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還不上怎麼辦會坐牢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一般而言,欠銀行貸款,就算已經還不上了,也不會坐牢。因為這屬於民事糾紛,通常情況下不會認定構成刑事犯罪,既然不屬於犯罪,那麼就不需要對當事人定罪處罰,自然之後也不會坐牢。但要注意一種情況,就是法院判銀行勝訴之後,當事人有能力但是惡意不還銀行貸款,此時有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這種情況下就有坐牢的可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⑵ 銀行貸款還不上會不會坐牢
銀行貸款還不上一般是不會坐牢的,但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貸款,數額較大的,應當按照貸款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說來欠銀行貸款僅僅是屬於普通民事糾紛的范疇(經濟糾紛),不涉及是否犯罪的問題。
如果是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按照騙取貸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犯騙取貸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貸款還不上會面臨以下四種情況:
1、銀行信貸員會不斷到公司催繳;
2、貸款將被罰息的;
3、銀行會通過法律程序維護權益,包括抵押物或企業資產的拍賣、擔保人連帶責任的追償;
4、將無法獲得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個人徵信系統中會有不良記錄會。如果一直不還,該記錄將一直保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走私共犯】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一百八十六條 【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⑶ 貸款還不上怎麼辦會不會坐牢
貸款還不上,一般來說是不會坐牢的。
貸款逾期一兩個月的話,銀行不會立刻就起訴,一般會先打電話來催借款人還款,還不行的話,銀行會有專門的人出面跟借款人溝通商量的,看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建議大家在這個時候要積極的與銀行一起協商怎麼處理貸款逾期,比如將還款期限延長,減少每月還款額度等。這樣的化銀行就不會起訴你。如果你既不能正常還款了,態度還不好,特別不配合的話就會被起訴,但還不至於坐牢。
但是如果是法院判決後有能力還款而不還款,那法院會強制執行,並追究相應的責任,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可能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行為。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法律文書中應當履行的義務,而拒不執行的行為。
(二)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包括應當履行的義務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行為。沒有能力執行的,不構成本罪。
(四)情節嚴重的行為。是指下列行為:
1.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2.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3.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5.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般的貸款還不上,屬於民事糾紛,不會坐牢,但是如果當事人不還款的話,銀行可能會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⑷ 銀行貸款十萬元還不上會被判刑嘛.能判多少年
3年以上10年以下,一般7,8年左右
⑸ 個人貸款二十萬,如果還不上會不會坐牢
欠款行為所承擔的是民事責任,不涉及刑法。除非有證據證明,從一開始你就偽造各種證明文書,從銀行騙取款項,並用於個人揮霍,這種構成了詐騙罪。
1個月內沒還銀行會產生罰息;1個月(30以上)銀行會有簡訊通知;3個月以上(90天)銀行將會電話通知或者上門催收;
6個月以上銀行會向法院起訴,將會有法院的傳票寄至借款方家,在開庭之日不管借款人是否到庭,法院都會凍結借款人當初向銀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然後進行拍賣,抵押物拍賣所得,將會用於還款。如果拍賣所得大於欠款,(借款方需要支付的金額=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起訴費+律師費等),那麼多餘部分將會返還給借款方。不過有多餘出來的錢的情況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