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雙方另一方去世了但去世一方用婚前財產做了抵押貸款現在無力償還怎麼辦
夫妻雙方,有一方已經去世了,去世的一方用婚前的財產做了抵押貸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遺產,會用遺產來償還抵押貸款。
關於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目前比較流行的貸款方式,適合資質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條件的抵押物的用戶,提供憑證就可以申請額度高的貸款。那麼房屋抵押貸款怎麼申請呢?完成這些申請流程就可以了。
1、選擇貸款機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首先且關鍵的一步就是選擇正規的貸款機構,雖說銀行貸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審批速度和貸款要求相對較慢且較高。而民間借貸雖說利率多,但是審核要求低,辦理速度快。所以說,選擇一個合適自己的貸款機構是整個貸款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
2、遞交申請及申請材料:選擇合適的機構後便可帶申請機構要求的材料來提交申請。
3、初步審核:貸款機構會對我們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審核,審核需要符合相關的要求。
4、評估:一般貸款機構特別是銀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時會收取評估費,不同機構的收費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區的收費標准也不一樣。
5、審批貸款簽合同:貸款機構會根據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評估報告再次進行審核,審批通過之後就會跟你溝通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問題,溝通好之後就可以簽訂合同。
6、辦理抵押登記、放款。
綜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貸多少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因為這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還是需要在辦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評估因素和辦理手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Ⅱ 丈夫在銀行貸款妻子也簽字了,現在丈夫去世妻子要還款嗎
必須還款,因為這是你和你丈夫一起承擔的,如果妻子沒有簽字丈夫去世要是沒有能力還款也有抵押物可以拍賣還款的,像你說的這種妻子必須還款。
Ⅲ 夫妻雙方貸款後一方死亡,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夫妻雙方貸款時,一般情況下應該有物品抵押或者有擔保人才能貸款,所以夫妻雙方一方死亡後,貸款還不上時,抵押的物品就會被拍賣,或者由擔保人進行償還。
Ⅳ 夫妻雙方貸款,主借款人去世,另一方無力償還,怎麼辦
第一還款人就是他的財產繼承人,如果可以證明繼承人未繼承到財產,則繼承人有權拒絕還款。 第二就是由擔保人還款。 第三執行借款人的財產,如果不夠,則執行擔保人的財產。這個需要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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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還款人就是他的財產繼承人,如果可以證明繼承人未繼承到財產,則繼承人有權拒絕還款。 第二就是由擔保人還款。 第三執行借款人的財產,如果不夠,則執行擔保人的財產。這個需要法律途徑。
Ⅳ 丈夫貸款後死了,妻子要承擔這個債務嗎
你好,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配偶要承擔還款責任的。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一不知情,二所有債務沒有用於家庭消費,證明任何一條基本都不可能。
Ⅵ 怎樣讓我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在我身故後只能歸我孩子繼承
這種情況下你就得立遺囑的方式。
並且還有一點,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還完房貸,在婚後繼續還貸部份是屬於共同財產(並非完全是你的個人財產)因此這種情況下,你是沒有辦法通過立遺囑的方式讓你死後房子的產權完全歸孩子(因為遺產只能是自己的合法財產,你不能將別人的財產通過遺囑的方式歸於他人)
所以如果是後面這種情況,你還需要與你的配偶簽定婚內財產約定(書面協議)約定該房子為你的個人財產,由你個人進行還貸。
Ⅶ 夫妻貸款丈夫去世沒有留下遺產怎麼辦
沒有義務償還,只需要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就可以。
房產如果婚前購買,產權全部歸購買一方所有,如果是丈夫購買就全部為遺產,如果是妻子購買,全部為其財產 如果是婚後購買,夫妻各佔一半產權 丈夫去世,繼承僅就其一半產權進行,如果沒有遺囑,法定繼承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子女包括親生子女、繼子女 所有繼承人的繼承權利平等,一般是平分遺產,適當照顧生活能力弱的繼承人 妻子可以繼續在該房產中居住,但並不妨礙其他繼承人取得房屋的產權。
【拓展資料】
丈夫去世後,妻子可以出售夫妻共同房產,不過,產權過戶手續需要符合法律相關規定。一、丈夫去世後,丈夫的遺產,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二、房產證上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可以明確產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先將屬於妻子的那一部分產權分割給妻子,丈夫的那部分產權屬於遺產,由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按照法定程序繼承。三、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四、如果妻子想將房產出售,則需要丈夫遺產的全部合法繼承人全部到場共同產權變更手續,放棄繼承的繼承人需要簽屬放棄繼承遺產的承諾書。
屬於部分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買房並共同還貸,至丈夫去世之日止,已交付的房款為夫妻共同財產,以後妻子一人還貸的部分為個人財產。
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有一半應作為丈夫的遺產。按照《繼承法》規定,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Ⅷ 夫妻結婚前男方有貸款,婚後丈夫有房產卻去世,繼承人都有誰
在人們這一生當中會遭遇到各種各樣的事情,當然這也是很正常的,因為並不可能每一個人的人生都是順利的,每一個人都會遭遇到屬於自己的挫折,有一些挫折可以使人們變得更加的堅強,而有一些挫折可能會給人們造成非常大的打擊,結婚生子是很多人在這一生當中都會經歷的一個階段,有的人可能覺得兩個人在一起了之後就是幸福的開始,但是意外總是來的讓人猝不及防,有的時候家裡發生的一些事情會壓得許多人喘不過氣來。就比如兩個人結了婚之後,有可能也會因為意外有一方提前離世,那麼這一個家庭就會被完全沖垮。
1.繼承權一般也有他自己的順序。
一個家庭的建立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想要讓他維系好更加的困難,所以說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能夠使一個家庭變得更加的團結,那麼一定要想各種各樣的方式去做,千萬不要覺得一個家庭不需要維系。
Ⅸ 夫妻共同貸款男方去世怎麼還
夫妻一方死亡後其債務如何處理,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債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應當有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那就可以在其個人財產中劃撥清償。
通常來說,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擔負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而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拓展資料
簡單地說,這和這些企業的性質有關。如有的企業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雙方是這企業的股東,在此情況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對外所負的債務,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只是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財產來承擔,在離婚訴訟中夫妻做為股東,不會分擔公司的債務。如果遇到雙方經營開辦個體營業執照的生產機構,也對外負有債務,則這時的債務的分擔就是與有限公司不同了。最高院有司法解釋規定:「以公民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承包的農村承包經營戶,用家庭共有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享用的,其債務應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夫妻債務可以分為婚前債務與婚後債務,也可以區分為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但是,其中的婚後債務與共同債務、婚前債務與個人債務范圍並不完全一致。雖然大部分時候共同債務都是在結婚之後產生的,但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卻不一定就是共同債務。因而,我們要注意區分婚後債務與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為一般財產擔保,在夫妻共有財產的基礎上設定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履行法定扶養義務、必要的交往應酬,因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等所負之債,以及為撫育子女、贍養老人,夫妻雙方同意而資助親朋所負債務。
法律准許夫妻雙方對財產的所有關系進行約定,也包括對債務的負擔進行約定,雙方約定歸個人負擔的債務,為個人債務。約定個人債務,可以與財產所有的約定一並約定,也可以單獨就個人債務進行約定。舉債時沒有夫妻的共同約定,但是舉債之後對方配偶追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也應作為夫妻共同債務。
Ⅹ 夫妻雙方銀行貸款,一方去世怎麼辦
只要沒離婚呢,那你就另一方必須得還,因為這是夫妻共同的財產,也就是共同的債務,都必須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