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丈夫一方所欠下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這需要看債務的類別,同時也需要看債務的用途。在多數情況下,丈夫一方所欠下的債務屬於個人債務,不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
你的這個情況比較復雜,同時你也需要講清楚債務的用途是什麼,這樣才能分辨出債務到底是否屬於共同債務。如果丈夫因為單方面的問題而申請貸款的話,這筆債務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如果丈夫是因為夫妻雙方的家庭生活而申請貸款的話,妻子需要進一步核實丈夫的這筆貸款的用途,如果用途無誤,這筆債務將會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
一、你需要根據在我的類別和用途來界定共同債務的歸屬問題。
在夫妻雙方生活的過程當中,如果丈夫一方因為夫妻雙方的日常開支而申請債務,這筆債務便會成為夫妻的共同債務。不管妻子是否知情,因為這筆債務的主要用途是為了維護兩個人的基本開支,所以兩個人需要共同償還債務。與此相反,如果丈夫單方面申請這筆債務,而且這筆債務的用途沒有用於雙方的基礎生活,這筆債務的所有權是丈夫一個人所有。
B. 夫妻單方面借款算共同債務嗎
不一定屬於共同債務。若一方單方面借款但沒有將所借的款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屬於共同債務的,另一方在離婚時就不需要承擔清償義務。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外以自己的名義超出日常家庭生活支出的負擔的借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若沒有超出,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內借款,若是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願的借款,或明確用於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及經營生產的,算作夫妻共同債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共同債務並不以是否在婚內為標准,而是根據借款人為一方或雙方,以及借款的用途進行判定的。以下債務可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 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包括夫妻共同簽名的債務、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等;
2. 夫妻一方以其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3. 債權人能夠證明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生產的,一方以其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C. 夫妻單方面借款是否算共同債務
夫妻單方面借款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要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負擔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於家庭生活所負的債務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D. 夫妻一方賭債欠下銀行貸款屬於共同債務嗎
夫妻一方賭債不算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四條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 夫妻一方抵押貸款算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抵押貸款只要是符合夫妻雙方共同簽名、夫妻一方事後追認和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這三個條件的,就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另一個意思是債務只要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產經營就可以認定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F. 個人貸款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個人貸款是否算夫妻共同債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所欠債務是夫妻二人一起簽字,或者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借款之後追認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是共同債務的,以及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姻關系還存續的時候,以個人的名義為家庭的日常生活中的需要所背負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G. 夫妻一方借款未用於共同生活屬於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借款未用於共同生活不一定屬於共同債務,如果沒有用於夫妻家庭日常生活,但是用於了夫妻日常生產經營,或者是另一方事後追認該筆欠款的,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沒有的,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H. 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系有夫妻共同簽名和意思表示或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貸款一般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貸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I. 夫妻單方面借款算共同債務嗎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事後追認債務,以及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欠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思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