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清收不良貸款的措施有哪些 如何解決
國家對不良貸款予以清收,具體措施如下:
一、不良貸款清收概念
不良貸款清收是指不良貸款本息以貨幣資金凈收回。不良貸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保全和以資抵債。不良貸款清收管理的對象是全口徑不良貸款,重點是四級分類的 呆滯貸款、呆賬貸款,實行五 級分類後的可疑類、損失類貸款及其表內外應收未收利息。時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這一老大難問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不僅直接關繫到金融結構信貸資產質量的高低,更影響到金融部門效益的提高和整體的發展,面對困難和問題。
二、清收措施
1、實行責任清收
嚴格落實貸款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陳劃段,落實責任。鎖定基數,動態監控」的管理原則,對五級分類存量不良貸款實行新老劃段管理:2004年6月1日之前形成的不良貸款,要採取積極措施清收和處理,確保絕對額下降;2004年6月1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後形成的不良貸款,責任人要全額包賠,否則下崗、停薪、限期收回,確保不出現人為因素形成的不良貸款。對已落實責任、限期收回的要兌現處罰措施,堅決不能一拖再拖、姑息遷就,該停薪的停薪、該包賠的包賠、該下崗的下崗、該法辦的法辦。
2、實行協調清收
對政府機關財政貸款、受政府幹涉、村社集體承貸、企事業貸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貸款,各社要及時與當地黨委政府或主管部門協調,通過財政撥補、政府及村社的財產進行抵債等方式,協調清收。
3、實行依法清收
對於有償還能力但拒不還款的賴債戶、非信益企業和個人,要依法維權,運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貸款。
4、實行招標清收
可採取向社會招標的辦法清收不良貸款。
5、實行啟動清收
要探索啟動清收的辦法,把清收不良貸款工作與提高支農服務水平結合起來,積極幫困扶貧,激活農戶不良貸款。
6、實行處置清收
對表內外抵債資產,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採取轉讓、重組和租賃等方式積極、及早處置變現。
⑵ 那些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後都是怎麼處理的呢
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不良貸款是每個銀行都會遇到的問題,也是最頭疼的問題,不過出現不良貸款並不代表就全部都是損失,否則銀行早已無法維持了,舉個例子:2018年的時候曾有新聞報道,貴陽農商行的不良率接近20%(不良貸款余額超100億),如果不良貸款全部都算是損失的話,單以貴陽農商行目前的利潤水平來說,在保證未來20年不出現新的不良貸款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將現有的不良覆蓋掉。現實真的如此嚴峻嗎?顯然並非如此,否則貴陽農商的行業評級就不會一直保持在A級以上了。
總結個人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與企業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基本一樣,不過個人不良貸款不允許打包轉讓。對於不良貸款,銀行是不會輕易認輸的,一般都會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降低自身的損失,所以20%的不良率不代表著就真的是虧了20%,這只是明面上的數據而已。
⑶ 銀行清收不良貸款的做法與措施
銀行在清收貸款的時候,基本是先給貸款人打電話,督促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貸款人不還貸款的情況下,就會採取法律訴訟的方式,起訴貸款人,要求還款並申請強制執行。
不還貸款。
不還貸款,貸款到期後遲遲拖欠不還;手頭緊張一直還不上;東躲西藏欠債不還,以上這些行為申請人都是要承擔一定的後果的!
