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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2022-06-13 21:31:40

『壹』 山東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基本信息

關於下發《山東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濟銀發〔2000〕188號
人民銀行(山東省)各中心支行、營業管理部,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山東省分行、交通銀行青島分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各市地財政局、建委:
現將《山東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承辦政策性住房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要加強與當地財政、建委等部門的配合,加大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的發放力度,盡量簡化貸款手續,減輕貸款人負擔,以鼓勵個人貸款購、建住房,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宅市場發展。各級人民銀行要加強對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監督檢查力度,嚴禁違規辦理住房金融業務的現象發生。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上反映。
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一日

『貳』 山東省公積金政策放寬 煙台可公積金異地貸款

8月3日,最新的山東省住房公積金政策出爐,多方面政策均有所放寬,需要買房的或者想買房的快來看啦!

8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積金管理體制擴大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圍繞進一步釋放結余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出了16條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在放寬貸款條件、提高可貸額度、擴大提取范圍等方面向前再邁一大步。

根據文件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調整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20%,對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貸款不再執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二是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30%。

貸款額與賬戶余額將「解鎖」 商貸可轉公積金

《意見》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率低於85%的城市,要提高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取消貸款額與職工賬戶繳存余額掛鉤的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低於建築面積90平方米商品住房總房款的80%,住房價格按當地統計部門上年度商品住房均價計算。借款人還款能力按不低於借款人和共同還款人月工資總額的50%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放寬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公積金提取政策再放寬父母子女可「親情提取」

在公積金提取條件方面,《意見》給予了充分的放寬。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3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在取得首付款支付憑證1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農民工在城市或農村新型社區購買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規在農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在提取范圍方面,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

異地公積金貸款全面取消戶籍限制

《意見》在積極開展省內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方面也有大突破。如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省內城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積極配合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可為本地繳存職工發放異地購房貸款。全國范圍內異地貸款業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出台的山東省住房公積金政策無論從公積金提取、異地貸款等眾多方面都予以放寬,對於有買房需求的同學無疑是個好消息,打算買房的趕快行動吧!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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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淄博公積金貸款政策

購買商品房或者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加黑字體為二手房)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貸款申請之日,職工所在單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職工本人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參與合力貸款的人員)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五)購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的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購買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六)有合法、有效的擔保;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擔保人資產、信用狀況良好;

(八)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辦理材料

購買新建自住住房貸款材料(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1.《淄博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份;

(可登錄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網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載或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廳領取)

2.申請人及配偶《個人信用報告》原件1份;

(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截止申請貸款月份的帶水印的《個人信用報告》)

3.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信息授權碼、身份證電子信息、實體身份證均可(港澳台同胞提供相應證件材料);

(身份證信息授權碼和身份證電子信息通過「愛山東」APP、「愛山東·愛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出示)

4.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頁和每個人單頁)

5.申請人結婚證原件(山東省內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查詢的不再提供);

(單身職工填寫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承諾(授權)書》;離婚職工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原件。2011年8月1日後山東省內辦理的婚姻登記,能夠通過省民政部門數據共享查詢的,不再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

6.預收款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聯原件;(首付款銀行憑證或收據原件;收到條須收款人簽字按手印)

7.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山東省二手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8.申請人《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申請人最近六個月的繳存流水原件1份(異地貸款提供);(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可到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網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載)(原房主不動產權證書(或房產證、土地證)原件;)

9.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繳存地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原件1份(異地貸款提供)。(由繳存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有效期30天)賣方身份證信息授權碼、身份證電子信息、實體身份證均可;(身份證信息授權碼和身份證電子信息通過「愛山東」APP、「愛山東·愛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出示)

10.賣方本人銀行卡(或存摺)原件。(賣方本人到場簽字按手印確認)

11.申請人《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申請人最近六個月的繳存流水原件1份(異地貸款提供);

(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可到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網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載)

1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繳存地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原件1份(異地貸款提供)。

(由繳存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有效期30天


溫馨提示:

1.提交貸款申請時,需將所有貸款資料准備齊全,夫妻雙方需同時到場簽字。

2.至貸款申請之日,職工所在單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職工本人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

