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公婆婆要求我和老公一起幫忙還貸,合理嗎
如果房子有你的名字要求你一起還房貸的話,合理;如果沒有你的名字要求你還房貸的話,你可以拒絕可以接受,也合理。這其實都是看你自己是怎麼想的,你覺得想一起還就一起還,不想一起還你也可以不還,只不過會因為還房貸的事導致你們夫妻或是家人之間有很大的矛盾。你的公公婆婆會認為你都是我們家的人了,房子你也有住,你必須還,你自己又會覺得一起還房貸自己就吃大虧了,總會因為這些問題有爭執的。所以我挺煩結婚的,除了基本的婆媳矛盾以外,你還需要考慮到經濟層面的問題,誰都不想自己吃虧,誰又都有想佔便宜的心思,那怎麼搞啊?索性自己有條件的自己買一個自己的房子,再不行就夫妻兩一起買一起還貸,這才會讓自己有安全感。
如果自己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我覺得或多或少可以幫這點,因為自己生活過得去,有多餘的功夫去幫助自己的父母,這完全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自己的生活讀很難過下去了,卻被公公婆婆要求必須要還房貸,這真的有點道德綁架了。
2. 如果自己妻子幫他親生父母借款還債嚴重影響男方家庭這樣屬於違反婚姻
妻子自願幫父母貸款並還債,老公不反對的,不違法。
但如果老公不同意,妻子執意將婚後財產用於償還父母債務,屬於違反婚姻法,侵犯了夫妻共同財產權,法律上丈夫可以要求收回妻子婚後所償還的借款(因為這是夫妻共同財產,她無權一人擅自處分),但人情上不太可能實現。 如果丈夫不同意,建議好好和妻子協商。
3. 夫妻,男方父母一起還貸款,銀行給批嗎利息會不會增加什麼的
你可以現在讓女方寫份委託授權書給你,十八年後帶上判決書和委託授權書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
4. 老公為他的父母接力貸買房 我作為共同還款人 我怎樣維護我的權益
答:1)如果你確實不願意,你可以不同意不簽字;2)如果你同意,打算簽字,可以讓你公婆寫一份借款協議,這樣當你們的婚姻有變動時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3)如果你老公是獨子,你作為共同還款人也是有共同繼承權的,如果不打算離婚盡可以把心放肚子里。
5. 老公為他父親貸款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男方的父親借的不算夫妻共同債務,你們無需償還。
相關法律知識——夫妻共同債務種類
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經營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經營所負的債務包括雙方共同從事工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購買生產資料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這里的共同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43條之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承包經營,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由此可見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從事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因其經營收入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該債務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共同經營所負債務緣於夫妻共同經營費用的不足,故不論債務最初由誰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生債務是因夫妻共同經營所致,則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只問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
三、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撫養子女、贍養父母是父母和子女應盡的義務。在特定情況下,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有撫養與贍養義務,兄、姐與弟、妹之間互有扶養義務。夫妻各自因為履行其應盡的撫養、贍養、扶養的法定義務,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四、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承擔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於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以保護」。
五、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
對此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說,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 男方婚前買房給父母住,婚後夫妻共同還貸,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
買房給父母住孝敬父母,這個是應該的畢竟父母生我們養我們,但是呢,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後還需要妻子一起還貸款,那麼妻子的權益怎麼保障?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得婚前買的房子一旦離婚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妻子的權益根本得不到保證,別說什麼我們不會離婚的我會一輩子對你好這種屁話,根本不現實。買房子沒問題,給父母住更沒問題,可是既然要求我和你一起承擔貸款,相應的,是不是要保證一下我的權益?比如說,這棟房子的名字應該寫夫妻雙方的,反正呢是父母的房子最後也是兒子的,或者是簽署什麼合約來保證一下女方的利益呢?如果單純的什麼都不做就幫男方還貸款,這種行為真的是蠢到家了。
一直不是很理解,經常有新聞報道房產證寫誰的名字,為這事圍觀群眾可是操碎了心。我的看法是,如果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子什麼都裝修好了一分錢不用我拿的話,房產證不寫女方名字一點問題都沒有,畢竟你沒掏錢寫啥名字啊,可是如果男方僅付首付,婚後夫妻一起還貸款,那對不起我不同意,寫的你的名字還要用我的錢還貸款養著房子,一旦我們之間出什麼問題後這房子一點沒我的份,這買賣太不劃算了。就像了歡樂頌里的樊勝美與王柏川,的確是王的父母出錢買,可是出的只是首付啊!以後還不是得兩個人一起還貸款,而且王柏川的父母也說了,錢只是借的還得還,都這樣了還不寫人女方名字?這還有必要結婚嗎?
7. 老公的父母去貸款,擔保人要兒子和兒媳婦做擔保。兒媳婦不幫忙做擔保人,有沒有
這樣的事情也可以兩說,第一,父母貸款,兒子媳婦擔保是很正常的,因為,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就算不擔保,她們有事情了,也是你們 承擔後果,其二,就是兒子可以擔保,兒媳婦如果不願意也可以了理解,因為兒媳怕擔責任,因為今天是你兒媳,明天不知道是不是了,世事難料,所以說不準,所以這樣的事情還是不要互相責怪,順其自然
8. 男朋友把他所有的工資都給他父母還貸款了,我還要跟他繼續嗎
這還用問嗎,肯定是趁早分手啦!這樣的男人要來干嗎?本來女人找老公就是為了有一個依靠,可是現在卻反過來讓他依賴,還要養著他,簡直豈有此理!這種男人簡直不要臉
9. 由男方父母徵信貸款由我們還並公正對女方有什麼影響
由男方父母真是太款有我們並恭敬對女方有什麼影響公正的哇對女方沒有什麼影響如果你擔保的話就有影響
10. 老公做什麼事從來不跟我商量,跟我這邊的親朋好友借錢,背著我幫他父母貸款,我想離婚
老公做什麼事從來不跟我商量,跟我這邊的親朋好友借錢,背著我幫他父母貸款,我想離婚?
丈夫之所以做什麼事都不和你商量,要麼是你各方面都比丈夫遜色不少,要麼就是你脾氣太好。可這種做法,明顯的是對你的不尊重!
現在的你,如果在不考慮離婚的前提下,有兩條路可以選擇。
第一,只要丈夫對你還好,沒有外心,沒有家暴,那你就安於現狀,少操閑心!
第二,你也可以和丈夫溝通,提出自己的要求,哪些方面的事情是丈夫必須得和你商量後才能一起決定的!
不過,你的這兩種做法,都有一定風險。
第一種做法的風險,如果你一切都蒙在鼓裡,萬一哪一天丈夫變心了,你還傻乎乎的在那樂呵呢!
第二種做法的風險,那就是你和丈夫常常會為哪些事到底該不該和你商量而發生爭執,家庭氛圍會經常處在不和諧的狀態!
孰輕孰重,請你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