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孩子結婚了父母貸款幫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寫已婚子女的名字嗎
因為是父母貸款幫買的房子,寫己婚子女名字必須要父母同意才行!
B. 為什麼父母銀行貸款,銀行要求子女簽字,這樣給子女很大的壓力
銀行無權要求子女簽字,子女可以拒絕。但是這樣銀行也不會貸款給父母,因為銀行貸款回收沒有保障,讓子女簽字就是讓子女擔保還貸或者作為共同貸款人,這樣銀行債務清償有保障。
C. 父母貸款給孩子買房 房產證上可以只寫兒女名字嗎
可以的,這也是我國按揭貸款購房中常見的一種形式。 一、父母給孩子按揭買房,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只登記兒女的名字,父母作為還款人。 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時,購房合同中的購買人寫兒女的名字,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寫父母的名字。 三、這種情況下的按揭貸款購房,貸款的期限和額度,都是依據父母的年齡和還款能力來確定的...。
D. 父母全款給子女買房如果規避風險
一、父母全資購房。在司法實務中,有的父母通過自己出資購房為子女使用,房產登記所有權為父母自己,這種情況下,屬於父母將自己的房產借給子女使用,屬於借用合同的范圍,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贈與,該財產不會因為子女的使用而改變所有權的性質,只能作為以後的遺產處理。這種情況下,房屋所有權的認定和子女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會比較有利。
二、父母出資購房。該種問題存在兩種情形,1是婚前出資購房,父母往往會考慮子女婚後的生活有保障,提前在子女結婚前,幫助子女交首付或者全款購房,該出資一般認定為對己方子女的贈與。如果親家雙方父母婚前協議購房,建議簽訂《子女婚前購房出資協議書》,約定雙方的出資額以及付款方式等,以便後期發生糾紛,同時如果雙方父母明確將購房出資贈與子女雙方,那麼該財產為子女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2是婚後出資購房。該種情形下,法院一般會看雙方是否有約定,約定雙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後的房屋分割等,這種情況下,為父母對一方子女的贈與。往往父母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輕易不簽訂協議,造成後期子女夫妻共同財產認定時,該父母出資對子女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如果沒有協議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法院仍然認定為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
三、父母擔保購房。在生活中,子女在購買房屋時,為了省卻開發商要求的擔保費問題,父母可能會以自己的名義為子女擔保購房,子女在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時,父母會在擔保合同中簽名,這種情況下,如果子女發生不能按期支付貸款時,父母要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不但造成其財產的更大損失,生活也會受到影響,建議這種情況下父母不要以擔保人的身份為子女擔保貸款。
四、父母頂名購房。父母在子女婚前為其出資購房,並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該種情形下,是屬於父母對子女財產的贈與,還是父母借子女頂名購房,需要看當時雙方的意思表示,建議父母們保留向開發商轉賬的銀行記錄、與開發商簽訂的相關預售合同,繳費單據等,雖然最終備案的正式《購房合同》簽子女的名字,但是前期相關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條,法院會認定為頂名購房,同時,建議必要時與子女雙方簽訂頂名購房的協議,實現風險的提前預防。
五、父母虛假購房。有的子女因為沒有購房的資格或者因為信用問題,造成無法貸款購房,父母會不得已通過自己購房的方式簽訂購房協議,由子女償還貸款,該種情形下,父母的出資能夠通過貸款協議或者房地產開發商出具的單據中看出資額,但是子女償還的貸款,如果子女將款轉入還款協議賬戶或者由父母轉入還款協議賬戶,將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建議父母與子女簽訂相關《購房出資協議》,以便理清法律責任,維護合法權益。
總之,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是當前普遍存在的問題,感情是子女雙方的事情,但是法律風險需要規避,防止以後造成家庭矛盾,影響自己的生活。
E. 父母貸款給孩子買房,房產證上是孩子姓名,房子算誰的
法律分析:父母貸款給孩子買房,房產證上是孩子姓名,房子算孩子的。孩子算是這套房子的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其中,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F. 父母銀行貸款,銀行要求子女簽字,這是為什麼
父母銀行貸款銀行卻要求子女也要進行簽字,是因為父母的這種貸款行為有可能是為子女買房買車所進行的父母本身年齡逐漸變大,如果有一天父母出現了意識的不清醒,勞動能力的喪失,或者父母因為意外事故去世的,子女如果不清楚這個事情,他就有可能會以這個借口否認相應的還款業務。
父母為子女買房買車裝修等相應的經濟支出,發生大額的情況下,子女需要執行,尤其是上了年紀的父母。到了55歲以上或者說60歲以上的這種父母,本身雖然還有一定的經濟能力,但銀行那邊不敢保證父母一定能夠堅持到還款期結束,所以要讓子女清楚,就是怕有個萬一之類的,子女可以繼續償還這個債務,因為銀行是個商業機構,他不可能替你承擔這個虧損的。
G. 用父親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為兒子買房,房產證上可不可以只寫兒子名字如果可以請寫下具體需要什麼手續
辦房產證時,父親寫放棄產權轉讓給兒子的文件並公證。
H. 父母貸款買房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當然是可以的。一、父母給孩子按揭買房,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只登記兒女的名字,父母作為還款人。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時,購房合同中的購買人寫兒女的名字,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寫父母的名字。三、這種情況下的按揭貸款購房,貸款的期限和額度,都是依據父母的年齡和還款能力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I. 父母給孩子買房需要孩子簽名嗎。
父母給孩子買房需要孩子簽名了。如果你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就用誰簽名。雖然你們是父母,如果寫你們的名字就不用孩子了簽名。如果你們買房子是給孩子買的。需要寫孩子的名字。就應當你家孩子本人去簽字。
J. 父母打錢給兒子付首付,兒子寫借條,需要妻子也簽字
父母打錢給兒子付首付,兒子寫借條,需要妻子也簽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既然是借款,且用於購買夫妻共同房產,可以按夫妻共同債務主張。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根據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餘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