪些風險

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有:
(一)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風險的外因主要有「假按揭」風險、由於房屋發生瑕疵的風險和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1、「假按揭」風險
「假按揭」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採取欺詐的手段,利用虛構的房屋買賣關系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從而達到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目的。自2003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洗牌過程。很多中小開發商明顯感覺到資金壓力。在此情況下,很多開發商開始借"假按揭"之名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2、由於房屋發生瑕疵的風險
假如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出現較嚴重的瑕疵,比如1、房屋有嚴重的質量題目,無法正常居住;2、住房面積縮水,以次充好,抬高房價,造成購房者的損失,導致購房者抵觸情緒大,而拖欠貸款;3、開發商沒有履行承諾,未及時完成消防等配套工程,推遲進住;4、開發商尚欠繳地價、配套費,拖欠工程款,未辦妥房產證,使部分業主拖欠貸款,放棄供樓,造成信貸風險;5、開發商為了售樓,過度地承諾。最常見的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返租協議,由於出租不理想或開發商拖欠返租款,使業主也拖欠銀行貸款;6、物業治理不善,造成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使業主拖欠貸款加大信貸風險。這些都會導致借款人發生群體性的違約不還款的情況。
3、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目前由於全社會缺乏完善的個人信息治理體系,使得貿易銀行很難進行正確的風險判定。從信用風險的角度來看,一方面,個人住房貸款的順利回收與借款人的家庭、工作、收進、健康等因素的變化息息相關,借款人經濟狀況嚴重惡化導致不能定期或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或者因借款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借款人的繼續人放棄所購房屋,不願還款,從而給銀行利益帶來損失的違約風險。另一方面,借款人還可能故意欺詐,通過偽造的個人信用資料騙取銀行的貸款,從而產生道德風險。現在,有很多借款人根本不具備定期還款的能力,其通過偽造個人信用資料騙取銀行的貸款購買房屋,再將該房屋出租,以租金收進還貸,一旦房屋無法出租,借款人也就無力繼續還款,給銀行帶來風險。
(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內因則是貿易銀行貸款的操縱風險,主要有職員道德風險、貸款審查風險和貸後治理的風險。
1、職員道德風險
主要是指銀行貸款經辦職員由於個人原因或者某種利益關系,明知借款人提供的是虛假材料而不指出,導致借款人相關資料不真實,誤導貸款審批人。更有甚者,有個別經辦職員知法犯法,內外勾結,故意偽造相關材料,騙取銀行信貸資金。
2、貸款審查風險
貸款審查是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重要環節。在貸款審查過程中,經辦職員風險意識不強,警惕性不高,對借款人的真實身份、收進情況、家庭狀況等相關情況了解不祥,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正當性審查不嚴,流於形式,對有瑕疵的材料沒有認真調查核實。有的銀行為了擴大市場份額,採取競相降低貸款人的首付款比例,或者放鬆貸款人的審批條件,一味簡化手續,埋下了風險隱患。
3、貸後治理的風險
大部分貿易銀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貸後治理參照公司類貸款的貸後治理模式,要求對每筆貸款定期檢查、報告。而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客戶分散、數目眾多等特點。隨著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擴大和飛速發展,一個基層行往往有成百上千個客戶,客戶數目遠遠大於公司類貸款客戶的數目,假如沿用公司類貸款的貸後治理辦法,根本無法及時了解貸款客戶經濟及家庭變化的情況。當可能出現風險時,銀行就不能及時採取防範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

⑼ 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存在的風險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分析及防範對策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向被視為較安全的優良貸款品種,公積金貸款的對象是以單位為其連續繳存公積金為前提條件,具有固定單位和穩定收入的在職職工。近年來連續幾次利率調整,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優勢越來越明顯。但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是用於中低收入家庭長期性住房貸款,作為一項中長期貸款品種,其風險具有隱蔽性、滯後性、社會性等一系列特徵。由此可見,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和探討是迫切和必要的。

一、公積金貸款的風險

1、政策性風險。政策性風險主要是指國家相關政策給貸款帶來風險的可能性。

2、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交易合同不能得到法律保護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

3、房地產市場風險。因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不規范,使房地產行業的風險通過貸款轉移到公積金管理中心。

4、借款人信用風險。由於公積金貸款的對象大部分為社會的中低收入職工,一部分職工會因失業、下崗或疾病災害等意外事故出現償債能力下降而發生貸款風險。

5、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是指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處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操作失誤或決策不當而造成貸款損失的可能性。

6、抵押物風險。抵押物風險是指在借款人違約後,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法處置抵押物或處置後導致利益受損產生的風險。

二、公積金貸款風險的防範對策

1、評定借款人信用等級。目前,住房公積金管理還沒有納入這一系統,從長遠考慮,將公積金繳納、使用和貸款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實現信用資源共享是大勢所趨。

2、實施有重點的政策傾斜。根據國外和國內金融機構發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時審核的重點,在發放公積金貸款時應重視下列指標的審核:月還款額占家庭月收入比例、借款人購房目的、借款人年齡及婚姻狀況。

3、成立由政府出資的住房擔保公司。只有建立專門的政府住房擔保機構為中低收入購房者提供還貸擔保,才能從根本上解除公積金管理機構的後顧之憂,實現住房市場的潛在需求向有效需求的轉化,推動住房產業發展。

4、豐富公積金貸款品種。按照還款方式分類,目前公積金貸款有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類型。公積金貸款應當借鑒商業銀行的做法,適應市場變化,豐富貸款品種,設計多種還款方式,提高服務質量。

5、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首先,防範操作性風險要做到業務流程的標准化;其次,建立良好的信貸激勵與約束機制;最後,建立良好健康的信貸文化,全面提高信貸從業人員的素質。

⑽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存在哪些風險

實際上,按揭貸款對於借款人,開發商,貸款機構三方都存在一定的風險。對於銀行的風險,主要來源於借款人和開發商。如果開發商存在欺騙,經營不善,房屋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違法銷售,或者借款人出現還款中途失去還款能力,或一些不可抗原因造成無法償還貸款,這些都是銀行需要面對的風險。對於開發商來說,由於設計、施工和材料問題導致的住房質量差,或者銀行不能按時貸款,或者有些購房者故意違約,都可能導致開發商的風險。



而對於借款人的主要風險在於開發商,比如:

1.開放商在獲得貸款之後,攜款而逃。

2.或者因為經驗不足而,經驗不善等問題導致無法按時交房。

3.開發商在操作的過程中出現違規,以至於無法獲得房產證。

4.房產存在質量問題。

5.沒有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提前搞內部認購,導致合同無效。

6.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地產抵押,買方無法事先知道,知道也控制不了,一旦抵押不能解除,或實施,拍賣,購房者將沒有處理房屋的權利。

除此之外,如果銀行不能按時放款,買賣雙方的購房合同工也將失效,這些都是借款人需要面對的風險。

住房按揭貸款的條件
1、借款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工作,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款人夫妻雙方的信用良好;

4、具有所購住房的有效合同,有首期付款的證明;

5、有固定的住址;

6、能夠提供擔保。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還需要准備下列材料:

1、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據;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

5、戶口簿或居住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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