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離婚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貸款應當共同償還。離婚的時候,原來是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擔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擔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的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了共同的生活、履行撫養和贍養的義務、為生產經營以及購買房子等而承擔的債務。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應列入分配。如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雙方簽字,婚後雙方對貸款承擔連帶責任。夫妻關系在債務買房期間,房屋抵押貸款應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一個丈夫和妻子在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支付定金的個人財產,使貸款銀行和支付貸款的共同財產的丈夫和妻子結婚後,房地產登記在首付付款人的名稱,和房地產應當由雙方協議離婚的時候。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屬於產權登記方,未清償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婚後,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離婚由向對方登記財產權利的一方予以補償。經過協商,夫妻一方可以償還貸款,他們可以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登記財產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夫妻雙方通過協商可以由其中一方進行還款,可以向銀行辦理轉貸手續。按市價進行估價,減去剩餘貸款,其餘平分,誰要平分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錢,協商不成,可以請法院平分。
Ⅱ 離婚了房貸可以轉貸嗎
法律分析:離婚後房貸可以轉貸。在離婚過程中,對剩餘的房屋貸款由誰承擔這一問題,夫妻可以進行協商處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轉貸需要銀行的同意,該債務才能轉移至受讓人。若銀行不同意,該房貸不能轉移。另外,在離婚時,夫妻之間也可單獨約定,該房貸一方償還湖或者一起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Ⅲ 夫妻離婚,貸款可以轉給一方嗎如果雙方同意
夫妻離婚,如果雙方同意,貸款可以轉給一方,前提條件是只能私下,每月按時還款就行,銀行不追究,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Ⅳ 離婚時夫妻雙方在銀行的共同貸款能不能從一個人名下轉到另外一個人名下
您好【回答】
這個的話是可以的,當然的話,前提是說夫妻雙方要通過離婚協議的方式,具體的約定清楚,這個債務是由誰來承擔?【回答】
您好!【提問】
然後的話,您這邊約定好了,以後一定要在民政局那邊進行確認的【回答】
不好意思,我剛剛多打了一個問號【回答】
就是說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如果說約定就共同債務,做出一個處分,也就是把共同債務轉移到其中一個人的身上的話,這個是合法有效的【回答】
男方戶口不在女方家,是否也要承擔貨款【提問】
如果說男方的戶口不在女方家的話,這個還是要看一下這個貸款的一個情況,是不是屬於夫妻的一個婚內共同債務的【回答】
男方戶口在男方家【提問】
當然,如果說這個就單純只是女方的家庭,那邊的債務的話,男方這邊要承擔的部分是很小的【回答】
是男的貸款【提問】
那如果說是這樣的話,男方是要承擔一半的責任的【回答】
女方只是簽字的【提問】
那這個錢的話,女方有使用到嗎?如果說女方沒有使用到的話,是可以不進行承擔的【回答】
沒有用到【提問】
那如果說沒有用到的話,在離婚的時候,女方是可以要求不承擔的【回答】
Ⅳ 夫妻協議離婚按揭房該怎麼轉貸
離婚按揭房的轉貸是需要到銀行跟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的,主要是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另外,可能還需要到房管局變更房產抵押的相關證明文件,總之,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徵得了銀行的同意才能完成貸款的轉移,而銀行考慮到會承擔的風險,可能會拒絕變更貸款人。
一、夫妻協議離婚按揭房怎樣轉貸?
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1、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都應該一起納入分配。
2、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可以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轉貸不是我們自己想辦理就能隨便辦理的,很多夫妻就是因為無法完成在銀行的貸款變更手續,所以離婚的時候沒有辦法完成對房子的分割。轉貸的這件事情,必須要夫妻兩個人親自到銀行當面和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因為操作起來是非常的繁瑣的,相關的材料證明全部都得重新變更
Ⅵ 夫妻離婚後 還在還貸中的房子如何轉貸
夫妻離婚後,財產分割往往是比較令人糾結的,而其中最麻煩的就是房產的歸屬問題。在房產決定歸誰後,還需要辦理產權變更,那麼問題就來了,還在還貸中的房子能進行產權變更嗎?又該如何辦理房產轉貸呢?
其實,根據規定,還在還貸中的房子是不能進行產權變更的,但夫妻離婚的產權變更可以和銀行上了,前提是需要到銀行跟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即轉貸,並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總之,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徵得了銀行的同意才能完成貸款的轉移,而銀行考慮到會承擔的風險,可能會拒絕變更貸款人。
夫妻協議離婚按揭房怎樣轉貸?
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1、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都應該一起納入分配。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夫妻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其中一方進行房貸償還的,可以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
轉貸不是我們自己想辦理就能隨便辦理的,很多夫妻就是因為無法完成在銀行的貸款變更手續,所以離婚的時候沒有辦法完成對房子的分割。轉貸必須要夫妻兩個人親自到銀行當面和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因為操作起來是非常的繁瑣的,相關的材料證明全部都得重新變更。
Ⅶ 銀行貸款離婚可以轉到一個人名下嗎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離婚以後,需要徵得貸款銀行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同意,可以把公積金貸款轉入一方名下。 可以轉的,只要雙方簽訂轉入協議,必須經過銀行考察是否有還款能力,在銀行同意後方可將貸款轉入一個人名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Ⅷ 夫妻離婚,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貸款可以轉給另一方嗎
貸款轉讓可以理解為債務轉讓,在法律上是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只要經過債權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就可以。不過這里還要考慮一件事,那就是銀行是否同意。銀行不同於個人,他們是看風險的,如果其中一方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銀行肯定是不同意的。當然,這個協議我們可以私下簽訂,只要每個月給銀行還貸,對方也不會干擾。
問題關鍵在於,轉讓給的其中一方,有沒有還款的能力。要是有的話,提交相關申請和離婚證件,銀行就會同意進行轉讓。
3、看雙方協商實際上就算銀行不同意,我們也可以私下進行協商,讓前妻或者前夫每個月按時還貸。這里的前提是按時還貸,只要沒有影響到銀行,私下簽訂什麼協議,銀行都不會干擾。不過我們要明白這點,在未經過銀行同意的情況下,協議是不作數的。假如銀行有一天收不到還款,那麼仍然按照夫妻兩人共同貸款索要,離婚之後債務就是一人一半。
離婚不是一件小事,我們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很多時候不能一意孤行,想著給對方做些事情。像是凈身出戶、承擔房貸一類,還是要考慮實際生活。
Ⅸ 夫妻離婚,雙方貸款怎麼樣能轉到一個人名下
可以轉的,只要雙方簽訂轉入協議,必須經過銀行考察是否有還款能力,在銀行同意後方可將貸款轉入一個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