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人可以借錢給自己公司嗎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第115條規定,在我國境內公司是不得直接或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借款,如果說法定代表人不屬於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則是可以向公司借款。
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東,則需要判斷向公司借款的行為是否構成了抽逃資金。如法定代表人為規避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借款方式全額抽回其出資的,應按抽逃出資行為處理,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之間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則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首先,雙方簽一份合同,利率不要超過市場同期利率。
在這如果不跨年支付利息時去稅務局開發票,帶上合同,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繳稅由營業執照稅及其附加,代扣公司法人個人所得稅。
如果時間較長,跨年就不要再支付利息時去稅局開票,每個月末計提財務費用後就去開,這樣才不會在匯算清繳時被審計提出這筆費用。
最後重點要提出法人借錢給公司一定要有合法的程序,借款內容,借款用途,債權債務關系
㈡ 公司法人個人借款可以用公司的錢還嗎
不可以,公司與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二者財產及債務是不一樣的。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具有兩重性,在公司章程規定內行使法定代表人職責時,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以自己名義的借款不能跟公司一樣,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債務不能以公司名義償還。
拓展資料:
1、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大廳辦理;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新法人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變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資料,《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法定代表人身份正(原件)。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全體股東身份正(原件)。再加公司公章。
2、公司是轉讓好還是注銷好,要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而定的。 公司注銷與轉讓都有一定的優點缺點。轉讓的優缺點: 公司轉讓就是把公司的原有的信息改為購買方信息,原公司信息還是存在的,但已經與自己完全沒有關系了,無任何風險。有個小小的缺點是並不是任何公司都適合轉讓的,如果公司剛成立還不足一年,能成功轉讓的概率就會比較低。_而缺點在於:注銷公司時間長;注銷公司要查賬,稅務局有可能會要求補稅金或者罰款;注銷公司需要花費一筆費用。在認繳資金的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3、公司的法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借款,如果是以公司名義貸款的,則由公司負責還款;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貸款的,則由個人還款。但一般會要求法人簽署擔保書,如果法人個人簽署了擔保書的,則法人個人仍需承擔還款責任。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㈢ 公司可以用法定代表人的名義貸款嗎
公司法定代表人能以個人名義借款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訂立民間借貸合同,應當認定為其個人借款,但所借款項用於單位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二十二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以單位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有證據證明所借款項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訂立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單位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㈣ 法人個人房產抵押以公司名義貸款自用
您好,這個情況屬於個人從公司借款,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貸款無法償還的情況下,公司應當承擔責任,擔保人房產承擔擔保責任。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㈤ 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貸了款,會影響到公司以後貸款嗎
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貸了款,是存在會影響到公司以後貸款的可能性的,但對於公司本身而言影響不是特別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另外,也要看你公司性質決定。如果是小企業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增加負債,那麼現在在金融實踐中,會成為金融機構考察的一個要素。法人的個人徵信如果出現嚴重不良,那肯定是有影響的。當然,如果信用狀況好的話,以後公司更好貸款。實際上,銀行處理個人貸款及處理公司貸款的部門各自為政,就算同一家銀行也基本不存在互相交叉徵集客戶資信狀況的情況出現,只要你在個人徵信系統上沒有不良記錄,對你的企業貸款一點影響都沒有。最後,由於公司法人貸款相較於個人貸款來說,具有貸款額度高、期限長等特點,金融機構也更願意向有更多擔保方式的公司法人提供借款。不過,公司法人貸款應滿足一定的條件,並且應提供充足的資料。
所以公司法人申請貸款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1.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登記注冊,持有營業執照;
2.實行獨立經濟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遵守政策法令和銀行信貸.結算管理制度,並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
5.產品有市場;
6.生產經營要有效益;
7.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
拓展資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承諾履行一定義務,該義務應該由其所在公司承擔,而不是由該個人承擔。所以,企業的貸款由企業來償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個人是不承擔償還責任,當然前提是企業沒有虛假出資、抽逃資金、轉移資產等違法行為,而且法人代表沒有進行個人擔保,否則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
㈥ 關於個人名義貸款用於公司經營
個人名義貸款是你個人和銀行之間的關系。貸款由你自己還的。
其貸款用於公司經營。是你和公司之間的關系。
這些沒有關聯的。除非公司是你自己的。法人和負責人是你。才會有關聯。
㈦ 公司法人給個人擔保貸款,是否會對公司有影響
該種情況下一般是不會對公司造成影響,因為從法律上來講,公司與公司法人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主體,因此不會影響到公司的
㈧ 法人代表以個人名義對外借款以用於公司經營,還款責任的認定
個人將資金用於公司經營,需要區分三種情況。
一是將資金借給公司使用。此時股東也是公司的債權人,出借人只能向股東主張債權。
二是將資金入股公司,此時出借人也只能向個人索債。
三是賬目不清無法區分個人和公司財產的,可以將公司列為第三人。
四、如果他是以法人名義借款,且履行法人借款手續(也就是有了公司的公章、財務章、合同章之一)屬於公司的債務。既是用於他個人的使用,公司也要承擔償還責任,之後公司實行內部清償。
總之,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認定,
㈨ 法人把自己的錢借到公司,轉賬的時候可以直接轉回法人卡上嗎
理論上不可以,必須經過公司財務走正規途徑吧
㈩ 公司法人個人對外借款,並將資金用於公司運營,則該公司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相關案例:
李清珍作為邯鄲縣滏川商貿有限公司與河北巨恆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邯鄲縣滏川商貿有限公司已變更為巨恆投資公司,原公司印章已被廢止的情況下,仍在借款收據上加蓋廢止的公司印章,並指定公司會計的個人賬戶為收款賬戶,上述借款行為應認定為李清珍的個人行為。
李清珍辯稱,其屬於代表公司的職務行為,不是個人借款,本院不予採信。因李清珍、巨恆投資公司認可所借款項用於巨恆投資公司的生產經營,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李清珍、巨恆投資公司應共同償還原告李利霞的借款。
(10)公司法人個人貸款給公司用擴展閱讀:
1、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2、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第二十九條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