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資金不得投資股票、房產,消費類個人信貸額度不超20萬
經歷了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後,互聯網貸款監管辦法終於正式落地。
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相比於5月發布的徵求意見稿,《辦法》基本未有較大改動。
為盡可能地保證現有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連續性和保護客戶權益,《辦法》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設置2年過渡期。《辦法》實施之日起,新增業務應當符合《辦法》規定。過渡期內,不符合《辦法》規定的業務,應在控制整體規模基礎上,逐步有序壓降,同時按照《辦法》規定,在風險治理架構、風險模型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或整改。此外,為強化現有存量業務的規范,《辦法》規定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商業銀行應當將業務規劃、風險管控措施、存量業務、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情況報告監管機構。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快速發展,各類商業銀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現行相關管理辦法未完全覆蓋上述問題,且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對客戶進行線上認證,實際上已突破了面談面簽和實地調查等規定。因此,有必要盡快補齊制度短板,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規范發展。
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
助貸、聯合貸款等互聯網貸款是近年來銀行業興起的新型貸款方式,銀行通常與互聯網平台、小貸公司等外部機構合作,利用互聯網技術、大數據手段實現貸款的純線上審核、放貸等。
不過,作為新興的貸款類型,互聯網貸款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隱患。銀保監會上述負責人稱,與傳統線下貸款模式相比,互聯網貸款具有依託大數據和模型進行風險評估、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無人工或極少人工干預、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在提高貸款效率、創新風險評估手段、拓寬金融客戶覆蓋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互聯網貸款業務也暴露出風險管理不審慎、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充分、資金用途監測不到位等問題和風險隱患。
因此,《辦法》的制定,旨在填補互聯網貸款監管的空白,界定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規范合作機構管理。
相比於5月發布的徵求意見稿,《辦法》基本未有較大改動。上述負責人稱,個別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風險管理方面,考慮到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多維度、多要素判斷借款人信用狀況特徵,採納相關機構反饋意見,將第二十條「稅務、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信息」不作為強制性信用狀況判斷要素。
2、在放款控制方面,在明確商業銀行放款環節加強風控的前提下,允許其根據自身風控模式和手段,自主選擇是否再次進行徵信查詢。
3、在擔保增信方面,增加「商業銀行不得因引入擔保增信放鬆對貸款質量管控」要求,強化商業銀行主體責任,防止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空心化」。
值得注意的是,互聯網貸款作為傳統線下貸款的重要補充,可以服務傳統金融渠道難以觸及的客戶群體,其普惠金融特性較為突出。為此,《辦法》按照法律法規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設行政許可,商業銀行均可按照《辦法》規定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
對於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是否突破跨區經營限制,《辦法》明確,應當堅守發展定位,在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時主要服務當地客戶,考慮到各家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以及風險管理能力差異性較大,《辦法》暫未對地方法人銀行開展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設置統一的定量指標進行限制。部分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不受《辦法》關於跨區經營的限制。
多手段防控業務風險
互聯網貸款業務具有高度依託大數據風險建模、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易出現過度授信、多頭共債、資金用途不合規等問題。為有效防控互聯網貸款業務風險,《辦法》重點從以下方面進行規范:
一是明確互聯網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範居民個人杠桿率快速上升風險。
《辦法》規定,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對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限額規定更為嚴格外,但《辦法》對單戶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要求則較此前適當放寬,不再設定授信期限和授信額度的上限要求,這也是此前業內強烈呼籲的地方。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對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及期限作了相應靈活處理,有助於確保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小微企業融資的連續性,提升小微企業和小微企業主信用貸款的佔比,在疫情防控和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關鍵期可以有效支持實體經濟。
二是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防止過度授信。商業銀行應當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狀況,並通過風險監測預警模型持續性進行監測和評估,發現預警觸發條件的,應及時預警。
三是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商業銀行對符合相應條件的貸款應採取受託支付方式,並精細化受託支付限額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房產、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如發現貸款用途違法違規或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的,應當採取措施提前收回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對受託支付的使用要求也較此前業內流傳的徵求意見稿有所放寬,此前監管曾考慮對單筆支付金額超過一定數額以上的互聯網貸款必須採用受託支付的方式。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研究員顧雷對記者表示,《辦法》以商業銀行為抓手來監管互聯網貸款業務,要求商業銀行提高風控能力、承擔更多的責任。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的商業談判,則可以遵循市場的選擇和淘汰機制,有利於行業的良性發展。
