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一方貸款還不上,銀行起訴是雙方一塊起訴嗎
夫妻一方貸款還不上,銀行起訴有可能把雙方一起起訴。
夫妻一方因欠債被起訴,可能會牽連另一方。如果欠下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配偶一起承擔償還責任。如果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會牽連配偶。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 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8、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9、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 夫妻共同向銀行貸款離婚後不還銀行怎麼處理
按照描述,這就是共同債務,不還的話,銀行肯定會對你們進行起訴的。
3. 銀行貸款沒還離婚了被起訴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倆任何一方的債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也要負法律責任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 夫妻貸款未還,後離婚,銀行己起訴,如果一方未到庭,會怎麼樣
首先看對方未到庭的理由是什麼?如果是屬於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可以直接缺席判決,如果是無法送達的話可以採取公告送達後缺席判決。
其次,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無論離婚時雙方離婚協議里關於債務如何承擔,銀行是可以一起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的,夫妻二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只是如果約定債務由其中一方承擔,那麼無需承擔的一方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對方追償。
5. 房貸還不上被銀行起訴了怎麼辦
貸款者應積極應訴,盡量和銀行去協商解決,達成和解。若經判決後,貸款人不履行的話,金融機構可申請的強制執行。通常情況下,當房貸逾期超出三個月的時間,將會視為惡意行為,可能會面臨訴訟問題。
當房貸逾期過久,銀行可申請法律途徑來維權,要求貸款人將房貸的本息償還。貸款人不僅需要繳納相關的訴訟費用,而且還面臨訴訟,情況是非常嚴重的。當然自身壓力也是很大的,個人徵信受損不說,而且還會打亂正常的生活。
當房貸超過還款日期後,將會被視為逾期,金融機構將記錄下來,入錄個人徵信系統中。若貸款人之後還想申請貸款的話,例如車貸、信用卡,可能會因為這點,而無法通過銀行的審批,讓人十分頭疼。
同時逾期後,將面臨罰息和滯納金的繳納,但它們沒有固定的標准,受各個銀行不同政策的影響。但房貸逾期一星期之內,可免去滯納金,只需繳納罰息,它的比例往往按貸款利率的130個點或150個點來收取。
另外若房貸僅是短期逾期的話,銀行可能不會視為惡意行為,貸款人只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還好就可以了,也無需擔心會入錄徵信系統里。但每個金融機構對逾期規定是不同的,時間把握也不同。
通常來講,房貸逾期的寬限期為三天,在此期間內,將視為非惡意行為。因此我們在申請貸款的時候,最好看清合同內容,看看有無還款寬限期,以便到時候可以及時提醒自己按時還款。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 銀行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銀行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了的情形,其人民法院還沒有進行宣判前,是可以與對方協商進行解決的,對於協商不成,且有能力還款確拒不還款的,人民法院會強制執行;沒有還款能力的是可以申請延期還款的。對於債務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情節嚴重的,是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是需要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7. 銀行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了,怎麼辦
如果銀行貸款沒還被起訴了的,是需要作為被告出庭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後,需要履行判決書的內容。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是有訴訟權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既可以成為原告,也可以成為被告。但要成為一個具體案件的原告,還必須與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即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和保護的,發生爭議或受到侵害的民事權益必須是自己的或依法受自己保護的民事權益,如果與本案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即屬於當事人不合格,就不能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能夠通過起訴成為民事案件原告的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中:其他組織是指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例如企業的籌備處、分支機構等不夠法人條件的社會團體等。
2、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認為侵犯了自己權益或與自己發生爭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必須明確,不能泛泛而指。如果沒有明確的被告,原告的請求就無人承認,法律關系無法證實,人民法院也無從開始審判活動。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所謂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必須具體,即原告通過訴訟要求達到什麼具體目的。如果原告不提具體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也無從進行審理和裁判。所謂事實,是指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事實,以及被告侵權的事實或與原告發生爭議的事實。同時還包括證明案件事實存在的證據事實。所謂理由,就是原告為什麼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具體訴訟請求的主要依據。如果原告提不出具體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法院就難以作出正確的判斷,就有可能導致敗訴。這里應當注意的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是「事實理由」,而不是「事實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有的審判人員分不清起訴證據和勝訴證據的區別,把「事實根據」誤認為就是勝訴證據。在起訴時就要求原告提供,否則就駁回原告的起訴,從而加重了當事人「告狀難』。民事訴訟法擯棄「事實根據」;規定為「事實、理由」,就是為了明確,原告在起訴時只要能提出案件的事實和證明訴訟請求的理由,如果其他條件也符合的話,人民法院就應當依法受理。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有兩層含義,第一是指人民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組織職權劃分的范圍,即指案件應當屬於人
8.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被起訴了怎麼辦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被起訴了,當事人可以與銀行協商,申請延期或者分期歸還。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當事人未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當事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當事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9. 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負法律責任嗎
夫妻一方貸款未還,銀行起訴,另一方需要負法律責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倆任何一方的債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9)夫妻貸款後還不上銀行起訴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具體的規定: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