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寫了兒子名,都是父母還貸,法院咋判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依據上述規定,為婚前購房,所以首付部分視為對男方的贈予,而按揭部分不管是父母出資還是男方出資,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是有權利獲得屬於自己的份額的。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
『貳』 房產證上寫兒子名字父母還貸
法律分析:不行,因為這不是抵押貸款,該貸款種類規定必須以該房作抵押,屬於按揭貸款,抵押物所有權人和貸款人不一致銀行不給辦理,但是可以申請添加孩子為共有人。貸款買房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應當統籌安排配套基礎設施,並根據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實施。
第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進行項目開發建設。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期限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遲延的除外。
第十六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准、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承擔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叄』 以女兒的名義貸款買房,父親還款,如果發生糾紛父親能否收回房子
你好,這個很難界定,如果你有證據證明這是父親買的房並且是他還的,那麼父親是可以收回房子的,否則不能。
『肆』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義貸款父母還款這種情況房產權屬於誰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貸款是以子女名義貸款,還款也是父母還的款。從法律角度上講雖然錢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門和銀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麼房產歸屬權應該在子女名下。
『伍』 父母給我買房子,房產證上就寫我的名字,貸款還是讓父母還,可不可以
不可以,因為房產證上寫個人名字,房屋就是屬你個人的法定產權,須由你個人進行償還。
按揭貸款流程
1、提出申請
客戶向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
2、簽訂合同
借款申請人在接到銀行有關貸款批準的通知後,要到貸款行簽訂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並視情況辦理公證、抵押登記、保險等相關手續
3、開立賬戶
選用委託扣除款方式還款的客戶需與銀行簽訂委託扣款協議,並在貸款行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儲蓄存摺賬戶或儲蓄卡、信用卡賬戶。同時,售房人要在貸款行開立售房結算賬戶或存款專戶
4、支用貸款
經貸款行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有關手續後,貸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或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5、按期還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可供選擇的還款方式有委託扣款和櫃面還款兩種方式
6、貸款結清包括提前結清和正常結清兩種
①提前結清是指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貸款)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貸款)前結清貸款
②正常結清指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貸款)結清貸款
註:提前結清貸款,借款人須在清償應付各項款項後,提前10個工作日向貸款行提出提前結清申請,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房地產權屬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並持貸款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5)貸款買房寫自己名字父母還款擴展閱讀:
申辦按揭貸款材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7、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8、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9、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10、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11、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陸』 房貸是自己的名字 父母還款 怎麼證明是父母還的款
法律分析:可以簽訂一份借名買房的協議,保留父母買房出資的轉賬憑證和貸款還款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柒』 父母付首付買房,我還貸款。房證寫我的名字,父母去世後,這套房子屬於我嗎其他子女有權利分割嗎
房產都是以登記為准,如果房產證上寫了你的名字,肯定該房產所有權屬於你個人所有,其他人無權要求分配,你父母付首付屬於贈與關系。
『捌』 買房子寫父母名字自己還款可以嗎
可以的,買房子不管寫誰的名字你都可以幫忙還款 ,只要你不在了房子名字的那個人就得還咯但是
『玖』 婚前買的房婚後父母幫還貸款
法律分析: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開立的銀行卡來付月供,即以轉賬的方式交每個月的房貸,這樣就可以證明是父母在交房貸。
主要看房產證的名字。婚後還貸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證據了。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這房產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婚前購房,寫的夫妻雙方的名字,則是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寫的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拾』 貸款可以寫父母名字自己還嗎
可以寫父母的名字。
銀行貸款買房條件:
(1)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2)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3)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