3.申請人、配偶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為工資收入認定標准[對貸款時繳存基數突然大幅度調高、繳存單位僅調整個別基數以及其他明顯存疑的情況,以最近連續正常繳存的6個月的平均基數作為工資認定標准;對借款人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以購房所在區縣的最低工資標准(省政府公布)作為其工資收入認定標准]。申請人配偶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配偶《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最近六個月的繳存流水原件1份(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

4.有一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視其擁有一套住房。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所列住宅與個人信用報告中的該筆住房貸款對應同一套住房的,需同時提供該筆貸款的商業銀行借款合同,用來證明二者對應同一套住房。

五、辦理地點及聯系電話

1.臨淄區臨淄大道971號區政務服務中心2樓D區1-15#窗口 齊魯石化分中心、臨淄分中心咨詢電話:0533-7177200

2.張店區聯通路190號 市直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5201735

3.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張店區西四路119號)二樓住房公積金服務區 張店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2307183

4.淄川區將軍東路168號 淄川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6022870

5.博山區政務服務中心(淄博市博山區山頭街道大觀園路86號)二樓B-2住房公積金服務區 博山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4185473

6.周村區「市民之家」(淄博市周村區新建東路228號)二樓正門服務台東臨30米北區 周村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6160172

7.桓台縣「便民中心」(淄博市桓台縣張北路1886號)三樓住房公積金服務區 桓台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8218404

8.高青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高青縣高苑東路7號)C區 高青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6969588

9.沂源縣新政務服務中心大廳(魯山路與瑞陽大道交叉路口東300米魯中義烏商貿城三樓)D區 沂源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2755811

10.淄博市高新區柳泉路111號創業火炬廣場政務服務中心B座2樓 高新區分中心 咨詢電話:0533-3582163

11.經濟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路與復興路交叉口向東100米)二樓經濟開發區分中心咨詢電話:0533-2320355

六、辦理機構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七、收費標准

不收費。

八、辦理時間

張店分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淄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其他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貸款審查及貸款批准。