另一方面,對於受託支付的管理,《辦法》附則中明確「本辦法未盡事項,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這兩個暫行辦法對於受託支付都有更為具體的要求,《辦法》無需再追加更細的監管規定。
此外,《辦法》有較大篇幅規范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的管理,這也是規范助貸業務類型發展的重點。上述負責人稱,目前,商業銀行通過多種方式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有效規范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各類機構之間優勢互補、提高效率,但部分銀行對合作機構管理較為粗放,如沒有建立全行統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機構資質存在缺陷、對合作機構的持續性管理不足等,引發銀行聲譽風險。為引導商業銀行審慎開展與合作機構的合作,防止合作機構風險向銀行傳染,《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從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統性的管理機制,提升其精細化管理能力。
例如,《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各類合作機構的全行統一的准入機制,並實施分層分類管理。商業銀行應當從經營情況、管理能力、風控水平等方面對合作機構進行准入前評估。在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時,商業銀行應當按照自主風控的原則審慎開展業務,避免成為單純的資金提供方。《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獨立進行風險評估和授信審批,按照適度分散的原則選擇合作機構,避免對合作機構的過度依賴;同時要求銀行將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總額納入限額管理,並對單筆貸款出資比例實行區間管理。
2. 請問什麼叫授信能用通俗的語言解釋一下嗎向銀行貸款之前要先授信是什麼意思
通俗的說,就是評估一下個人或企業的綜合實力,得到一個金額,比如100萬元。
再多說一句,這100萬元並不完全等同於你可以跟銀行貸款100萬元,目前很多銀行都將授信與品種掛鉤,比如說貸款的系數是1,那麼你在銀行貸款的話據可以貸100萬元,再比如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系數是2,那麼你就可以開立2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以此類推,各不相同。
再多說一句,關於授信的概念,各家銀行的叫法和分類略有不同,如內部授信、外部授信、綜合授信、專項授信等等。不同之處在於內部授信是不對客戶公開的,信息只對內部使用。客戶提出需求時,銀行有權決定放款與否。外部授信則不然,是與客戶簽訂了書面的承諾協議,在客戶履行了銀行的相關要求後,銀行就必須按約定放款。專項授信則是針對某一次的融資需求進行,不能夠在期限內循環使用的。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非業內人士,看第一句話就行了 其餘沒用 呵呵
3. 個人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不同的貸款產品類型所需要的具體申請條件是不同的。
一、信用類貸款:
(1)一般信用類貸款都需要申請人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一般要求提供銀行的流水來證明工資收入情況)。
(2) 如果您有房產、車輛可以幫助你提升貸款的額度和可能性。
(3)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不能有惡意欠款,或者多次延期還款。
二、抵押類貸款:
(1)您需要提供抵押物,房如產。
(2)一般要求房產的房齡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接受了)
(3)一般要求房產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沒有還完按揭貸款也不行),除非您能在放款前先還上上筆貸款。
三、特殊的貸款:
有一些貸款的要求比較特殊。 比方說提供當地房產就可以提供5萬以下的貸款、抵押汽車快速貸款、抵押股票貸款的、只為留學生提供的貸款等等。甚至還有要求必須提供6名親朋聯系方式的。
4. 建行按揭貸款已審批但未放款,申請人能不能使用其他銀行的授信額度
目前授信額度不存在通用說法,每家銀行均是各自審批放款,因此申請人不能使用其他銀行的授信額度。
5. 授信和貸款有什麼區別
授信和貸款主要的區別是實質不同。授信的實質是指銀行在相關經濟活動中針對客戶的信貸,直接向客戶提供金融支持或向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的實質是指借貸是需要利息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一定的利率借出貨幣資金並必須償還的一種活動。
授信和貸款還有其他區別
內容不同:授信是指商業銀行直接給非金融機構客戶提供的資金,或對客戶在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等相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和支付責任提供的擔保。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一定利率借出貨幣資金並且償還的一種活動。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現、透支出貸款資金的總稱。
方式不同:貸款需要定額還本付息,也就是說貸款本息之和採用一種按月定額還款的方式。大多數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樣每月只需要支付相同的金額。商業銀行信貸可分為基礎信貸和專項信貸。基本授信是指商業銀行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各地區和客戶的基本情況確定的授信額度。
原則不同: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經濟金融管理能力、信貸資金情況、金融風險等因素,實施不同的授信。
拓展資料
貸款具體流程:1.申請貸款。客戶提前了解銀行的信貸產品,看一下有沒有適合自己的了解清楚後,可以致電銀行客服咨詢也可以現場咨詢。前往銀行填貸款申請書,並且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工作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2.貸前調查。銀行有資格對貸款申請人的個人資料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進入下一步貸款環節。3.貸款審批。審批人根據貸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個人信用記錄,擔保抵押等情況確定貸款是否予以審批。4.抵押登記。如果貸款申請人選擇抵押貸款,通過審批後,需要辦理相關登記手續。5.發放貸款。符合銀行貸款 條件且合法走完所以程序的就可以發放貸款。
6. 個人信用貸款與個人信用授信有什麼區別
個人信用授信,即為個人綜合授信。個人綜合授信和個人信用貸款的區別如下:
一、性質不同
個人信用貸款:個人信用貸款是一種的人民幣信用貸款。
個人綜合授信:個人綜合授信是一種個人貸款授信額度。
二、機構不同
個人信用貸款:個人信用貸款的機構是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
個人綜合授信:個人綜合授信的機構主要是銀行。
三、授信額度不同
個人信用貸款:個人信用貸款的授信額度起點為1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個人綜合授信:個人綜合授信的授信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 關於貸款
可能每個地方上的銀行還有些不同的規定,下面的信息希望有些幫助。
A、
一、銀行貸款的種類
銀行貸款的種類就是指貸款的形式。按著《貸款通則》的規定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形式主要有:委託貸款、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票據貼現等四種形式。同時,各商業銀行面向市場積極進行金融創新推出了許多適應中小企業需要的貸款品種。
