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房子拿去銀行抵押貸款
因繼承產生的物權變動,需要進行過戶登記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在抵押期間是可以辦理過戶的,但相應的抵押權也發生了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等而取得物權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一條 非依法律行為享有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九條 抵押權的效力對抵押物處分權的影響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⑵ 父母拿我名下老家的房子去建行抵押
如果你的父母拿你名下老家的房子去建行抵押的話,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須經過你本人同意。如果你不同意的話,他是沒有辦法做抵押的。
⑶ 60歲以上父母的房產證能抵押貸款嗎
可以的,房產證抵押貸款和房屋所有人年齡沒有關系。
期房抵押:
(1)購房預售合同;
(2)與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
(3)購房預交款收據復印件(驗原件);
(4)夫妻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辦理流程:
1、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 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 個人賬戶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房產證抵押貸款
⑷ 可否用父母的房屋抵押貸款來給兒子交首付..怎麼操作
可以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來支付銀行首付。
房屋抵押貸款辦理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4)父母借款合同中房屋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一、房屋抵押貸款額度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70%
2、寫字樓和商鋪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60%
3、工業廠房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50%
4、最長期限可達30年,抵押包括商鋪、辦公樓、住宅、別墅、廠房、倉庫等等
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⑸ 父母房子抵押貸款子女還款
法律分析: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都是抵押自己名下的。但是,很多銀行都是可以做「抵貸不一」的,就是你做借款人,但是抵押的房子不是你的名下的。也說是說,用來抵押的房產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 第十五條 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使用公積金,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為房屋總價的20%。購買建築面積大於90平米的,最低首付為30%以上。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購房首付款證明;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⑹ 我用父母名下的房可以辦理貸款嗎
父母名下的房屋作為子女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要貸款也只有有房屋產權的父母去貸款。
⑺ 父母房產證可以抵押給民間私人貸款嗎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的是房產證是抵押的對方是誰,如果是個人與個人抵押的話,則需要明白的是,房產證抵押不等於房產抵押。因此在房產證抵押時一定要簽定一份《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對借款金額、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標准、還款期限、還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記的辦理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並在合同簽訂後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⑻ 父母的房子銀行抵押貸款給兒子買房首付犯法嗎
父母把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給兒子買房子這種情況很正常呀,不是什麼違法違規的事情,現在很多家庭都是這樣的,兒子買房資金不足,作為父母幫一把很正常。
一、 這種情況是不犯法的
父母把房子抵押給兒子買房子是不犯法的 ,但是要知道具體流程。商貸和公積金貸款的年限申請要一樣,在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貸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還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過執行不同的利率。 申請方法如下: 申請組合貸款,初審手續與公積金貸款相同; 初審通過後,借款人到銀行辦理公積金貸款其它手續時,要按照銀行要求填寫商業貸款部分的借款申請表並辦理有關手續; 兩部分貸款審批完成後,同時由銀行撥付到售房單位帳戶; 在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貸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還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過執行不同的利率。
二、 貸款買房
提交貸款申請 簽好房屋買賣合同後,就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一手房貸和二手房貸都要將銀行認可的材料交給銀行審核,這是貸款流程最重要的一步。 銀行受理調查 銀行收到貸款申請材料後,會對其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時間一般是15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個月。在此期間,銀行會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補充一些資料,所以這段時間貸款申請人需與銀行保持聯絡。
拓展資料:貸款買房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1、貸款買房的流程
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2、條件程序
按揭貸款中人們最關心的是條件及程序,首先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購房協議書正本。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2011年最新房貸基準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⑼ 用父母房產抵押借款,如何在合同中體現出來
簽訂抵押合同,合同雙方為抵押人(你父母),抵押權人(債權人),抵押財產,所擔保的主合同,抵押財產價值等,用用戶房產作抵押最重要的是去房屋管理部門作房產抵押登記。
附一份抵押合同範本,參考一下:
抵押合同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抵押人(以下稱甲方):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並,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註: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