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雙方貸款,主借款人去世,另一方無力償還,怎麼辦
第一還款人就是他的財產繼承人,如果可以證明繼承人未繼承到財產,則繼承人有權拒絕還款。 第二就是由擔保人還款。 第三執行借款人的財產,如果不夠,則執行擔保人的財產。這個需要法律途徑。
夫妻雙方,銀行貸款\銀行\去世
第一還款人就是他的財產繼承人,如果可以證明繼承人未繼承到財產,則繼承人有權拒絕還款。 第二就是由擔保人還款。 第三執行借款人的財產,如果不夠,則執行擔保人的財產。這個需要法律途徑。
❷ 夫妻共同房貸逾期會影響兩個人的信用嘛
夫妻作為一個整體,如果共同房貸逾期會影響兩個人的信用,對再次貸款產生影響。
當然,逾期記錄只體現在主借款人徵信,如果夫妻離婚,另一方再次貸款,徵信不受影響。
❸ 夫妻貸款還不上,妻子會受牽連嗎
【法律分析】:理論上是不會被牽連。但實際上因為夫妻關系的特殊性,在婚姻關系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共同財產,相應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丈夫欠銀行貸款的,銀行會向妻子主張賠償。但是如果妻子能夠證明所欠債務是用於個人花費,那麼則不會受到牽連。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❹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需要還款嗎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依然需要還款
因為這是共同的債務,所以需要共同償還的
❺ 老公銀行貸款還不上,妻子有簽字會受牽連嗎
老公銀行貸款還不上,妻子有簽字會受牽連。結婚後家庭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家庭所承擔的債務,夫妻雙方都有責任,擁有償還的義務。當老公銀行貸款還不上,妻子有簽字是會受到牽連的,如果老公沒有能力償還銀行貸款的話,妻子是需要幫助償還貸款的。
一、我國法律明文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那麼夫妻所承擔的債務也應該屬於夫妻共同的承擔。如果銀行貸款還不上,那麼夫妻彼此雙方都有責任,要對貸款進行償還。我們貸款的時候一定要理性,如果自己沒有能力償還這筆貸款,那麼我們盡可能的不要去貸這筆款項。
老公銀行貸款還不上,妻子有簽字會受牽連。結婚後家庭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家庭所承擔的債務,夫妻雙方都有責任,擁有償還的義務。當我們貸款了的同時一定要及時的去還款,這樣我們的徵信才不會受影響,我們的生活工作也才不會受到干擾。
❻ 夫妻一方欠銀行貸款還不上會從另一方銀行卡上扣錢嗎
正常來說銀行是不會這樣子做的,除非一方是擔保人那就有可能
❼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一方一直不交房貸怎麼辦
可以像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我國婚姻法有相關的規定: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如果自行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雙方還貸支付的錢和房子增值的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沒涉及到離婚問題,就算一方不還款,另外一方也可以選擇繼續還款,反正以後房子最終分割是根據還款金額和增值部分來算
只要符合其他銀行的貸款條件,都是可以貸款的。 在銀行貸款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1、持有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❽ 夫妻共同向銀行貸款離婚後不還銀行怎麼處理
按照描述,這就是共同債務,不還的話,銀行肯定會對你們進行起訴的。
❾ 夫妻共同貸款一方不還法院會怎麼判
夫妻雙方貸款一方據為己有,法院一般會平等判決,雙方貸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如果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