1、個人徵信收到影響
欠錢不還需要繳納罰息還僅僅是第一步,之後申請人的個人徵信還會收到影響。我們都知道現在十分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正在大力構建信用,各個地區、部門、領域的信用信息體系都在逐步落實之中,各項懲戒與激勵措施也都在不斷完善和提升,個人信用在日後的生活中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請人還不上貸款,那麼在申請人的個人徵信報告上將留下信用「污點」,日後再想申請貸款、信用卡將處處受阻。另外,一些朋友認為找一些不上徵信的小貸公司辦理貸款不就好了,這樣自己的徵信別人也查詢不到,對於有這種想法的朋友,我想說想的太當然。
現在很多金融機構都接入了第三方徵信公司的數據,申請人在其他平台的借貸數據、購物數據、信用卡還款數據等等信息都能輕而易舉的被調取出來,一旦登上小貸公司的共享「黑名單」體系,那麼只要一家拒貸,家家都會拒貸,日後再想貸款就不可能了。
2、 受到頻繁的催收
貸款催收有三部曲:簡訊、電話、上門。前期欠款時,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會通過簡訊或電話的形式好心提醒你:應該還錢了。但是到了後期,如果小貸公司一再提醒你、催促你還錢,申請人仍然無動於衷,那麼他們可能會採取簡訊群發的形式,讓申請人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你在外面借了錢並且始終未還,讓申請人的聲譽受到損害。
另外,在貸款時有些小貸公司會讓借款人在填寫貸款資料時至少填寫幾個關系比較親近的聯系人,比如申請人的父母、親屬、朋友、同事等,有些需要申請人授權讀取手機通訊錄和運營商網上營業廳的通信記錄。當申請人還不上錢時不但你有可能會遭到「電話轟炸」,就連申請人身邊的家人朋友也有可能會收到騷擾,這將嚴重擾亂你和你家人的生活。
3. 產生罰息和違約金
無論申請人是在哪家申請的小額貸款,都會與借款機構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既然簽訂了合同,當然要按照合同辦事,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一旦合同到期後,申請人欠錢不還,那麼首先申請人遭遇到的就是罰息,並且有些機構還會按照合同內容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如果申請人還是一直都不還錢的話,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申請人的罰息將越來越多,日後申請人還款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除此之外,如果申請人還是不還錢,那麼催收人員有可能會上門進行催收,到你工作的公司進行討債,這樣一來申請人的工作飯碗有可能不保,得不償失!
另外,如果催收時申請人的態度十分惡劣,做出一些辱罵毆打催收員等無賴的行為,那麼你就斷送了與小貸公司之間商量的餘地,將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所以欠錢不還時申請人也要擺正自己的態度,積極與小貸公司協商解決問題,這樣還有可能獲得寬限期。
4. 受到法院起訴
經過一系列的催收活動後,如果金融機構發現始終催收無果,那麼他們可能會到法院提起訴訟,採用法律手段來討回貸款,在這期間申請人可能會收到法院發出的催款函、執行文書等,一旦法院宣判完畢,那麼即使申請人不願意,也必須要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會查詢申請人的財產,或對其進行凍結扣押、或依法查封、或進行拍賣,總之,會用申請人所有的財產來償還欠款。
5. 情節嚴重可能坐牢
通常來說,欠錢不還這類事情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在法院執行判決下達後,借款人拒不執行裁決,堅決抵死不認,充當老賴,那就另當別論了,法院會追究刑事,情節嚴重的很有可能會坐牢,如果事情演變到這個地步,那就悲劇了。
不過總得來說,只有惡意欠款才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非惡意欠款是不會涉及到坐牢這個程度的。不過,對於借款人來說,欠錢不還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而且還會連累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實在是一件不值得的是,作為借款人還是按照自己的經濟收入與還款能力去借錢吧。
⑷ 解決不良貸款清收的措施有哪些
1.實行責任清收
嚴格落實貸款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陳劃段,落實責任。要採取積極措施清收和處理,確保絕對額下降;形成的不良貸款,責任人要全額包賠,否則下崗、停薪、限期收回,確保不出現人為因素形成的不良貸款。對已落實責任、限期收回的要兌現處罰措施,堅決不能一拖再拖、姑息遷就,該停薪的停薪、該包賠的包賠、該下崗的下崗、該法辦的法辦。
2.實行協調清收