十、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查情況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肆』 山東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支持城鎮居民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規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在購買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償還本息連帶責任,申請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工作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貸款風險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承擔。各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委託承辦房改金融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具體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不得自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按有關規定向受託銀行支付手續費。
第四條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應簽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協議,並在其中規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為了更好的滿足城鎮居民購房貸款的需求,各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可以和受託商業銀行共同辦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收益和風險按貸款比例分擔。 第六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需同時具備下列條:
(一)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有穩定的職業和收人,信用良好,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單位已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
(五)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借款人必須是購房合同約定的產權人;所購住房為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和上市已購公有住房;
(六)有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資金作為購房首期付款;
(七)同意以所購住房或貸款人認可的其他住房作抵押並辦理房產保險手續,或以有價證券作為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作為保證人。借款人購買期房的,在房屋竣工辦理產權證書之前,可由售房單位提供保證並辦理抵押備案。
第七條 借款人應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合法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三)借款人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保證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證明和材料。 第八條 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在中國人民銀行和建設部規定的最高限額內,可具體參照以下幾個因素計算確定:
(一)借款人貸款總額(公積金貸款+商業性貸款)=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房價×80%;
(二)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借款人及配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12×貸款年限×30%;
(三)組合貸款中商業性貸款可貸額度=房價×80%-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第九條貸款期限的確定一般參照借款人貸款數額、還款能力、借款人到退休年齡的工作年限和借款人意願由貸款人確定,最長不超過30年。
第十條個人住房公積金代款利率實行低存低貸的原則,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4.14%執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4.59%執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實行一年一定,於每年1月1日按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 第十一條 借款人持本辦法第七條所列證明材料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第十二條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貸款人的資信情況進行考察,在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和受委託銀行。准予貸款的,申請人接到通知後到受託銀行辦理以下手續:
(一)將自籌資金存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設的個人存款戶內。
(二)借款人與承辦銀行簽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或《保險合同》。
(三)以住房作抵押的由借款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住房抵押登記並由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住房保險。
第十三條 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根據與受託銀行簽定的委託貸款協議,向銀行下達委託貸款通知單。
第十四條 受託銀行按照協議約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還本付息方式以及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下達的《委託貸款通知單》為借款人辦理劃款手續。 第十五條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個人所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費用,再同時向銀行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由受託銀行為個人同時辦理兩種住房貸款的一種貸款方式。
第十六條 申請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必須同時符合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條件。第十七條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和商業性貸款額依據本辦法第八條規定計算確定。組合貸款期限依據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確定,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期限和商業性貸款期限相同。
第十八條 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貸款分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相應的利率。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貸款的合同由受託銀行分別簽定。
受託銀行應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按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貸款的組合比例計算歸還本息和分攤相應的風險。
組合貸款的擔保和保險為同一標的物並由借款人一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 貸款期限1年以內的(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利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一般採取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從貸款發生的次月起由借款人按月償還。
第二十條 還款期內,借款人可於每年11月份憑借款合同支取本人和配偶及其同住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貸款。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應恪守借款合同約定,按時歸還到期本息。貸款逾期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罰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可按有關規定辦理一次展期。 第二十二條 組合貸款的借款人應在貸款前一次性辦理抵押和保險手續。借人以住房作為抵押物,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抵押額不得超過抵押住房現值的80%。
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率根據有價證券性質在7O%—90%以內確定。
採取第三人擔保方式的,擔保人和債權人要簽訂保證合同,保證人必須在受託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出租、出售和饋贈。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質權人不得擅自處分。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以房產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質押的,抵押、質押期間,受託銀行為抵押物、質押物全部權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抵押期內,抵押房屋遇統一規劃拆遷時,抵押人應事先通知貸款人,並將回遷住房按借款合同抵押房屋價值重新辦理抵押。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自辦畢質押或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二十八條 以房產作為抵押物的,借款人應在合同簽訂前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抵押物財產保險,也可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於貸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由貸款人保管。
第二十九條 抵押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 第三十條 借款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變更合同的,必須經合同各方協商同意,依法簽訂變更協議,在變更協議簽訂生效之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三十二條 保證人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或發生合並、分立或破產時,借款人應變更保證人並重新辦理擔保手續。
第三十三條 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物和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借款人有下列(一)至(七)項所述情形之一的,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委託銀行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借款人有下列(八)至(十)項所述情形之一的,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託銀行有權依法處置借款人的抵押物或質物:
(一)借款人未按約定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三)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抵押房產轉讓、出租、改建、贈與或重復抵押,造成貸款人抵押權喪失的;
(四)借款人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五)借款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
(六)借款人在借款期間連續停繳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並且在接到催繳通知後1個月內仍未恢復正常繳存的。
(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或質押的。
(八)借款人不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連續超過六個月,或借款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償還本息的;
(九)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
(十)借款人發生前七款所述情形,但拒絕提前還款的。
第三十五條 處分抵押物或質物,其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向債務人或保證人追償;其價款超過部分貸款人應退還抵押人或出質人。
第三十六條 因借款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經設定抵押權等情況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借款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貸款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城鎮居民翻修、建造自住住房申請代款,參照本辦法。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會同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建委負責修改、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伍』 「5.19」濟南住房公積金貸款作出調整 首付只需20%

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委託銀行、分中心: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監會關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 》(建金[2015]19號)文件精神,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徵求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同意,自5月25日起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有關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

(一)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二)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住房條件而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禁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二、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租房房租政策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濟南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公共租賃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一)提取時間及額度:職工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提取額度合計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金額,職工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

(二)所需要件:公租房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三)其他所需申請材料:《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提取職工配偶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委託其他人代辦提取的,須出具提取人的《授權委託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9日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有關政策的解釋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同意,我市將於5月25日起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有關政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調整內容解釋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解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及貸款利率的原有政策規定。按照2014年12月30日山東省住建廳、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三部門印發的《關於貫徹落實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通知》(魯建金字〔2014〕25號)要求並經今年3月16日三屆三次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貸款首套房認定標准及首付款比例調整規定為: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或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含商業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住房條件而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為20%,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為30%,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住房貸款的家庭,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為60%,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二)此次貸款政策調整內容。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監會於2015年3月30日印發的《關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再次進行了調整,根據文件精神,公積金中心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調整為: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住房條件而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禁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新政策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取消了首付比例在購房面積方面的差別化規定,首套房首付比例均為20%,二套房首付比例均為30%;二是取消了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住房貸款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差別化政策規定,統一執行30%的首付比例和基準利率。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租房房租政策的解釋