1)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
一是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
二是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
三是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
四是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
五是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
2)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我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從目前實際看,銀行發放信用貸款的基本條件是:
一是企業客戶信用等級至少在AA-(含)級以上的,經國有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審批可以發放信用貸款;
二是經營收入核算利潤總額近三年持續增長,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圍,現金流量充足、穩定;
三是企業承諾不以其有效經營資產向他人設定抵(質)或對外提供保證,或在辦理抵(質)押等及對外提供保證之前征的貸款銀行同意;
四是企業經營管理規范,無逃廢債、欠息等不良信用記錄。
3)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其一,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
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保證人。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債務。同一債務由兩個以上保證人保證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規定保證人與貸款銀行要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與貸款銀行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保證合同包括以下內容: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保證擔保的范圍;保證的期間;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在實際執行中若發現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其二,抵押貸款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一般情況下,銀行能給與的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抵押物的60%~70%。法律規定抵押人和貸款銀行要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抵押擔保的范圍;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實際執行中若發現抵押合同不完備的可以補正。
其三,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權利質押是指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質押與抵押相比,最大的特點是質物必須移交給銀行佔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下列權利可以質押: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法律規定出質人和貸款銀行要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質押擔保的范圍;質物移交的時間;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在實際執行中若發現質押合同不完備的可以補正。
4)票據貼現
票據貼現是指借款人將未到期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買賣無人干。票據貼現當然要有利可圖,銀行在接受企業的票據時,在原價基礎上打個折扣,被稱為貼現。商業銀行把票據轉讓給同行叫轉貼現,接受方銀行如果票據太多,影響放貸獲利,就把票據轉讓給中央銀行就叫作再貼現。這種貸款形式指的是借款人手頭拮據,急需資金,用商品交易得來的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申請放款,以融得急需的生產經營資金。採用這種方式貸款,銀行在貼現時要扣除利息,並不是按票面金額全部貼現的。正是靠著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的利差,票據市場商家雲集,大小企業你來我往,熱鬧非凡。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放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承兌之日,往往少得幾十天,多則半年,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簡便,一面且融資成本很低。
5)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6)信用擔保貸款
目前在全國3l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目前全國共有955家擔保公司,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
7)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8)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9)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10)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11)
8. 身份證貸款,在銀行放款前,銀行卡里是否必須要有存款
不用。只要你符合了貸款的條件,銀行方審核通過,就可以放款。至於你要放款入的銀行卡,只要是生效的銀行卡就行,裡面不必要有餘額。
9. 詳細說明綜合授信額度,敞口額度,融資額度的區別和關系
授信敞口額度指非保證金外的授信總額。比如銀行批準的授信敞口額度為1000萬,你現在需要貸款1500萬,那麼你就要再提供500萬的保證金,否則就超出額度不能辦理。由於保證金不佔用額度,銀行一般不再單批授信敞口額度,而是直接批授信額度。
10. 貸款合同審批了,銀行說要看信用額度才放款,什麼意思
為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依據《貸款通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貸款調查: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貸款人應當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人員應當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評定,復測貸款風險度,提出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報批。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0)個人貸款的授信額度在放款前不佔用資本擴展閱讀:
貸款的相關要求規定:
1、貸款人各級機構應當建立有行長或副行長(經理、主任、下同)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貸款審查委員會(小組),負責貸款的審查。
2、貸款實行分級經營管理,各級行長應當在授權范圍內對貸款的發放和收回負全部責任。行長可以授權副行長或貸款管理部門負責審批貸款,副行長或貸款管理部門負責人應當對行長負責。
3、貸款調查評估人員負責貸款調查評估,承擔調查失誤和評估失準的責任;貸款審查人員負責貸款風險的審查,承擔審查失誤的責任;貸款發放人員負責貸款的檢查和清收,承擔檢查失誤、清收不力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