對政府機關財政貸款、受政府幹涉、村社集體承貸、企事業貸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貸款,各社要及時與當地黨委政府或主管部門協調,通過財政撥補、政府及村社的財產進行抵債等方式,協調清收。
3.實行依法清收
對於有償還能力但拒不還款的賴債戶、非信益企業和個人,要依法維權,運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貸款。
4.實行專組清收
加強領導,高度負責,成立專門清收小組。
5.實行施壓清收
先內後外,內外兼收,搞好門前清 。靈活通過對擔保人施加壓力,力促以物抵債或變賣有效資產償還貸款。
6.實行處置清收
通過法院,檢察院等權力部門,依法扣劃、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貸款。
第七條已置換的不良貸款作為信用社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社應將該類貸款與表內貸款資產並行運作、強化管理。
根據《央行票據置換不良貸款管理辦法》第八條信用社應對已置換的不良貸款逐筆進行分析,對存有關系人、職工、親屬和冒名貸款或其他「三違」貸款,應逐筆說明情況,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聯社。聯社應依據上報情況,查明原因,並責令相關責任人限期收回。因上述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聯社將對相關責任人按金額大小和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及紀律處分,若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⑸ 不良貸款為什麼難以清收
一、信貸資產質量差
基層商業銀行由於歷史性、政策性原因形成的不良貸款已拖欠多年,從實際佔用形態看已經形成呆帳,只是商業銀行上級行尚無相應的政策規定,無法進入呆帳或進行核銷。如農業銀行扶貧專項不良貸款、糧食企業附營業務不良貸款,大部分是由農業發展銀行兩次業務劃轉貸款劃轉而來。再是部分企業有的已名存實亡、有的處於停產或半停產境地、有的商業企業如基層供銷社劃小核算單位後已處於自然解體狀態。這部分債權落實貸款責任難度大,且手續復雜,收回比例極低。
二、清收手段單一
基層商業銀行清收不良貸款的主要手段就是對員工考核時進行績效掛鉤,這種辦法對金額小、清收較易的不良貸款效果明顯。而對那些清收難度大、金額高的不良貸款,卻很難奏效,有些幹部職工畏難而退,消極觀望,寧肯遭受暫時的經濟損失,也不願堅持原則,去啃硬骨頭、打硬仗。
三、貸款責任落實不到位,致使不良貸款清收工作難度加大
前幾年,商業銀行的授權授信和內控制度建設不健全,信貸管理鬆散,漏洞較多,各級商業銀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抵押擔保和物質保障不足等問題。這部分貸款既有信貸審查不嚴,對資信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貸款,也有對未辦理任何抵押、質押、擔保手續的扶貧貸款。在最初形成不良時,由於信貸管理沒有及時跟上,本息積欠如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致使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越來越差。近幾年,商業銀行雖然通過各種清收手段,進行清理整頓,並對不良貸款責任進行了落實,但由於缺乏有效可行的責任追究辦法,而最終造成不良貸款清收無實質性進展。
四、貸款客戶信用觀念差,致使依法保全信貸資產難
大部分貸款客戶受信用環境中不良因素的影響,不講信譽,產生逃廢金融債務行為,有的惡意破壞和銀行之間的信用關系,不圖發展,能拖則拖,更有甚的是轉移其有效資產,致使銀企關系進一步惡化,也有相當部分企業在還貸無望的情況下,人為拖欠或拒絕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同時,在依法保全信貸資產執行過程當中,法律部門執法力度較弱,商業銀行在起訴收貸案件時往往是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實際收到的效果確不理想。多數不良貸款仍然在收回的執法過程當中半途而廢,造成依法清收不良貸款作用有限。
五、信貸結構失衡,致使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投入萎縮
基層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人員仍存有「惜貸」思想,再加上受上級行授權授信責任追究等制度的制約,基層商業銀行基本上不發放新的貸款,就是發放貸款,也只是小額質押貸款和個人住房消費額度貸款。對那些仍有前途但暫經營困難的企業,不敢給予支持。多數基層行採取存款全部上存的辦法,導致資金流向經濟發達地區,而本轄區信貸資金需求不能有效滿足,形成了當地企業效益越來越差,信貸資金越來越難收回,銀行信貸資產質量越來越低的惡性循環。
⑹ 清收不良貸款措施及建議
措施與建議如下:
(一)實行責任清收。
