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買房,婚後才去辦理房產證,必須夫妻到場且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嗎
這種情況,最好寫兩人的名字,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否則,因購房合同是在婚前簽訂的,一般會被認定為個人的財產。
⑵ 購房合同名字是女方,是婚前房產按揭,婚後辦房產證可以只寫女方名字嗎
產證是女方一個人的名字
不動產登記的的時候如果已經結婚應該還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啥的,具體你可以問問交易中心那邊
⑶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嘛房產證上能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嗎
婚前買房屬於婚前財產,辦理產證時只能寫婚前買房一方的名字。
當然,在結婚以後可以在產證上加名,流程如下: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⑷ 婚後貸款買房,辦房產證時是倆人名字嗎
房產證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是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的,雖然按揭資料是夫妻雙方兩個人的,但是房產證還是默認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不放心可以去房管局申請加上名字,但是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這與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無關系。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以上便是新的婚姻法中對離婚房產如何分割的新規定,面對越來越多的物質人,新的婚姻法目的在調整社會中人們偏離正軌的價值觀。最後,新婚姻法中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怎麼分割房產新的規定解釋就到這里。如果還有疑問的話,那就需要咨詢專業的人士來解決了。
⑸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按揭也是男方還款,因為是期房,婚後需要辦理房產證,那證上必須要有夫妻2個名字嗎
不是的
房子就是你一個人的名字。
你現在這種情況下
房子就是男方的個人財產
除非你自己一定要加名字的
但是房後還貸的部分是兩人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房子是你的
你要補償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
⑹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可以只寫一個人名字嗎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可以只寫一個人名字的。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七條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6)婚前買房並辦理按揭貸款婚後辦房產證必須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嗎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二條
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四)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
(五)房屋滅失;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查驗申請登記材料,並根據不同登記申請就申請登記事項是否是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申請登記房屋是否為共有房屋、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請登記材料中需進一步明確的其他有關事項詢問申請人。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並歸檔保留。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申請登記房屋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
第十九條
辦理下列房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實地查看:
(一)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二)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
(三)因房屋滅失導致的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實地查看的其他房屋登記。
房屋登記機構實地查看時,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
參考資料:網路-房屋登記辦法
⑺ 婚前一人按揭,婚後辦房產證能寫夫妻雙方的名字么
婚前一人按揭,婚後辦房產證,是不能寫夫妻雙方的名字的;因為銀行是不會同意的。。。
(除非你將銀行和開發公司說通,將貸款手續重新辦理,合同重新簽訂,加上房貸時房管部門也沒有備案)
並且房管部門的辦理人員也不會給辦理成兩名的,因為辦理房產證是按購房合同名字辦理。
而且合同上只有一人名字,絕不會辦理成兩人名字的,這是房產部門的硬性規定,誰也不能違反的。
⑻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可加配偶的名字么
你好,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房產證加配偶名字可以約定房產的比例,如果出現了房產分割的情況那麼就是按照約定的比例分割。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