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婚前買的車,離婚後女方是擔保人,會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不管車是婚前婚後買的,只要車款或者按揭沒有付清,那麼女方作為擔保人,即使離婚後也要承擔還款的連帶責任,但是女方對車也享有共同所有權。
⑵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屬擔保人離婚時怎麼還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屬於個人債務的個人承擔,如果是為夫妻生活貸款的,需要一起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⑶ 男方婚前貸款開店,父母做擔保,婚後貸款到期,女方幫忙擔保,屬於共同債務嗎
男方婚前貸款,由父母做擔保,婚後貸款到期了,女方幫忙擔保,那麼這個是共同債務了,一旦男方還不上貸款的情況下,他的父母,包括女方,都有還款的義務。
擔保貸款,是這樣的情況。
債務人到期沒還債權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因此擔保人是具有還款義務的,但是這一還款義務也是進行限制了的。更多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我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擔保人要還錢嗎?
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要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
二、還款義務是怎樣
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法律依據:《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工資等方式。
三、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擔保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並不建議您輕易當他人的擔保人。以上內容就是為你整理的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⑷ 夫妻主貸人和擔保人
法律分析:夫妻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另外,注意年齡的限制,或將影響到貸款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⑸ 房子夫妻買的,合同也是夫妻的名字,但借款合同是男方的名字,女方是以擔保方式
擔保是隨著商品經濟發展而產生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採取以下擔保方式: 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連帶責任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二是一般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在借款人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借款人財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定的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依法將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的范圍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抵押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貸款人佔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權利質押是指轉讓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的擔保方式。以下權利可以設定質押: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權利。
⑹ 夫妻的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另一方有擔保責任嗎
如今貸款在生活當中其實是比較常見的,比如我們在買房子或者是買車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向銀行申請貸款,在申請貸款以後,我們就可以成功的買房或者是買車,但是在後續的生活當中,我們必須要履行債務責任,針對這一部分款項進行按月償還,當然針對一些較大數額的貸款,銀行在發放貸款的過程當中,通常是需要有著擔保人進行擔保的,在進行擔保以後才會成功的發放貸款。
如果擔保人拒絕承擔這一部分貸款,首先已經違背了合同,其次對於自身的個人徵信也會有著很大的影響,所以再成為他人貸款當中的擔保人時,一定要格外的注意,最好不要為其他人進行擔保,畢竟其他人的生活我們沒有辦法決定,所以沒有必要承擔這一部分風險。
⑺ 丈夫欠銀行貸款還不上,妻子作為擔保人徵信會不會有影響
會的。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會在自己的徵信上面留下擔保記錄。這個記錄對擔保人的影響分為兩個方面。
一方面,銀行在進行貸款審批的時候會看借款人的負債情況,有的銀行會把擔保性貸款也算進借款人的負債,從而影響借款人貸款的批復。也就是說,銀行會認為您配偶給別人擔保的貸款是他的負債從而影響您配偶的貸款申請。
另一方面,如果被擔保人正常還款,您配偶的徵信上不會有逾期記錄,但是一旦被擔保人逾期不還款,您配偶就需要幫其代還,徵信就會有所體現,如果無法還款產生徵信污點,也影響自己的貸款申請。
拓展資料
一、房貸逾期對擔保人徵信有影響嗎?
肯定是有的。房貸都是在銀行幫借款人做擔保的,給別人擔保後,房貸貸款金額會變成擔保人的全額負債,會被記錄在徵信報告里。
擔保人查徵信可以看到這樣的信息:xx年x月x日,為xx(證件類型:身份證,證件號碼:xxx)在xx銀行支行辦理的房貸提供擔保,擔保貸款合同金額xx元,擔保金額xx。截至xx年x月x日,擔保貸款本金余額xx元。
要是房貸逾期了,不但借款人的徵信會出現逾期記錄,銀行還會通知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因為房貸擔保大都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有義務在借款人無法還款時進行還款。如果擔保人也不還款,則徵信擔保信息里就會多出一行逾期記錄。
並且逾期時間超過90天,銀行會對借款人起訴,連帶還會把擔保人一起算上,雖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在雙方拒不還款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成為老賴,被限制一切高消費,後果就很嚴嚴重了。
所以,大家還是不要輕易給別人做擔保,就算要擔保必須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經濟情況有所了解,像那種沒有還款意願,或者還款能力薄弱的人,不管關系再親密也不要答應。
⑻ 夫妻倆人一個寫借款人一個寫擔保人符合法律規定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夫妻之間不能進行債務擔保。所以出借人與借款人、借款人妻子簽訂借款協議和擔保協議,三方均自願,且合同內容不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合同法》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⑼ 丈夫借款妻子擔保屬於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如果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確該債務為丈夫的個人債務,那麼妻子只作為擔保人承擔責任;如國雙方無特別約定,應當視為夫妻有共同舉債的意思表示,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雙方作為共同債務人承擔共同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⑽ 在夫妻之間,老公出面貸款,我是擔保人,一旦他不還,我會承擔責任嗎
擔保分連帶擔保和一般擔保,一般貸款都是連帶擔保,你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