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離婚想獨立貸款買房
對於房產分割,首先看雙方是否達成協議,如果有協議並且有效離婚時按照協議分割,沒有協議要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夫妻雙方可以寫個婚內財產約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㈡ 夫妻沒離婚怎樣辦理一方買房手續
夫妻不離婚是不可以辦理其中一方的房產買賣手續的。因為那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其中一方自己主動放棄房產的所有權並且簽字蓋章並且到公證處進行公證才可以。
㈢ 婚後夫妻貸款買房,男方父母出資付的首付,錢打在女方卡里交首付款,男方還月供女方未參與離婚如何分割
㈣ 夫妻貸款買房,還沒有還完就要離婚了,怎麼辦房子怎麼辦
離婚時房貸還沒還完,對於沒有產權登記的房產,法院會採取以下處理方法: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後,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並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產權後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後,拿到房屋所有權後,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麼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並且對於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後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而婚內共同出資買的房,無其他例外情況的,比如不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房,那麼這套房即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且未還清的房貸將作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返還,如果房屋取得產權證,並且貸款還未還清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定價,把房子判歸一方,並且由該方繼續償還剩餘貸款,用房屋的雙方協商的總價,減去未還的貸款,剩餘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給對方進行折價補償。
㈤ 我還沒有離婚,但是想和女兒一起貸款買房可以嗎
可以是可以,但是離婚時可能有麻煩。最好離婚以後買。
㈥ 夫妻共同按揭買的房子,購房合同是男方,還沒辦房產證,協議離婚房子歸女方所有,過戶和房貸怎樣轉女方
共同按揭買房,購房合同雖然是男方,因為貸款的時候還沒離婚,所以得雙方簽字和還貸,證也得辦兩個人的。除非銀行還沒有辦理預抵押手續,或者說貸款審批沒有全部完成,如果房貸已經下來了,銀行那邊是不可能給你轉房貸,辦證也只能是雙方名字,至於過戶,只有等將來還清貸款才能贖回原件辦理過戶。
㈦ 我和老婆分開了但是沒有離婚, 她去貸款自已買房子,我會受影響嗎
您的這種情況,屬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均屬於夫妻共同債權和債務。
所以,對您是有影響的。
㈧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為2個人得名字,沒有離婚,房產證怎麼能過戶到一個人名下
去房產交易中心,出錢把一個人的名字去掉,相當於換本房產證。夫妻雙方一起去,帶好身份證房產證。
㈨ 夫妻感情不好,但沒離婚可以單方面買房嗎
當然是不可以的,沒有離婚,婚後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㈩ 夫妻貸款買房,貸款還沒有還清,離婚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婚後購買房屋沒還清貸款的,離婚後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不會直接判決房屋歸屬,而是待取得完整產權後再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