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0
對於購買住房的第二套家庭貸款,第二套首付款率不低70%,第二套房貸款利率不低於1.1倍基準利率。
根據國家統一的信貸政策,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按照價格管理目標和政策,提高自給性住房貸款的第1付款比例和兩套自籌住房貸款的利率地方人民政府新一屆人民政府的要求。
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這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降低首付款比例。
(1)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盡量選擇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公寓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如果第一組使用商業貸款,第二套公積金貸款還可以用來享受的第一套貸款政策;買兩套使用公積金,只要還清第一套的貸款余額,還可以享受第一套政策。
提前計算人均住房面積:如果按照傳言構建的兩套抵押貸款計劃執行標准,客戶使用銀行貸款買房子,如果家庭人均面積26.6平方米(產權證面積/戶口本人口),然後再次貸款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第一組消費者如果他們向建設銀行申請貸款,是否可以提前更多的人均住房面積超過26.6平方米。
❷ 廣東湛江上調公積金貸款額度
12月1日,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比2019年發布的《關於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公積金貸款額度有所提高。對於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單方繳存最高申請額從20萬提高到了30萬,雙方繳存最高申請額從40萬提高到了50萬,即額度均提高了10萬。
以下為原文: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更好地滿足繳存職工購建住房能力,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公積金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10號)、《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實施辦法》(湛公積金委〔2019〕3號)、《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揭樓盤管理辦法》(湛公積金委〔2017〕3號)等有關規定,決定對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做適當調整。
一、貸款准入調整。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則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妥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且所購房屋主體結構封頂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給予發放貸款。
二、貸款額度調整。繳存職工按規定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方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雙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雙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
最高貸款額度與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年限相關聯,具體計算方式:
貸款額度A=住房公積金申請日余額×6(申請日余額含預提住房公積金交付該房首期房款金額)
貸款額度B=各繳存年限的貸款額度(見下表)
(一)單方繳存
貸款額度A與貸款額度B兩者中的最大值為單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
(二)雙方繳存
按單方繳存計算的貸款額度相加,相加之和為雙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
三、其他未作調整的事項按原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