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和父母是共同貸款人、戶口遷移後貸款由誰還
由實際貸款人償還,也就是你、你爸、你媽。
貸款債務不受戶籍影響,戶籍遷移不會改變貸款這一事實。
㈡ 女兒外嫁,戶口遷出,可以用父母的住房公積金還貸款嗎
應該是可以的……畢竟是父母嘛……
㈢ 女兒戶口以遷出,借銀行錢不還,在法律上父母有沒有責任幫她還
沒有責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相關責任。
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㈣ 父母在銀行貸了款,無能力償還,女兒已經出嫁,但是戶口還在家裡,女兒要不要承擔
與父母貸款無關聯的子女即使同一戶口本也不存在「父債子還"的問題。
㈤ 現在如果父子已經分了戶口本,父親欠債,兒子要還嗎
你好,在我國法律中,並不存在「父債子還」的說法,欠債本身屬於借貸關系,而借貸關系受合同法調整,合同法中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合同相對性,也就是誰欠錢由誰償還,與他人無關。因此,通過你的描述,即便父子在一個戶口本上,只要債務人是該父親本人,其兒子就不負有償還義務。
㈥ 女兒已結婚後貸了款但是戶口在娘家娘家人有責任幫助她還款嗎
你女兒已經結婚了,結婚以後貸的款,她的戶口在娘家應該和她的貸款沒有關系的,所以不應該牽扯娘家還款,還是你女兒她自己還款的。
㈦ 父親去世了戶口注銷了明下的代款還用還嗎
不知其父生前貸款是怎樣形成的,數額多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其貸款由直系親屬繼承人償還。欠款人去世後,只要債務人的遺產足夠償還,債款用死者遺產清償。
具體法律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直系親屬都有償還義務,第一順位是夫妻,第二是父母或子女,一般和兄弟姐妹關系不大。
銀行規定是:
根據銀行的規定,小額的欠款在持卡人死亡之後,會終止其賬戶,一般情況下銀行不再追究。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分以下幾種情況追回貸款:
1、有擔保的由擔保公司(人)代償;
2、有抵押物的變現抵押物清償;
3、無擔保無抵押的,但有可執行遺產的,通過拍賣死者遺產等方式獲取資金,用於償還所欠的債務。
㈧ 兒子和父母戶口分開,拿外面貸款,父母要負責嗎
他是成年人了,在外面貸款,父母親是不用負責任的。
㈨ 出嫁女所欠貸款離婚後遷回來戶口父母財產受影響嗎
不會,如果是正常的成年人,誰欠的貸款誰還,父母是沒有義務幫子女還貸款的,就是說就算出嫁女無力償還貸款,法院也不會判決用父母的財產抵賬的。
㈩ 嫁出去的女兒的債 戶口已經遷出 只是身份證沒換 是不是還要父母還
父母不需要還,無論女兒是否出嫁,成年子女的債務,父母都沒有償還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