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在銀行貸款,用戶口木,還需要父母的身份證及父母兩人的簽字認可嗎
如果不需要父母做擔保人或者去做次貸人,是不會需要父母的身份證以及父母兩人的簽字的,
父母簽字就表示給貸款作擔保人甚至次貸人了,簽字之前得仔細看一遍合同條款
2. 兒子袋款農行為什麼要父母身份證,還要父母是什麼授權′人是什麼意思
如果兒子在農行貸款的話,要父母身份證,還要父母是什麼授權人?可能就是因為兒子沒有能力還款吧,是不是兒子還未成年?或者是他沒有什麼工作,沒有流水啊!
3. 未婚貸款買房,自己收入不夠需要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嗎
自己的收入不夠肯定是需要父母作為擔保的,這樣的話銀行才可以給你貸款,特別是現在的90後很多都這么貸款,因為他們的收入根本就不夠房貸的1倍,所以說是需要夫妻以及雙方的父母來作為擔保,到底是身份證復印件還是原件這個我沒有具體問過,當地的房管局問一下就知道了。
4.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嗎
不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首次申請申貸材料:
1、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
3、《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未通過預申請的同學還要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原件;
溫馨提示:
1、部分地區可能會要求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請提前向縣級資助中心咨詢,縣級資助中心也提供申貸材料掃描上傳服務;
2、如果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
(4)貸款需要父母的身份證擴展閱讀: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誠實守信,承諾按貸款合同規定進行還貸,承諾對本人的借款行為承擔全部的經濟、法律和道德責任,承諾向經辦銀行提供畢業以後或因其他原因離開學校以後的變動情況和有效聯系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惠州學院數學與大數據學院-國家開發
5. 用父母的身份證可以辦小額貸款嗎
帶上身份證、戶口簿、借款申請書,到戶口所在地的信用社申請貸款; 申請通過後, 信用社會安排信貸人員去對你和你的家庭情況進行調查(有時需要幾天時間);調查屬實後,信用社會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信用社就進行上報審批;審批下來後信用社員工會通知你帶上相關資料到信用社櫃面辦理相關貸款手續,將款貸給你。
6. 辦理貸款為什麼需要父母的身份證
不需要,帶本人身份證即可。
個貸需要的資料:
身份證(包括配偶)復印件;
戶口薄復印件;
婚姻證明復印件;
個人
收入證明
或其他足以證明其收入水平的證明(包括我行認可的
工資單
、稅單、納稅證明等);
以財產抵押或
質押擔保
的,應提供抵(質)押物的權屬證明、我行認可部門出具的
抵押物
估價證明原件、質物原件;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
由第三方提供
保證擔保
的,必須提供
保證人
身份證件、
戶籍證明
原件及復印件,以及
擔保人
收入證明
(自然人
保證擔保
時);法人
保證人
的營業執照和法人代碼證及近期財務報表等(法人保證擔保時)。
7. 未成年人拿父母的身份證貸款會怎麼樣
這是不可能辦到的事,現在銀行貸款是非常嚴格的,況且你還是未成年人,銀行是不會帶給你的。你還是給自己的父母說明白,如果需要錢可以給父母要。
8. 女子出嫁過後他貸款買房需要父母的身份證和這個結婚證嗎如果要用的話是何意啊
夫妻結婚後貸款結婚證那些肯定是要的,如果她的戶口還在娘家,那父母的身份證也有可能會要,如果戶口調到男方去了那父母的證件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的可以向你女兒問清楚或咨詢有關部門。
9. 農商銀行助學貸款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可以用其他的親人的嗎
既然說明了是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
那麼一般情況下是不能用其他人的
除非…
特殊情況建議你咨詢下農商銀行
10. 貸款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招行辦理貸款,一般不需要父母的身份證。貸款需要資料:申請貸款一般需要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明資料:身份證、軍官證等;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用途證明資料:一手樓為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等;二手樓為所購房產原產權證明資料、購房合同、經售房人確認的首付款收據等;裝修貸款為與裝修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或協議;還款能力證明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