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如果房產證是你的或者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你爸媽出的錢,可以保留付錢的憑據,遇到離婚有爭議時,申請取回買房所用的錢,房子的增值部分由夫妻去分割。
B. 房子寫公婆名字小兩口還貸款房子算誰的
算父母的。婚前買房寫一方父母的名字,婚後夫妻共同還貸。假如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出資方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出資方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價值增加或貶值也由出資方父母享有或承擔。
但小兩口結婚後雙方用婚後收入還貸,其後雙方離婚,未出資方無法擁有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視為向出資方父母的借貸,並要求出資方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C.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D.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義貸款父母還款這種情況房產權屬於誰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貸款是以子女名義貸款,還款也是父母還的款。從法律角度上講雖然錢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門和銀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麼房產歸屬權應該在子女名下。
E.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法律分析: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F. 房產證是兒孑名,在買房時父母拿的首付,貸款由父母還袋,這個房的產權規誰所有,用什麼方式收.回賣房款
只要能證明所有購房款都是由父母支付,那房屋所有權歸父母,僅需要兒子與父母完善個代持協議即可。如果兒子不配合,可依據資金支出憑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G. 房產寫了兒子名,都是父母還貸,法院咋判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依據上述規定,為婚前購房,所以首付部分視為對男方的贈予,而按揭部分不管是父母出資還是男方出資,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是有權利獲得屬於自己的份額的。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
H.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我們還房貸,離婚後怎麼分
如果父母和男方同意將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父母和男方不願意,房子屬於父母的財產,夫妻支出可以作為借貸部分由父母歸還,歸還後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I. 父母為兒子貸款買的婚房 產權證上是兒子名字 以後的貸款也是父母還的 這算是兒子個人財產嗎
名義上是的 但是最終確定財產還要看書誰付的款的比例 你父母拿著繳費單個還款記錄也可以去法院收回房產
J. 父母出首付還房貸房子歸誰
法律分析:房產歸屬為產權證書上的產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