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想以女兒名義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登記母親和女兒名字,但女兒已婚
你好:只要父母不用女兒償還貸款就可以。
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 女兒結婚後,父母按揭買房寫了女兒的名字,後出租,用租金還貸款,如今女兒要離婚如何分割這套房
不一定。
①女兒沒有出資,完全由父母出資,提供所有出資證明,房子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不予分割。
②女兒有出資部分,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還貸部分及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房子為婚內所得,且以女兒名義還貸,需要提供一切資金來源證明,否則不能證明部分均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有權要求分割的,如果男方同意不分割該房產還好說,否則對女方不利。
3. 以女兒名字買房,商業貸款,父母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子女購房是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4. 父母去貸款寫女兒名字,到時會怎樣
寫上你女兒的名字,就是你女兒在貸款,主要還款人就是你女兒,如果你們是聯貸的話,如果到時你女兒還不了,銀行會找聯貸人。如果這期間有什麼信譽不好的問題,會直接影響你女兒以後的貸款情況,例如房貸啊,車貸啊之類的
如果是你們貸款,你們女兒是聯貸人的話,只要你們及時還款,對你女兒不會有任何影響,如果你們還不了,銀行會找你女兒,可如果你女兒也還不了的話,就信譽有問題了,以後你女兒想貸款就困難了
5. 父母出首付款寫女兒的名字,女兒信用卡貸款出了問題房子會被查封嗎
會的。
因為房子寫的是女兒的名字,屬於女兒財產,銀行貸款出現問題是有權查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規定,對犯罪人的存款、有價證券、房產、收藏品等進行核實沒收、拍賣是刑法賦予人民法院的判決權利。以下情況應考慮「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6. 父母婚前為女兒貸款買的房子寫的女兒名字婚後父母還貸款,轉賬記錄怎麼備注才能說明是給女兒一方的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婚前一方父母為一方購置房屋而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為女兒貸款買的房子,在貸款轉賬記錄中應註明該筆款項為僅給女兒(加名字)一人用於償還(房屋坐落)房屋的貸款。如之前的貸款轉賬無相關備注,可以由父母書寫一份聲明,對之前貸款轉賬的性質進行明確,書寫內容可與前述備注相一致,但需註明轉款時間,轉款人,收款人,轉款用途等基本信息。
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對於這個情況時,該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如果父母僅付了首付,而房屋貸款是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屋判歸產權登記人所有,同時取得房屋一方應給付另一方該房屋的婚內共同還貸及房屋增值部分作為房屋折價款。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 父母想以女兒名義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登記母親和女兒名字,但女兒已婚
你父母想著孩子的名字,貸款買房,房產證史上你們共同的名字,這也是可以的。雖然他的女兒已經結婚了,將來這個房子就是他們的共同財產。將來也有女兒繼承。
8. 婚內父母以女兒女婿的名字貸款買房,全程是父母付款,現女兒女婿己離婚,怎樣能
只要有貨款買房父母付錢的憑證和父母定期還款的憑證,女兒女婿離婚房產雖然在倆人名下,產權還是應該歸還女方的父母。沒有贈與協議女婿無權分房產!
9. 父母貸款買房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當然是可以的。一、父母給孩子按揭買房,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只登記兒女的名字,父母作為還款人。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時,購房合同中的購買人寫兒女的名字,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寫父母的名字。三、這種情況下的按揭貸款購房,貸款的期限和額度,都是依據父母的年齡和還款能力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 父母用女兒的名字貸款 房子是給兒子的 對女兒有什麼影響
給兒子買房,用兒子名字貸款就可以了,這是重男輕女么?對女兒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