嚴格落實貸款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陳劃段,落實責任。鎖定基數,動態監控」的管理原則,對五級分類存量不良貸款實行新老劃段管理,形成的不良貸款,要採取積極措施清收和處理,確保絕對額下降;對已落實責任、限期收回的要兌現處罰措施,堅決不能一拖再拖、姑息遷就,該停薪的停薪、該包賠的包賠、該下崗的下崗、該法辦的法辦。
(二)實行協調清收。
各社要及時與當地村委會或居民會,通過財政撥補、補貼及村社的財產進行抵債等方式,協調清收。
(三)實行依法清收。
對於有償還能力但拒不還款的賴債戶、非信益企業和個人,要依法起訴,運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貸款。
(四)實行啟動清收。
要探索啟動清收的辦法,把清收不良貸款工作與提高支農服務水平結合起來,積極幫困扶貧,激活農戶不良貸款。
(五)實行處置清收。
對表內外抵債資產,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採取轉讓、重組和租賃等方式積極、及早處置變現。
(六)在不良貸款清收過程中,各社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採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規,效果明顯,有利於調動信貸營銷人員的積極性。
如何防止不良貸款前清後增
(一)加強不良貸款清收力度,盡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貸款。
(二)加大不良貸款的責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筆不良貸款都能落實到人,並限期清收。
(三)加強內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四)加大五級分類中關注類的貸款清收力度,並同時對正常類貸中可能形成不良類的正常貸款的進行監測,以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五)對新發放的貸款,應加強管理,並做到合法合規,堅決杜絕以貸收貸,以貸收息,以防止不良貸款前清後增。
⑺ 逾期貸款的處置及清收技巧
貸款逾期後應主動與貸款公司聯系協商,表明還款誠意,說明實際困難,爭取達成延期或者分期還款協議,也可以協商利息減免。
⑻ 如何更好地加強不良貸款,風險貸款清收處置
面對今年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困難、不良貸款余額增加的情況,工行泰安分行強化措施,加強與多方債權人協調形成合力化解清收難題;提高不良貸款抵押物拍賣效率;提高支行不良貸款清收處置積極性;確保完成全年不良貸款清收處置任務。
一、加強與多方債權人協調,形成合力化解清收難題。由於該行不良貸款的借款人往往有多個債權人,經常出現一個抵押物多家查封的情況,影響了清收處置速度。為此該行仔細分析各家查封人與借款人借貸關系、抵押物狀況、查封順序等,認真制訂清收處置策略。主動與其它查封人交流,共同商討抵押物處置方式,起到較好效果。目前該行正與外省債權人、其它金融機構加強聯系,通力合作,近期將共同拍賣一大額個人不良貸款的抵押物,預計將收回已劣變7年的不良貸款800餘萬元。
二、積極招商,著力提高不良貸款抵押物拍賣效率。該行不良貸款抵押物大部分已進入拍賣階段,鑒於拍賣難這一難題,該行通過媒體、各方面渠道多方招商,採取面談、多方了解等方式掌握參與拍賣者的真實購買意向,認真篩選,加強與有真實購買意向的購買人溝通聯系,加快拍賣速度。經過努力,現已確定3戶不良貸款抵押物的購買者,拍賣後將收回不良貸款2800餘萬元。
三、嚴格考核,提高支行不良貸款清收處置積極性。該行對不良貸款余額控制施行雙線考核,由風險管理、計財部門分別對支行不良貸款余額控制、不良貸款新增戶數、不良貸款新增金額、清收處置金額進行考核,由於雙線考核力度大,增加了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在支行績效考核得分中的比重,提高了支行清收處置不良貸款的積極性、主動性。
⑼ 談採取法律手段催收個人不良貸款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對貸款到期未及時歸還的,或經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小額擔保貸款項目,經辦銀行向借款人發出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並在貸款期限屆滿或銀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借款人進行貸款追索。
追索期結束後,借款人仍未償付貸款本息的,由擔保基金管理機構向經辦銀行進行先行代償,代償內容限於尚未清償的貸款本金。
擔保機構或經辦銀行對小額擔保貸款代償後,可依法對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追償措施包括:
(一)督促借款人制訂還款計劃,盡快收回貸款;
(二)依法處置貸款抵押(質押)物;
(三)對惡意逃避擔保債務的依法提起訴訟。
借款人將承擔擔保機構通過法律程序收回貸款及利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