(一)原有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六款「職工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規定,我市租房提取規定為:本市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工資收入15%的,憑相關材料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提取政策調整內容。根據省住建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關於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三部委〈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的通知》(魯建金字〔2015〕2號)規定,放寬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主要是取消了提取方面的家庭收入限制。具體規定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公共租賃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合計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9日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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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山東省交納住房公積金滿幾年可進行住房貸款

山東省的規定是交滿12個月即可。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單位已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
(五)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借款人必須是購房合同約定的產權人;所購住房為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和上市已購公有住房;
(六)有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資金作為購房首期付款;
(七)同意以所購住房或貸款人認可的其他住房作抵押並辦理房產保險手續,或以有價證券作為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作為保證人。借款人購買期房的,在房屋峻工辦理產權證書之前,可由售房單位提供保證並辦理抵押備案。

『柒』 山東濰坊青州市的公積金貸款具體如何規定的(越詳細越好)

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費貸款。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本市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可以用其所購買的產權住房做抵押,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
2、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1)貸款咨詢
咨詢地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業務辦理處及各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承辦銀行;
咨詢內容:貸款條件。
(2)受理申請
受理單位: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處;
借款人提供資料:戶口本、身份證、購房合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產證、30%以上付款憑證、 婚姻關系證明、產權人抵押承諾、夫妻雙方近期照片;
步 驟:借款人填寫申請表、中心檢查申請表內容填報是否完整。
(3)審批貸款
審批步驟:接收申請經辦人初審借款人資料,中心組織受託銀行和擔保公司一起進行考察,考察人提出考察意見,中心審貸小組批復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經辦人准備並通知借款人簽定相關合同(借款、抵押、質押、擔保)、辦理住房抵押;
審查內容:身份核對,材料的真實性、借款額度、利率及期限,售房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售房人資信,房屋價值及用途。
(4)貸款擔保
擔保單位: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
步 驟:同意擔保→簽訂擔保合同→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收取擔保服務費→出具擔保合同書
(5)發放貸款
受託銀行協助借款人辦理房產抵押,中心根據「他項權證」的設定日期,經與合同、委託協議核對無誤後,即發放貸款。由受委託銀行通知借款人領取貸款回單、還款計劃與還貸存摺。
3、購買哪些房屋可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1)購買房地產企業開發的商品住房;
(2)購買已取得房屋產權、按規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
(3)購買二手住房;
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的規定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是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確定的,貸款期限等於貸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齡不超過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齡;一般最長不超過15年。
對於接近離、退休年齡,身體狀況良好,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可按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延長5年,即男職工計算至65歲,女職工計算至55(國家公務員60)歲;
5、什麼是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個人購買住房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所需資金時,其不足部分再向銀行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簡稱為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6、公積金貸款對象及條件
(1)具有濰坊市城鎮常住戶口;
(2)借款人及所在單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並且至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單位、個人不欠繳住房公積金;沒有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應進行住房公積金登記,其單位和個人按現在的工資基數測算,補交2年以上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限內連續繳交;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穩定的收入來源,信譽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5)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認可的抵押物或質押物;
(6)購買自住住房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的,須還清第一次公積金貸款後辦理。
7、如何確定貸款額度
綜合以下三個條件確定貸款額度:
(1)所購自住住房價款的70%,舊房不能超過房屋評估價的50%;
(2)夫妻雙方按目前繳存住房公積金水平計算的至退休累計繳存總額的2倍,單身借款人不超過3倍(職工個人公積金的貸款金額=月繳存額×12×到退休年限×2);
(3)貸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月還款額不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一年期內的貸款),貸款期限在6年以上的月還款額不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
8、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
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期限

(1+月利率)還款期限-1

(2)等額本金還款法:借款人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

貸款本金
+(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還款期數

9、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的計算辦理公積金貸款,需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其擔保費率為:10年以下(含10年)年費率為1.5‰;10年以上年費率為2‰。 擔保費=貸款年限×貸款金額×適用費率
10、公積金貸款逾期的處理
貸款逾期按中國人民銀行逾期罰息規定辦理。

現行逾期罰息=月應還款額×0.021%×逾期天數

『捌』 山東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哪位了解

具體可以咨詢12329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玖』 濟南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的介紹

濟南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試行),是一項地方性管理文件。

『拾』 公積金貸款條件山東

(1)借款人具有城鎮戶口;
(2)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從後往前推算);
(3)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5)有《擔保法》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
(6)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
(7)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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