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後夫妻買房,我是貸款人,辦理房產證時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還是說房產證上只能寫貸款人的名字
可以寫兩人的名字。這個無所謂的!只要貸款人的產權就能做抵押貸款
❷ 貸款買房能加女方名字
可以。但一般情況下銀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變更所有人的,所以需要在還清房貸之後才能加女方名字。不過現在婚後仍還貸款,這時的支出屬於兩個人的,以現在法律來看房子也是屬於不貸款一方的財產。
通常加上對方名字後,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但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後可以分房子嗎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從協議,沒有協議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貢獻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婚前購房但共同還貸,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產權證上加名字性質上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予,因此婚前或婚後加從法律效力上並無區別。
如果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如果屬於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❸ 婚前購房且按揭支付婚後辦理房產證能否加上夫妻名字
法律分析:婚前個人按揭的買的房的話如果婚後打算加配偶的名字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您先把貸款還完之後才可以加配偶名字,加配偶的名字的手續到是很簡單的,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就可以了,如果沒有還清貸款,銀行方面會限制這一方面,因為關繫到借款人的借款分配關系,銀行一般是通不過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❹ 貸款買房婚後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法律分析:可以,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屬於男方個人,婚後加女方姓名後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夫妻離婚時,則按照夫妻共有財產分割。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准。
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屬於對配偶的贈與,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❺ 貸款房婚後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還在還貸款的話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只有還清後才可以。
❻ 男方婚前買的按揭房,結婚後女方怎麼「加名」
在還清銀行貸款以前,想在對方婚前按揭的房產證上「加名」比較難。因為按揭的房產已抵押給銀行,這事還需要銀行同意才行,但銀行一般不會同意的。不過,雙方可以簽訂財產約定協議,並進行公證。
結婚後,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住房上「加名」的現象很普遍,由此引起的爭議也很多。男方怕女方加了名字後,短期內再離婚就會輕松捲走自己的財產。女方怕男生喜新厭舊,忘恩負義,將自己凈身出戶。
❼ 婚後,房產證上可以要求加名字嗎
可以的,但是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個的名字,必須要得到房產所有人的同意,除此之外,還要取得房產證等等其他的條件。
在中國人的觀念里,一定要有套自己的房子,特別是結婚的時候,大多數小夫妻都會買一套新房,那原本有房,結婚的時候把配偶的名字加上去可以嗎?
答案是肯定的。結婚之前買的房屋,結婚之後把另一半或者孩子的名字再添加上去,是可以的。
一般來說,在房產證上房產證上加上另一個人的名字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贈與,就是將房子直接贈與另一半,讓他(她)與你一起擁有該套房屋的所有權;第二種是轉讓,也稱為過戶。就是將房產證上的名字直接更改或者增加另一半的名字或者是直接過戶給自己的孩子。
那麼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另一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夫妻兩人想要加上孩子的名字,應該怎麼做呢?我們慢慢梳理一下。
首先,我們在上文中介紹了,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有兩種方式,要注意的一點是,貸款的房屋辦理增加名字要款難一些,因為貸款的房屋實際是抵押給了貸款公司或銀行,購買者沒有真正的擁有房屋的產權,我們兩種都來了解一下。
第一、在沒有貸款房產證上加名字。這種有兩種情況。
1、在房產證上加上夫或妻一方的名字。
首要的當然是結婚證,證明兩人是夫妻關系,帶著結婚證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到產權變更窗口申請辦理增加就可以了。順便說一下窗口可能會收取一定的工本費用,要准備好現金哦。
2、在房產證上加上父母的名字或者孩子的名字。
假如夫妻兩人一起的買的房,且房產證上已經登記了夫妻兩人的名字,想要再把自己父母的名字或者自己孩子的名字加上去的話,申請人要去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先進行估價,明確房屋的價格,為什麼要估價呢,因為這種加人名字相當於是把房子賣了。然後申請辦理加名。
二、在貸款的房子上加上另一方的姓名。
因為房子有貸款,所以要先到銀行把房屋的抵押權進行變更。如果房子是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的,只是付的費用會增加,其他不變。
以上就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一些方法,還有一種情況,在實際中無法辦理增加姓名的時候,可以寫一份協議,將房產共有 然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這樣也是兩個人的財產哦。
❽ 婚後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想加另一方名字具體怎麼操作
貸款還清就可以加了
沒還清是不大可能給你加名字的
主要是抵押證已經辦理了
❾ 婚後房產證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男女雙方結婚後,房產證可以加配偶的名字。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房屋無論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即使房屋登記在夫妻一方的名下,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房屋為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以婚前個人財產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但房屋辦理了貸款,如果在男女雙方結婚後,房屋依然有貸款尚未還清,則此時在房產證上加配偶的名字是比較困難的,一般需要將房屋貸款結清並解除房屋抵押登記後再增加房屋共有人,即將配偶變更為房屋共有產權人。
如果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購買並且登記在其一人名下,則該房屋依照我國不動產公示公信原則,屬於其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婚後將配偶變更為房屋產權共有人,則視為將其所單獨享有房屋使用、佔有等權利部分贈與給配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依據上述法律之規定,如果房屋系婚後購買,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離婚時,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